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權利有哪些特徵?
法律權利的特點主要有哪些
你好!
法律權利特點:
(1)權利的本質是由法律規範所決定,得到國家的認可和保障。
(2)權利是權利主體按照自己的願望來決定是否實施的行為,因而權利具有一定的自主性。
(3)權利是為了保護一定的利益所採取的法律手段。
法律的基本特徵有哪些
1.法律是一種行為規範系統
法律作為一種行為規範系統,具有如下兩個法律基本特徵):
第一,具有規範性和普遍性。法律的規範性是指法律規範是一種一般的、抽象的行為規則,不針對具體事或具體人,而是為人們規定一種行為模式或行為方案,在相同的條件下可以反覆適用。法律的普遍性是指法律規範在國家權力所及的範圍內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對社會全體成員有效,人人必須遵守。
第二,具有嚴格的結構和層次。法律每個法律規範在邏輯上都由假定、處理和制裁三個部分組成;不同規範之間有緊密的聯繫,不同法律部門和法律制度構成緊密聯繫的整體。法律有法定的創制方法和表現形式,不同等級的規範文件之間有嚴格的效力從屬關係。
2、法律是上升為國家意志的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行為規範系統。
制定或認可是國家制定法律規範的兩種基本形式。制定,是指由國家機關在某職權範圍內按照法定的程序創制規範性法律文件的活動,一般是指成文法創制的過程。認可,是指國家承認某些社會上已有的行為規則具有法律效力。
3、法律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規範系統
法律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國家強制力包括軍隊、警察、監獄、法庭等國家暴力機關,這些機關的執法活動使法律實施得到直接保障。國家強制力使法律獲得了對全社會的普遍約束力,這種約束力不僅對敵對階級存在,而且在本階級內部也存在。當然,並非法律的每一個實施過程都必須藉助於國家強制力,國家強制力常常是“備而不用”。但是,法律如果失去了國家強制力,就無異於“一紙空文”,也就失去了法的屬性。不同性質的國家的法律,其國家強制力具有不同性質和目的。
4、 法律是以規定人們的權利義務作為主要調整手段的法律行為規範系統
法律與權利義務是不可分的,它把一定生產方式要求的行為自由規定為法律權利,把與之相對應的社會責任規定為法律義務,使一定社會形態中人們的相互關係轉化為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規定人們在一定情況下可以做什麼,必須做什麼,禁止做什麼,並通過國家強制力保證這些權利和義務的實現,以此來確認、保護和發展對統治階級有利的社會關係與社會秩序。法律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不僅是指公民、社會組織、國家的權利和義務,而且包括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的職權和職責。
法律權利的特點有哪些
你好!
法律權利特點:
(1)權利的本質是由法律規範所決定,得到國家的認可和保障。
(2)權利是權利主體按照自己的願望來決定是否實施的行為,因而權利具有一定的自主性。
(3)權利是為了保護一定的利益所採取的法律手段。
法律權利的特點主要有哪些?
你好!法律權利特點:
(1)權利的本質是由法律規範所決定,得到國家的認可和保障。
(2)權利是權利主體按照自己的願望來決定是否實施的行為,因而權利具有一定的自主性。
(3)權利是為了保護一定的利益所採取的法律手段。
法律權利是各種權利中十分重要的權利,具有哪些方面的特徵
①法律權利的內容、種類和實現程度受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的制約。
②法律權利的內容、分配和實現方式因社會制度和國家法律的不同而存在差異。
③法律權利不僅由法律規定或認可,而且受法律維護或保障,具有不可侵犯性。
④法律權利必須依法行使,不能不擇手段地行使法律權利。
法律的三大基本特徵是什麼
一般意義上的法律,指國家制定或認可的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範的總和。在法學中,一般意義上的法律有時又簡稱法。法的特徵一般觀點認為有六個:1.法是調整人的行為的社會規範;2.法是由公共權利機構制定或認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會規範;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會規範;4.法是以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規範;5.法是以國家強制力為後盾,通過法律程序保證實現的社會規範;6.法是可訴的規範體系,具有可訴性。1.法的正式性,又稱法的官方性,國家性,指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正式的官方確定的行為規範。2.法的階級性,指在階級對立的社會,法所體現的國家意志實際上是統治階級的意志。3.法的物質制約性,指法的內容受社會存在這個因素的制約,其最終也是由一定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
法律最主要特徵是什麼
法律最主要特徵是靠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
法律具有哪些特性?
1.法律是一種概括、普遍、嚴謹的行為規範。
2.法律是國家制定和認可的行為規範.
3.法律是國家確認權利和義務的行為規範。 4.法律是以國家強制為保障實施的行為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