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系是什麼意思?
普通法系是什麼意思?
英美法系,又稱普通法法系。是指以英國普通法為基礎發展起來的法律的總稱。它首先產生於英國,後擴大到曾經是英國殖民地、附屬國的許多國家和地區,包括美國績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馬來西亞、新加坡以及非洲的個別國家和地區。到18世紀至19世紀時,隨著英國殖民地的擴張,英國法被傳入這些國家和地區,英美法系終於發展成為世界主要法系之一。它們在法律分類、憲法形式、法院權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別。 英美法系的主要特點是注重法典的延續性,以判例法(簡單解釋判例法就是以前怎麼判,現在還是怎麼判)為主要形式。
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有什麼區別?
法系是指根據法在結構上、形式上、歷史傳統等外部特徵以及法律實踐的特點、法律意識和法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等因素對法進行的基本劃分。
資本主義國家有兩大法系,即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大陸法系又稱羅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或羅馬日爾曼法系,是承襲古羅馬法的傳統,仿照《法國民法典》和《德國民法典》的樣式而建立起來的各國法律制度的總稱。歐洲大陸上的法、德、意、荷蘭、西班牙、葡萄牙等國和拉丁美洲、亞洲的許多國家的法律都屬於大陸法系。英美法系又稱英國法系。普通法系或判例法系,是承襲英國中世紀的法律傳統而發展起來的各國法律制度的總稱,英、美、澳大利亞、新西蘭、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制度均屬於英美法系。近幾十年來,英美法系國家也制定了大量成文法以作為對習慣法的補充。目前世界上大約有26個國家法律屬英美法系,除英美兩國,其餘主要是英聯邦國家,大陸法系又稱為成文法,其最重要的特點就是以法典為第一法律淵源,法典是各部門法典的系統的綜合的首尾一貫的成文法彙編。世界上大約有70個國家法律屬成文法系,主要分佈在歐洲大陸及受其影響的其他一些國家。
兩者的主要區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法律淵源不同。
大陸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英美法系的法律淵源既包括各種制定法,也包括判例。
▲第二,法律適用不同。
前者習慣用演繹形式,後者習慣用歸納的形式。
▲第三,判例地位不同。
前者不是正式淵源,後者是法
▲第四,法律分類不同
前者分為公法和私法,後者分為普通法、平衡法
▲第五,法律編纂不同
前者傾向法典形式,後者傾向單行法
▲第六,訴訟程序不同。
前者的訴訟程序以法官為重心,具有糾問程序的特點。後者的訴訟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辯護人和代理人為重心,具有抗辯式的特點,同時還存在陪審團制度。
▲法系這種分類不能提示法的本質,但有助於促進法律文化的瞭解與交流。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在歷史上差異顯著,但二十世紀以來,這種差別開始縮小。
2.我國在舊中國時代屬於大陸法系,在新中國時代則不屬其中任何一個法系,自成一個獨立的法系,叫做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但比較接近於大陸法系。別忘了,我國至今沒有一部民法典啊!
3.蘇聯是大陸法系。
法系和法律體系是一個意思嗎?求高人
這是法理學的兩個很容易混淆的概念。現在我翻書給你解釋一下。法律體系也稱法的體系、法體系是指由一國現行的全部法律規範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門分類組合而形成的一個呈體系化的有機聯繫的統一整體。這個概念是法的本體論的內容(見張文顯法理學第三版第126頁)。法系這個概念是屬於法的歷史發展論(見該書第199頁)。所謂法系就是根據世界上各個國家和地區法律體系的歷史傳統和外部特徵而對其進行的一種分類,通常把形式上具有一定特點的、屬於同一歷史傳統的若干個國家和地區的法律體系劃分為同一類別。不懂可以再問我!哦!
兩大法系的區別是什麼?
西方社會存在兩大法系,一是大陸法系,一是英美法系。 大陸法系,又稱為民法法系,法典法系、羅馬法系、羅馬——日耳曼法系,它是以羅馬法為基礎而發展起來的法律的總稱。它首先產生在歐洲大陸,後擴大到拉丁族和日耳曼族各國。歷史上的羅馬法以民法為主要內容。法國和德國是該法系的兩個典型代表,此外還包括過去曾是法、西、荷、葡四國殖民地的國家和地區,以及日本、泰國、土耳其等國。舊中國國民黨政府的法律,大陸法系以1804年的《法國民法典》和1896年的《德國民法典》為代表形成了兩個支流。 英美法系,又稱普通法法系。是指以英國普通法為基礎發展起來的法律的總稱。它首先產生於英國,後擴大到曾經是英國殖民地、附屬國的許多國家和地區,包括美國、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馬來西亞、新加坡、澳大利亞、新西蘭以及非洲的個別國家和地區。到18世紀至19世紀時,隨著英國殖民地的擴張,英國法被傳入這些國家和地區,英美法系終於發展成為世界主要法系之一。英美法系中也存在兩大支流,這就是英國法和美國法。它們在法律分類、憲法形式、法院權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別。 兩大法系在法律歷史傳統方面或者也可以說是它們兩者在宏觀方面的差別: 1、從法律淵源傳統來看,大陸法系具有制定法的傳統,制定法為其主要法律淵源,判例一般不被作為正式法律淵源(除行政案件外),對法院審判無約束力;而英美法系具有判例傳統,判例法為其正式法律淵源,即上級法院的判例對下級法院在審理類似案件時有約束力。 2、從法典編纂傳統來看,大陸法系的一些基本法律一般採用系統的法典形式。而英美法系一般不傾向法典形式,其制定法一般是單行的法律和法規。當代英美法系雖然學習借鑑了大陸法系制定法傳統,但也大都是對其判例的彙集和修訂。 3、從法律結構傳統來看,大陸法系的基本結構在公法和私法的分類基礎上建立的,傳統意義上的公法指憲法、行政法、刑法以及訴訟法;私法主要是指民法和商法,英美法系的基本結構是在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分類基礎上建立的。從歷史上看,普通法代表立法機關(協會)的法律,衡平法主要代表審判機關(法官)的法律(判例法),衡平法是對普通法的補充規則。 4、從法律適用傳統來看,大陸法系的法官在確定事實以後首先考慮制定法的規定,而且十分重視法律解釋,以求制定法的完整性和適用性;英美法系法官在確定事實之後,首先考慮的是以往類似案件的判例,將本案與判例加以比較,從中找到本案的法律規則或原則,這種判例運用方法又稱為“區別技術”。 5、從訴訟程序傳統來看,兩大法系也存在一些傳統的差別,如大陸法系傾向於職權主義,即法官在訴訟中起積極的作用,英美法系傾向於當事人主義,即控辯雙方對抗式辯論,法官的作用是消極中立的。 6、從職業教育傳統來看,大陸法系在律師和法官的職業教育方面突出法學理論,所以大陸法系自古羅馬以來就有“法學家法”的稱號;而英美法系的職業教育注重處理案件的實際能力,比如律師的職業教育主要通過協會進行,被稱為“師徒關係”式的教育。
我國屬於什麼法系,和大陸法系、英美法系有什麼區別?
我國是大陸法國家,大陸法系實行的是成文法,英美法系主要是案例法!成文法就是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什麼不能幹,什麼可以幹。案例法是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什麼是可以做,什麼是不可以做的,但是法官可以根據之前同類案件的判決來判案。現在大家都開始融合了,英美法系也開始出現一些成文法了。
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有什麼區別
轉自百度
法系是指根據法在結構上、形式上、歷史傳統等外部特徵以及法律實踐的特點、法律意識和法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等因素對法進行的基本劃分。
資本主義國家有兩大法系,即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大陸法系又稱羅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或羅馬日爾曼法系,是承襲古羅馬法的傳統,仿照《法國民法典》和《德國民法典》的樣式而建立起來的各國法律制度的總稱。歐洲大陸上的法、德、意、荷蘭、西班牙、葡萄牙等國和拉丁美洲、亞洲的許多國家的法律都屬於大陸法系。英美法系又稱英國法系。普通法系或判例法系,是承襲英國中世紀的法律傳統而發展起來的各國法律制度的總稱,英、美、澳大利亞、新西蘭、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制度均屬於英美法系。近幾十年來,英美法系國家也制定了大量成文法以作為對習慣法的補充。目前世界上大約有26個國家法律屬英美法系,除英美兩國,其餘主要是英聯邦國家,大陸法系又稱為成文法,其最重要的特點就是以法典為第一法律淵源,法典是各部門法典的系統的綜合的首尾一貫的成文法彙編。世界上大約有70個國家法律屬成文法系,主要分佈在歐洲大陸及受其影響的其他一些國家。
兩者的主要區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法律淵源不同。
大陸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英美法系的法律淵源既包括各種制定法,也包括判例。
▲第二,法律適用不同。
前者習慣用演繹形式,後者習慣用歸納的形式。
▲第三,判例地位不同。
前者不是正式淵源,後者是法
▲第四,法律分類不同
前者分為公法和私法,後者分為普通法、平衡法
▲第五,法律編纂不同
前者傾向法典形式,後者傾向單行法
▲第六,訴訟程序不同。
前者的訴訟程序以法官為重心,具有糾問程序的特點。後者的訴訟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辯護人和代理人為重心,具有抗辯式的特點,同時還存在陪審團制度。
▲法系這種分類不能提示法的本質,但有助於促進法律文化的瞭解與交流。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在歷史上差異顯著,但二十世紀以來,這種差別開始縮小。
2.我國在舊中國時代屬於大陸法系,在新中國時代則不屬其中任何一個法系,自成一個獨立的法系,叫做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但比較接近於大陸法系。別忘了,我國至今沒有一部民法典啊!
3.蘇聯是大陸法系。
什麼是法系?當今世界的主要法系有哪些
法系是具有共同法律傳統的若干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它是一種超越若干國家和地區的法律現象的總稱。
法學家們又根據世界各國法律基本特徵,劃分出五大法系:大陸法系、英美法系、伊斯蘭法系、印度法系、中華法系。當今世界的主要法系是:大陸法系、英美法系。
什麼叫"大陸法系"?什麼叫"普通法系"?
大陸法系和普通法系的區別
法系概念
法系是按照法律制度的歷史傳統,法的淵源,法在形式、結構上的特徵,法律實踐、法律意識以及法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等外部特徵所作的分類。
歐洲大陸法系←→英美普通法系/(法律制度的歷史傳統,法的結構、法的淵源)
現在兩大體系出現了融合的趨勢,特別是在商法、債法上國際統一性的趨勢十分明顯,兩大體系的劃分已經不是絕對的了
歷史淵源的差別
大陸法系發源於歐洲大陸,經過文藝復興時代歐洲各大學的努力才形成,
普通法系發源於英國,在歷史上與維護王權的至高無上和法律的全國統一相聯繫;
主要推動者不同
在大陸法系的形成過程中,法學家起了重要作用,因此又稱為“法學家法”,
普通法系的形成中法官起了重要作用,故又稱為“法官法”;
法的淵源上的差別
大陸法系以制定法為主要淵源,法被理解為抽象的規範,
普通法系以判例法為主要淵源,它以解決訴訟為目的
著重點不同
大陸法系重視有關法的實質規定,重視實體法,
普通法系對有關審判、訴訟程序、證據的規定以及有關的判決執行的規定,對程序法,給予特別的關注;
法的結構上的差別
大陸法系法的結構的基本劃分是公法和私法,由於歷史的原因,規定公民之間關係的民法、後來形成的民商法在整個法的體系中起著重要的作用
普通法系由於普通法起源於對王權利益的維護,公法居於重要地位,其基本分類是普通法和衡平法,它所使用的概念和詞彙也具有與大陸法系不同
意大利法律是什麼法系
意大利為大陸法系,歐洲大陸只有英國是英美法系,其他的主要國家法德意荷蘭西班牙葡萄牙都是大陸法系。因此,受之前宗主國影響,我國的香港地區為英美法系,我國澳門為大陸法系,我國也是世界上僅有的兩種法系並存的國家。
法師是什麼意思?
1〉法師在宗教中的意思
梵文 dharma-bhanaka,又譯說法師。凡能演講佛經的出家比丘,稱法師。所以,釋迦及其弟子也都是法師。唐朝的玄奘因精通三藏,被稱為三藏法師。但在今天中國民間,大概為了尊敬出家人或根本不懂‘法師’兩字的意義,凡見了出家人,甚至小沙彌,不管對方有講經資格與否,竟都稱他為法師了。法師本是一種學位的稱號,要通達佛法能為人講說的人才能稱法師,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稱的。還有較高的學位,精通經藏的稱為經師,精通律藏的稱為律師,精通論藏的稱為論師。更高的是三藏法師,是遍通經律論三藏者的學位,如唐代玄奘、義淨都受到這個稱號。?道教中的法師:精通經戒、主持齋儀,度人入道,堪為眾範的道士,叫法師。精通道法,能養生教化,為人師表者叫法師。
2〉法師在西方文學中意思
英文 mage,通常為“魔法師”的簡稱,舊譯“魔盯師”,通常指能操縱超自然力並以此為職業的人們。在龍與地下城規則中又細分為兩類,天生可以操縱超自然力並以此為職業的稱作術士,依靠後天學習研究獲得此能力的被稱作法師。
3〉法師在遊戲中的意思 大魔法師安東尼達斯
各個遊戲的背景不盡相同,每個遊戲中的法師也就往往有所出入。但總體來講法師還是這麼一類人,他們身體脆弱,在武力抗爭方面沒有任何優勢,但是卻掌握著巨大的精神力與超自然力並以此來彌補自己的不足。
通常情況下游戲中的法師還是要分為兩種,一是龍與地下城類型的遊戲,此類遊戲中的法師掌握大量的法術,但是每個法術在施放後便會忘卻,因此需要每天休息來重新獲得這些能力,比如無冬之夜等,這類不是很出名,卻是最初的法師構型。
另一種是這麼一種遊戲,這些遊戲中法師靠魔法值或能量或者其他什麼名字的東西施放法術。現在我們接觸到的遊戲大多數都是這種,當你看到你除了血槽之外還有一個藍槽時,那麼你基本上就可以定義為一個“法系”的職業,如果你不是治療,那麼某種程度上你就是一個法師。有這麼一種說法:法師不要的裝備就是治療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