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書記大還是局長大?
書記和局長哪個大
這個問題太複雜,跟具體部門、具體人員有關。
從理論上,局長負責行政工作、書記負責黨務工作,日常行政工作幾乎沒書記什麼事,看起來似乎局長權力大。但是,由於幹部考核任命等事項需要黨委研究,沒有書記的組織、認可這些人事任命也很難通過。所以,二者應該說各有忌諱,不敢太放肆、專權。誰更強浮誰就擁有更大的權力。
而且,經常有幹部交流、書記、局長調換位置的情況。現在,還有一些單位交叉任職,如局長兼副書記、書記兼副局長。
縣委書記和區長哪個官職大?並解釋為什麼
這要看你所說的區,是什麼樣的區。
在我國現行政治體制下,黨領導一切。因此,在地方,黨委書記要大於政府首長。也就是說,如果是在縣裡,縣委書記要大於縣長;如果是在區裡,區委書記要大於區長。
但是區有不同的級別。
譬如,自治區簡稱也是區。這個區是省級單位。自治區政府主席相當於省長,當然要比縣委書記大得多。
又如,直轄市所轄的區是地市級,像上海市徐彙區是地市級單位。這樣的區長當然也要大於縣委書記。
再如,副省級城市所轄的區是副地市級,像杭州市上城區就是副地市級單位。這個區長也大於縣委書記。
一般地市級城市所轄的區為縣處級單位。就單位而言,這樣的區與縣同級。但由於黨委大於政府,所以縣委書記要大於區長。
有的縣或縣級市下面也設區,如開發區什麼的。這樣的區,通常只是個科級單位。顯而易見,這樣的區長當然要明顯小於縣委書記。
綜合起來說,如果這個區大於縣處級,那麼,這個區長要大於縣委書記;如果這個區小於縣處級,那麼,這個區長要小於縣委書記;如果這個區相當於縣處級,那麼,這個區長還是要小於縣委書記。
在中國,事情就是這麼複雜。
一個縣的局長大還是縣委書記大?
肯定是書記大。
目前中國是黨管一切,書記是最大的;
處長和書記的級別,誰大誰說的算
這個要看工作部門與部門級別
縣委書記和市局局長哪個
直轄市的市局局長一般是正廳級(公安局長一般都是高配副省部級),市委書記是正省部級,但是現在四大直轄市的市委書記都是政治局委員,為副國家級。直轄市下面的縣委書記也是正廳級。
副省級城市的市局局長一般是副廳級(公安局長一般高配正廳級),市委書記是副省部級,下面的縣委書記是副廳級;
地級市的市局局長一般是正處級(公安局長一般高配副廳級);市委書記是正廳級(兼任省委常委就是副省部級),下面的縣委書記就是正處級。
縣級市的市局局長一般是正科級,市委書記是正處級。不過很多縣級市的市委書記都是副廳級配置。
請問縣委書記官大還是市公安局長大?
首先要確定你所說的市的行政級別,市分為直轄市(省部級)、地級市(廳局級)和縣級市(縣處級),我想你是想問的應該是縣委書記與他的上級地級市公安局長誰的級別高吧。縣委書記是正處級、地級市公安局長的級別也是正處級,這樣看,兩者之間是平級但就目前全國形勢來看,公安部門屬於非常重要的部門,大部分地方的公安局長由當地副職領導兼任甚至是常委兼任,如果是由地級市的副市長或者市長助理或者市委常委兼任的話,他的級別就是副廳級,比縣委書記級別高。
縣委書記和縣公安局局長比哪個官大
縣委書記是正處級幹部,現在副縣長兼任公安局長,但管的還是司法系的事,級別為副處級實質幹部,縣委書記肯定比公安局長大。
常任副市長和縣委書記誰的實權大?
分工不一樣不能進行比較
縣委書記是一個縣的一把手黨政一把抓就是老大
沒有常任副市長應該是常務副市長 常務副市長通俗的說是這個市班子的三把手
第一 市委書記 第二市委副書記市長 第三其實應該是另一位市委副書記 但是主管黨的工作沒太多實權
常務副市長是副市長裡的老大 就是第一副市長 權利很大
但是一般市管縣 即使不管的話 也是比縣大 而且常務副市長上升空間很大 縣委書記就稍微小了一點
個人認為還是常務副市長好一點 論官職也是常務副市長大 屬於副市級幹部
簡單的說常務副市長在市裡排名第三個說了算
縣委書記在縣裡自己說了算
看你個人怎麼理解了
鄉長和局長哪個大?
縣一級的城市,一般大。縣以上的城市,局長大。
為什麼縣委書記比縣長大而水力局局長有比黨委書記權利大?
中國的整個政權體制,實現黨委領導下的XX負責制
所以在縣、市、省乃至中央,都是書記比行政長官更具有權力。
水利局是該縣市政府的職能搐門,政府實行行政首腦負責制,意即行政首腦負責本部門(轄區)的事物,我負責,當然我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