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地悲劇的原因?
是什麼原因引起了公地的悲劇?請用相關經濟理論解釋
1,資源是有限的,而人的慾望是無限的。而且每個人都是理性的人,都會追求個人利益的最大化,在無償獲取資源的條件下,都想獲得更多的資源,從而引發了悲劇。
2.“蛋糕說”,蛋糕即一個社會或地區的財富創造的多少,要想分的更多的蛋糕,只功做大這塊蛋糕。也就是創造更多的財富。而悲劇的發生也是因為落後的生產力,生產技術等無法創造更多的財富。
公地悲劇的成因及相應解決措施
公地本來是全體人民的,但是公地管理者認為是他們自己的,而且能進入公地放牧的也只有公地管理者,人民無法進入公地放牧,也無法對公地放牧進行監督,更無法對公地進行管理,公地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能進入公地放牧的人都很貪婪,都進行掠奪式經營,都想獲取最大的利益,許多以前沒有能夠進入公地放牧的人,都罵公地放牧者貪婪,要如何如何才能管好公地,但是,一旦自己進入了公地,同樣變得貪婪,所以歸根到底,還是制度問題。這就是公地悲劇的成因。解決措施應當是完善制度,全體人民都能監督。
公有地悲劇的經濟學原理
公地作為一項資源或財產有許多擁有者,他們中的每一個都有使用權,但沒有權利阻止其他人使用,從而造成資源過度使用和枯竭。過度砍伐的森林、過度捕撈的漁業資源及汙染嚴重的河流和空氣,都是“公地悲劇”的典型例子。之所以叫悲劇,是因為每個當事人都知道資源將由於過度使用而枯竭,但每個人對阻止事態的繼續惡化都感到無能為力。而且都抱著“及時撈一把”的心態加劇事態的惡化。公共物品因產權難以界定(界定產權的交易成本太高)而被競爭性地過度使用或侵佔是必然的結果。
“公地悲劇”展現的是一幅私人利用免費午餐時的狼狽景象——無休止地掠奪。“悲劇”的意義就在於此。根據哈丁的討論,結合我們對掙扎在生活磨難中的人們的理解,“公地悲劇”的發生機理似乎可以這樣來理解:勤勞的人為個人的生機而算計,在一番忽視遠期利益的計算後,開始為眼前利益而“殺雞取卵”,沒有規則,沒有產權制度,沒有強制,最後,導致公共財產——那個人們賴依生存的搖籃的崩潰,所以,美國學者認為,公地悲劇發生的根源在於:“當個人按自己的方式處置公共資源時,真正的公地悲劇才會發生。
“公地悲劇”的更準確的提法是:無節制的、開放式的、資源利用的災難。就拿環境汙染來說,由於治汙需要成本,私人必定千方百計企圖把企業成本外部化。這就是赫爾曼·E.戴利所稱的“看不見的腳”。“看不見的腳”導致私人的自利不自覺地把公共利益踢成碎片。所以,我們必須清楚——“公地悲劇”源於公產的私人利用方式。其實,哈丁的本意也在於此。事實上,針對如何防止公地的汙染,哈丁提出的對策是共同贊同的相互強制、甚至政府強制,而不是私有化。
資源枯竭型公地悲劇加劇的原因有哪些
公地悲劇【TragedyofTheCommons;當資源或財產有許多擁有者,他們每一個人都有權使用;用,由此導致資源的過度使用,即為“公地悲劇”;公地作為一項資源或財產有許多擁有者,他們中的每一;其他人使用,從而造成資源過度使用和枯竭;嚴重的河流和空氣,都是“公地悲劇”的典型例子;“及時撈一把”的心態加劇事態的惡化;佔是必然的結果;反公地悲劇【Tragedy
公地悲劇【Tragedy of The Commons】
當資源或財產有許多擁有者,他們每一個人都有權使用資源,但沒有人有權阻止他人使
用,由此導致資源的過度使用,即為“公地悲劇”。如草場過度放牧、海洋過度捕撈等。
公地作為一項資源或財產有許多擁有者,他們中的每一個都有使用權,但沒有權利阻止
其他人使用,從而造成資源過度使用和枯竭。過度砍伐的森林、過度捕撈的漁業資源及汙染
嚴重的河流和空氣,都是“公地悲劇”的典型例子。之所以叫悲劇,是因為每個當事人都知道資源將由於過度使用而枯竭,但每個人對阻止事態的繼續惡化都感到無能為力。而且都抱著
“及時撈一把”的心態加劇事態的惡化。公共物品因產權難以界定而被競爭性地過度使用或侵
佔是必然的結果。
反公地悲劇【Tragedy of Anti-Commous】
1998年,美國黑勒教授(Michael·A·Heller)在《The Tragedy of Anti-Commous》一
文中提出“反公地悲劇”理論模型。他說,儘管哈丁教授的“公地悲劇”說明了人們過度利用
(overuse)公共資源的惡果,但他卻忽視了資源未被充分利用(underuse)的可能性。在
公地內,存在著很多權利所有者。為了達到某種目的,每個當事人都有權阻止其他人使用該
資源或相互設置使用障礙,而沒有人擁有有效的使用權,導致資源的閒置和使用不足,造成
浪費,於是就發生了“反公地悲劇”。
二者的區別概述
公地與反公地“悲劇”的本質在於產權問題。產權一般具有兩種形態:公共產權和私人產
權。當某種資源為某個人單獨所有時,該資源為私人財產,其產權為私人產權。它具有產權
制度邊界清晰、產權歸屬明確,所有權效率高的特點。當某種資源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當事人
所有時,稱為公共財產,其產權為公共產權。它具有以下特點:在消費規模上沒有限制,每
個社會成員都能享受這項資源的權益,所以存在收費困難;每個當事人天然享有資源權益,
無需採取交費申請加入的方式;每一當事人在使用該資源時,會影響和損害其他成員的利益,
即存在外部性。由於該資源向每個社會成員開放,允許他們自由進入,平等分享,並獲取平
均利益,因此,搭便車和產權擁擠現象就難以避免。鑑於權利是相互排斥的,對於稀缺資源
來說,公共產權要麼造成資源的過度利用(“公地悲劇”),要麼造成資源利用不足(“反公地
悲劇”)。
產生原因不同。“公地悲劇”的產生是由於公地上任何人都沒有排斥其他人同時使用的權力,
而“反公地悲劇”產生則是由於公地上任何人都在一定程度上擁有不讓別人正常使用的權力。
結果有所差別。“公地悲劇”導致的是資源過度利用,而“反公地悲劇”導致的則是資源的
無效、低效,甚至根本不能利用。或者換句話說,“公地悲劇”導致的是大量的“搭便車”,
而“反公地悲劇”導致的是車上的座位部分的甚至是完全的空置,沒有被充分利用。第三,
解決辦法不同。“公地悲劇”因為產權虛置、不明晰,所以需要明晰產權。“反公地悲劇”因
為產權支離破碎,故需要整合產權。
兩種“悲劇”在農村旅遊中的現狀分析
......
公地悲劇的表現形式
如果說“冠生園”事件是國有企業在品牌上的“公地悲劇”,那麼國有資產流失則是有形資產的“公地悲劇”。所謂國有資產流失,主要是指運用各種手段將國有產權、國有資產權益以及由此而產生出來的國有收益轉化成非國有產權、非國有資產權益和非國有收益,或者以國有資產毀損、消失的形式形成流失。由於國有產權的虛置和模糊。國有企業成為眾人的公地,於是資產流失的“悲劇”隨之發生。有形資產流失的主要原因:一是資產評估不合理;二是產權交易中的折扣行為;三是優惠政策,如有的地方對本企業職工給予20% 至30% 的優惠,虧損企業也給予一定的優惠等;四是企業內部人控制,損公肥私。第一、第二和第三個因素都與我國產權交易市場不發達密切相關,這些因素雖然都一定程度地引起資產流失,但這是我國現階段為深化改革而不得不付出的代價,這些問題只有靠深化改革、完善管理、加快發展來解決。一些地方的實踐也證明,通過產權改革,產權清晰了,權責明確了,出資人的責權利意識得到了強化,有效地推動了企業和經濟的發展,有利於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對於由企業內部人控制而導致的國有資產流失,是應該堅決反對和制止的。必須完善企業產權的制度化改革,加強監管和處罰,採取經濟、行政、法律等多種手段規範管理,防止這類現象的發生。
什麼是公地悲劇?如何解決公地悲劇
公地作為一項資源或財產有許多擁有者他們中的每一個都有使用權但沒有權利阻止其他人使用而每一個人都傾向於過度使用從而造成資源的枯竭過度砍伐的森林過度捕撈的漁業資源及汙染嚴重的河流和空氣都是公地悲劇的典型例子之所以叫悲劇是因為每個當事人都知道資源將由於過度使用而枯竭但每個人對阻止事態的繼續惡化都感到無能為力而且都抱著及時撈一把的心態加劇事態的惡化公共物品因產權難以界定而被競爭性地過度使用或侵佔是必然的結果
公地悲劇的簡介
1968年,英國學者哈丁(Hardin)在《科學》雜誌上發表了一篇題為《公地的悲劇》的文章提出來的。公地悲劇不應照字面的意義解釋,而應視為一種比喻的概念。 這個詞彙是一種現象的簡稱,並不是對這個現象精準的描述。“悲劇”一詞不應依常理視之有悲劇性,也不應被視為一種歸咎原因的譴責。此外,Hardin 對“公地”一詞的使用也常被誤解,這導致了哈丁後來認為他應該將他的論述標題改為——“未受規範的公地之悲劇”。公地悲劇一文著重於解釋經濟、發展心理學、博弈理論和社會學領域。有人將此視為“意外行為”的範例,伴隨著個人在複雜社會系統中的互動所導致的悲劇結果。哈丁的論文一開始便將注意力集中於無法藉由科技工具解決的問題之上(也就是不同於只需要自然科學上的科技研發與改變,而不需要人類價值觀或道德標準改變的問題。)哈丁聲稱這樣的問題來自於人口的成長和地球資源的使用。哈丁特別提及地球資源的有限以及有限資源為所謂的“生活品質”所帶來的影響。如果人口成長最大化,那麼每一個個體必須將維持基本生存之外的資源耗費最小化,反之亦然。因此,他認為並沒有任何可預見的科技可以解決在這有限資源的地球上如何平衡人口成長與維持生活品質的問題。哈丁在《公地的悲劇》中設置了這樣一個場景:一群牧民一同在一塊公共草場放牧。一個牧民想多養一隻羊增加個人收益,雖然他明知草場上羊的數量已經太多了,再增加羊的數目,將使草場的質量下降。牧民將如何取捨?如果每人都從自己私利出發,肯定會選擇多養羊獲取收益,因為草場退化的代價由大家負擔。每一位牧民都如此思考時,“公地悲劇”就上演了--草場持續退化,直至無法養羊,最終導致所有牧民破產。2009年曆史上第一個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女性奧斯特羅姆在其著名的公共政策著作《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中,針對“公地悲劇”、“囚徒理論”和“集體行動邏輯”等理論模型進行分析和探討,同時從小規模公共資源問題入手,開發了自主組織和治理公共事務的創新制度理論,為面臨“公地選擇悲劇”的人們開闢了新的途徑,為避免公共事務退化、保護公共事務、可持續利用公共事務從而增進人類的集體福利提供了自主治理的制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