離婚必須雙方到場嗎?
不管用哪種方法離婚,必須都雙方到場嗎?
【離婚程序】
一、當事人自願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二、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係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協議內容應有利於保護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三、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離婚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在一個月內發給離婚證,並註銷結婚證,當事人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夫妻關係。
四、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五、收費標準:工本費20元。
離婚一定要本人到場嗎?
不可以的,要本人在場,沒什麼的,還是要面對的,既然都要離婚了,要選擇放下心裡面的不是。慢慢釋懷嘛!
去辦離婚證雙方都需要到場嗎?
肯定要雙方在場,工作人員要確定有沒受到威脅,是否自己真實意願,有小孩子的還要確定撫養問題
辦離婚證必須雙方在場嗎,
是的,離婚是兩個人的事,不是一個人能夠完成的,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起訴離婚,都需要兩個人同時在場才能行使合法權利的。
離婚官司必須要本人到場嗎
離婚是夫妻雙方依法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它將導致當事人雙方身份關係的變更,所以離與不離都要當事人親自表態才行。而且調解是離婚訴訟中的必經程序,“調”後是否能“解”也必須當事人親口說了才算數。正因為如此,離婚案件審理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庭。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但是,離婚訴訟是涉及雙方當事人身份關係的糾紛,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到庭應訴,對於人民法院正確審查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以及家庭財產的具體狀況等會增加一定的難度。所以,《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這一條規定,一直被認為是立法要求離婚當事人親自到庭的特殊規定。當然,如果一方當事人有特殊情況,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決。這裡的特殊情況,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無民事行為能力、患重病等。
協議離婚一定要雙方到場嗎
這是必須的程序,
不僅要到場,還要雙方共同當場簽字。這是確認是否真心同意協議離婚的必要的程序,還是按規定執行吧,否則離不了婚!
離婚是不是必須兩個人親自到場
是的。這是《婚姻登記條例》明文規定的。
一【《婚姻登記條例》規定】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二【上述規定的現實意義】
婚姻乃人生大事,所以在辦理程序和各項規定上,有嚴格要求。必須雙方當事人共同到場,就是為了當場驗證核實本人信息,具體瞭解基本情況,並且需要現場簽字和填寫相關表格。這些都只能當事人本人完成。
離婚必須雙方都到場嗎?
婚姻登記機關都要求雙方必須到場,但因一方在國外確實無法到場的,你可授權委託他人代為辦理離婚手續,但是應當出具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證明書,具體細節你可諮詢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離婚雙方都必須到場嗎?
只有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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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是不是要雙方簽字才可以?
如果對方不簽字,你直接去法院起訴。起訴書如下,你可以根據你的實際情況做些刪減或者增加些內容:
離婚起訴書範文
原告:xxx,女,漢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被告:xxx,男,漢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市××區××路××號××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
原告於××年×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後,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於同年××月××日到××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年××月××日生下兒子(女兒)xxx。
由於婚前雙方缺乏瞭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我們已經有很多年沒在一起了,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
由於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溫暖的夫妻生活,我曾於x年x月提出協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之所以一直沒有離婚,是因為孩子小,現在孩子長大了,也同意我們離婚,可是被告出爾反爾又不同意離婚了,也不簽字,之前簽過協議,可是他始終不簽字,現在村裡傳的沸沸揚揚,我不想被人說長道短,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而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為此,原告根據《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