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木為什麼屬於國家?
烏木屬於國家嗎
這是個沒有定論的問題。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理事柳經緯表示,政府引用法條有誤。“在民法的通常理解上,埋藏和隱藏都是要人為的,不是人為的不能被認為是埋藏物或隱藏物。”
但是,中國著名民法學家、物權法核心起草人樑慧星教授認為,此事適用於《物權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規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村民在河道中發現烏木,河道屬於國家所有,烏木就應由河道所有權人國家取得。
對此,柳經緯持不同態度:“討論孳息就必須要有原物,沒有原物就不能稱作孳息。”柳經緯分析道,“果樹結果,果子是孳息,果樹是原物;母牛產小牛,小牛是孳息。但是烏木就找不到原物,因此不能認為是孳息。”
柳經緯表示,此事件中烏木應該歸發現者所有。他提出,《物權法》中對哪些事物產權屬於國家做了列舉式規定,而這些列舉式規定應該做限定解釋。“只有符合法律中列舉的情況時,財產才屬於國家。列舉情況之外的,國家不對其擁有所有權”。他認為,由於烏木的所有權在現行法律中並無明確規定,因此適用於民法原理的“先佔原則”,即無主之物,誰發現就歸誰。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學院教授李顯冬表達了同樣的觀點:“就像採蘑菇,挖奇石。也沒聽說這些東西都是歸國家所有的啊。”
“如果說無主之物都歸國家,那麼撿垃圾的人,就是每天都在侵佔國家財產。”柳經緯說。
為什麼烏木是屬於國家的呢
烏木屬於埋藏物,
《民法通則》第七十九條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接收單位應當對上繳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表揚或者物質獎勵。
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
最主要原因還是因為值錢,烏木是做棺材的最好材料之一,千年不爛,剩下的你懂的……
為什麼烏木屬於國家財產
珍惜物種,歸國家跟大熊貓一個樣,你抓只野生大熊貓也得給國家。如果你弄烏木花了很多錢,可以找政府補貼
烏木為什麼屬於國家
珍惜物種,歸國家跟大熊貓一個樣,你抓只野生大熊貓也得給國家。如果你弄烏木花了很多錢,可以找政府補貼
“烏木之爭”多地興起,那麼在自家地裡發現的烏木是否該屬於國家?
在中國所有土地都屬於國家,個人和集體都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法律明文規定一切地下礦藏文物等都屬於國有,烏木,說礦產部是礦產,文物不是文物,且規定所有人不明的都是國家的,所以這就產生了村民和當地政府的扯皮……
1主要事件修水
2013年 9月3號,江西修水縣農民樑財在東山村的河道里挖掘出一根長達24米、直徑1.5米、重80噸的疑似烏木,消息傳出後,有人預測這根“烏木”價值數億元。儘管現在這根樹木的性質和價值還沒有完全確定,但是這根樹木的所有權的爭論卻已經拉開了序幕。[2]
雙流
從2013年7月起,為防有人盜挖,白沙鎮先挖出一根約十米長的烏木運送到當地文物保護管理所,當地村民獲得獎勵和補償共計10萬元。烏木現身的地方,在白沙鎮盛華村8組。村子背後有條叫做鹿溪河的小河,上游是龍泉驛區的柏合鎮。窄窄的河道在8組背後拐了個彎,兩根烏木就是在這裡被發現和挖出的。
烏木再一次成為全村熱議的話題,是在今年春節後。村民們告訴記者,從今年三月份開始,就陸續發現有人在河裡找找尋尋,露出來的烏木還被人鋸走了一小塊。村民們意識到,有人在打這些烏木的主意。到了四五月份的時候,這些“外面來的人”陸續開來了小型挖掘機,並坐著小橡皮筏子,給烏木綁上了鋼繩。眼看兩根烏木都要被運走,村民們坐不住了,向村裡鎮裡都做了舉報。
彭州
在多起事件中,“彭州天價烏木案”受人關注。此案中,當事人吳高亮堅稱是在自家承包地裡發現了烏木,主張對烏木的所有權。吳高亮認為,應該比照探礦的相關規定,在自己繳納相應的稅費後,烏木應歸自己所有。而當地鎮政府則主張在公共河道發現,所以“烏木國有”。吳高亮於2012年7月26日提起訴訟,至今仍未判決。
渠縣
另一起獲得妥善解決的烏木權屬之爭也引起關注。2012年12月,四川達州市渠縣永東村幾位村民在當地河道挖到一根烏木,並爭搶權屬。最終,該烏木賣了4萬元,2萬元上交集體,其餘分給挖出烏木和看守烏木的幾名村民。[1]
廣安
2013年1月18日,廣安市廣安區井河鎮晒龍村兔子壩開發區井溪河邊工地,挖出兩塊疑似烏木。2月18日,經廣安市文管所研究員劉敏對疑似烏木的碎片和現場拍攝的照片對比,確認為烏木,形成年限在3000到8000年之間。
廣安市廣安區井河鎮政府的工作人員將兩截樹體撈出並蓋上塑料薄膜。鎮政府工作人員說,他們已經向上級部門作了報告,待接到上級部門的通知之後再研究怎麼處理這件事情。目前,最重要的是保護好樹體,防止其被損壞。[3]
2引發思考烏木之爭,早有不少先例。如同礦產資源一樣,烏木經千百年生長而成。本是無慾無求的“死木”,卻因其經濟價值,而引起“活人”的激烈紛爭。在此,烏木不過是個代名詞,它既體現了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的衝突,也引起我們對中國人應當怎樣生活的思考。從當前法院的判決和社會反映上看,有必要進一步探究其法律問題,以正確解決糾紛,構建和諧司法。[4]
3爭議分析“烏木之爭”的本質,是國家利益與公民利益的衝突。然則,“烏木之爭”的實質,不在於利益發生衝突時如何救濟,而是如何界分二者邊界的問題。確實,公共利益與私人利益的區分,是一個亙古的難題。一般而言,公共利益與私人利益是對立的,所以才會導致利益拉鋸。然則,二者又是統一的。有德性的個人利益,就是公共利益;真正的公共利益,當然包含個人利益。當然,何謂“有德性”,實踐中難以認定。幸運的是,本案看起來較為簡單。烏木雖然不屬於法定的自然資源,但其性質與礦產相同。它對公民的意義,與通過努力獲得的私人財產截然不同;而對國家、對社會則具有較大的科研等價值,似乎將其當作社會財產更為合適。[4]
4......
為什麼烏木屬於國家的 3g.ishuo.cn
你這個問題不清楚,烏木只要是合法來源或者自己種植的,都是屬於自己啊,你是問為什麼地下挖掘出來的烏木屬於國家吧?這個我們國家法律規定,地下東西都屬於國家。
為什麼烏木歸國家所有玉石不歸國家所有
名義上歸國家所有,其實歸官方所有。玉石也一樣啊,只是暫時沒人願意多管閒事而已。
為什麼烏木歸國家所有那鑽石之類是不是也是國家的
那叫名副其實的強搶,然後私自賣掉分贓
為什麼烏木歸國家所有玉石不歸
怎麼不歸?玉石也是礦,非法開採同樣犯法
為什麼挖出的烏木屬於國家的,那麼多古董拍賣國家就不管
因為烏木是農民伯伯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