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財政的職能?
對財政三大職能的理解
財政的三大職能:
1.資源配置職能
財政的資源配置職能是指在政府的介入和干預下,財政通過自身的收支活動為政府提供公共產品給予財力保障,引導資源有效和合理利用,彌補市場的失靈和缺陷,最終實現全社會的資源配置最有效率的職能。
2.收入分配職能
財政的收入分配職能,就是財政通過收入再分配機制,重新調整由市場決定的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達到社會認可的“公平”和“正義”的分配狀態的職能。
3.經濟穩定和發展職能
財政的經濟穩定和發展職能就是指政府運用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以及適當的政策組合,以實現國民經濟中總供給與總需求之間的平衡,並求得穩定增長的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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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的三大職能和四個職能是什麼
財政的三大職能,即資源配置職能、收入分配職能和經濟穩定職能。
如何理解我國現階段政府的職能和財政的職能?
這個應該很簡單,政府的職能包括政治(專政和調節人民內部矛盾)、經濟、社會管理、文化職能,財政職能只是經濟職能中的一種,(經濟職能包括多方面如市場管理與監督等,財政職能則主要是宏觀調控)
如何理解財政的內涵及屬性
財政的內涵及屬性的理解
財政是以國家(或政府)為主體的分配行為。在國家與財政之間,存在著同生死、共存亡的密切聯繫。歷史發展到今天,沒有任何財政不是以國家為主體的分配活動,也沒有任何以國家為主體的分配活動不是財政;
由國家所代表的雙重身份(即政治權力行使者和國有生產資料所有者)及其雙重職能(即社會管理和經濟管理)所決定,國家所進行的財政活動侷限於兩大領域之內;
提供國家從事行政事務所需要的財力,並且提供社會公眾不能有效提供的具有共同消費性質的產品或服務,兩者實際上共同構成了西方財政理論中所指的“公共產品”;
是對國家自身所擁有的經營性財產——國有資本進行宏觀價值管理並參與收益分配。前者稱為“公共財政”,後者則稱為“國有資本財政”,二者之間在活動目的、運作方式和收支內容等方面存在著差異,但由國家這個共同的財政主體所決定,它們有時又融合於一體,表現出既對立又統一的關係;
財政的“公共性”是與生俱來的。因為從國家和財政的起源和形成上看,財政一開始就是在經濟上佔有統治地位的集團的分配活動,並且服務於該集團的利益,集團的“集體性”或“公共性”首先賦予了財政區別於財務的“私人性”。更為根本的還在於,國家在建立政權以後,出於維護政權的需要,必然要介入社會經濟領域,參與社會經濟管理活動,一方面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的穩定,另一方面提供社會公眾所不願提供、無力提供或不能有效提供的公共產品,而由於這些活動是服務於社會公眾的公共需要的,因此,服從於這類活動需要的財政行為就天然具有了“公共性”。
分析理解財政分配職能的目標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GDP分配的起始階段是由市場價格形成的要素分配為依據,即各種收入首先是以要素投入為依據,由市場價格決定,要素收入與要素投入相對稱。收入分配的核心問題是實現公平分配,因而財政的收入分配職能所要研究的問題,主要是確定顯示公平分配的標準和財政調節收入分配的特殊機制和手段。實際上,由於各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各國曆史傳統的不同,不可能有一個統一的衡量公平分配的標準,當前各國幾乎公認採取由洛倫茲曲線計算基尼係數來顯示公平分配的程度。財政實現收入分配職能的機制和手段主要有:(1)劃清市場分配與財政分配的界限和範圍,原則上屬於市場分配的範圍,財政不能越俎代庖,凡屬於財政分配的範圍,財政應盡其職。(2)規範工資制度。這裡是指由國家預算撥款的政府機關公務員的工資制度和視同政府機關的事業單位職工的工資制度。凡應納入工資範圍的收入都應納入工資總額,取消各種明補和暗補,提高工資的透明度;實現個收入分配的貨幣化和商品化;適當提高工資水平,建立以工資收入為主、工資外收入為輔的收入分配製度。(3)加強稅收調節。稅收是調節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通過間接稅調節各類商品的相對價格,從而調節各經濟主體的要素分配;通過企業所得稅調節公司的利潤水平;通過個人所得稅調節個人的勞動收入和非勞動收入,使之維持在一個合理的差距範圍內;通過資源稅調節由於資源條件和地理條件而形成的級差收入;通過遺產稅、贈與稅調節個人財產分佈等等。(4)通過轉移性支出,如社會保障支出、救濟金、補貼等,使每個社會成員得以維持起碼的生活水平和福利水平。
如何發揮基層財政的職能作用
鄉鎮財政作為國家財政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鄉鎮政府履行各項社會政治經濟職能的財力基礎。近年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財政改革的深入推進,特別是農村稅費改革後,鄉鎮財政職能發生了很大變化。新時期,鄉鎮財政何去何從?已引起了人們的普遍關注。 一、新時期鄉鎮財政職能的定位 就目前鄉鎮財政而言,一方面,隨著農村稅費改革和財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原有的農業兩稅徵收和教育、衛生經費管理的職能逐步弱化,而另一方面,隨著國家對“三農”投入力度的加大,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直接面向農村的轉移支付資金及各種財政補貼的具體落實和管理責任就理所當然地落到了鄉鎮財政的肩上,如農村稅費改革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糧食直補、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養老保險、農村低保等。這就要求對鄉鎮財政職能必須重新定位。就筆者理解,目前,鄉鎮財政的職能有以下幾點: 一是提供基本財力的職能。鄉鎮政權作為國家在農村一級的基層政權組織,承擔著繁榮經濟,發展農村文教衛生、水利、道路、通訊等社會公共事業,提供社會公共服務和維護轄區社會治安等多方面的責任。鄉鎮財政作為鄉鎮財力分配的職能部門,就要積極提供基本的財力保障,參與到鄉鎮經濟和社會事務管理的方方面面,去組織收入、監管支出,做好農村公益事業發展、幹部職工工資發放等基礎工作。 二是服務經濟發展的職能。在全面推進農村小康社會建設的歷史進程中,鄉鎮財政的職能作用將更為顯著。(1)從生產上講,鄉鎮財政除了要管好用好上級安排的各項支農資金外,還要運用財政政策,引導、支持、促進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實施農村經濟均衡、協調和可持續發展(2)從分配上講,要在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減輕農民負擔大政方針的基礎上,做好農民收入分配的調節工作,建立健全防止農民負擔反彈的監督制約機制,保護農民的利益,促進農民增收。(3)從市場流通上講,要建立和完善各類農產品市場,穩定農業生產發展,鞏固農業基礎地位。(4)從消費上講,要改善農村居民的生產、生活條件,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質,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5)要協調各個方面,這些都要求鄉鎮財政充分行使職能,在培育和健全農村市場經濟體系,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中發揮重要作用。 三是財政資金管理的職能。目前,鄉鎮財政雖然直接組織的收入規模減少,但需要管理的支出規模在增大,如財政支農資金、扶貧開發資金、工賑資金、救災資金、農村社保資金以及農村稅費改革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和農村集體資金等都需要鄉鎮財政具體實施管理。因此,資金管理的任務在加大。只有管好、用好財政資金,才能發揮資金使用的應有作用。 二、新時期強化鄉鎮財政職能的措施 新時期強化鄉鎮財政職能,應堅持科學的發展觀,從合理劃分鄉鎮事權入手,理順縣鄉財政體制,明確鄉鎮財權,充分調動鄉鎮政府發展經濟、增收節支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面加強農村財源建設,促進農村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健全鄉鎮財政職能,規範農村分配秩序,理順農村分配關係,促進鄉鎮財政工作穩步推進。努力把鄉鎮財政真正建設成制度健全、管理科學、體制規範、職能強化、服務一流的一級財政。 1、統一思想認識。目前,社會各方面對鄉鎮財政職能的認識是不盡一致的,在財政系統內部認識也不完全統一。有的人認為鄉鎮財政現在直接徵收的農業特產稅已經取消,農業稅逐步降低稅率很快也將取消,鄉鎮財政無事可幹,沒有什麼職能,在推進鄉鎮機構改革中應壓縮精減財政編制和人員,甚至提出撤銷鄉鎮財政所。由於認識上存在盲點和誤區,對鄉鎮財政幹部隊伍的穩定和工作開展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有些地方已經出現了管理鬆散,人心不穩,工作消極,等待觀望等現象,弱化了鄉鎮財政職能。因此,要鞏固提高鄉鎮......
對財政的概念是如何理解的?
國家為主體,為了實現國家職能的需要,參與社會產品的分配和再分配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國家與各有關方面之間的分配關係。財政包括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兩個部分。在中國,對財政這一範疇有不同的認識:一種觀點認為,財政是由國家分配價值所產生的分配關係,這種價值分配,在國家產生前屬於生產領域的財務分配,在國家產生後屬於國家財政分配;第二種觀點認為,財政是為了滿足社會共同需要而對剩餘產品進行分配而產生的分配關係,它不是隨國家的產生而產生的,而是隨著剩餘產品的產生而產生的;第三種觀點認為,財政是為滿足社會共同需要而形成的社會集中化的分配關係。 在當今的市場經濟體制下,財政概念當然有所延伸和發展。如果簡略地概括財政的概念,從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從實際工作來看,財政是指國家(或政府)的一個經濟部門,即財政部門,它是國家(或政府)的一個綜合性部門,通過其收支活動籌集和供給經費和資金,保證實現國家(或政府)的職能。從經濟學的意義來理解,財政是一個經濟範疇,財政作為一個經濟範疇,是一種以國家為主體的經濟行為,是政府集中一部分國民收入用於滿足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動,以達到優化資源配置、公平分配及經濟穩定和發展的目標;也可以理解為,財政是以國家為主體的分配活動,但這裡的“分配”應理解為廣義的分配,既包括生產要素的分配,也包括個人收入的分配。 應當指出,簡略的定義,並非科學的研究方法,難免有以篇概全之弊。還應指出,說財政是以國家為主體的收支活動,是就財政一般而言。但任何社會和國家的財政活動,都體現政府與其他經濟主體以及各經濟主體之間的利益關係,而這種利益關係在不同社會制度和不同國家則具有不同的性質,這是不同社會和不同國家的財政的特殊性。完整的財政概念,應是財政一般和財政特殊的統一。 財政是一種國家或政府的經濟行為 財政是一種經濟行為或經濟現象,這種經濟行為和經濟現象的主體是國家或政府。從起源上考察,財政是伴隨國家的產生而產生的。人類社會隨著生產力的不斷提高,出現私有財產,社會分裂為階級才產生了國家。國家一旦產生,就必須從社會分配中佔有一部分國民收入來維持國家機構的存在並保證實現其職能,於是才產生財政這種特殊的經濟行為和經濟現象。馬克思、恩格斯對財政與國家的關係都有明確的論證:“為了維持這種公共權力,就需要公民繳納費用——捐稅……隨著文明時代的向前進展,甚至捐稅也不夠了,國家就發行期票,借債,即發行公債”——<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195頁。“賦稅是政府機器的經濟基礎”——<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32頁。被恩格斯譽為創建了財政學的亞當·斯密所著〈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一書,其中專門論述財政問題的第五篇冠之以“論君主或國家的收入”的標題,另一本被譽為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約翰·穆勒所著〈政治經濟學原理〉一書,其中專門論述財政問題的第五篇的標題是“政府的影響”。財政首先是作為經濟範疇加以研究的,所以財政學是一門經濟學科,是經濟學的一個分支。但是,經濟與政治本來就是不可分的,而財政這種經濟行為或經濟現象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它與政治的關係更為緊密,其主要原因就在於財政是一種國家(或政府)的經濟行為,財政學則是一門名副其實的政治經濟學。綜觀當今西方國家的財政學,也都是十分重視財政與國家或政府的關係,甚至將財政學等同於“政府經濟學”或“公共部門經濟學”,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將政府經濟活動視為與市場經濟相對應的一個特殊的經濟領域加強研究力度,特別是從政治角度研究政府經濟活動的特殊規律性,從而協調政府與市場的關係,促進經濟的穩定增長。 財政是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