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哪些法律常識?

General 更新 2024-11-24

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識有哪些

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將人碰傷,監護人必須承擔醫療費用。

2、繼承權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兒別忘了父母遺產有您的一份。

3、如果被從樓上掉下的花盆砸傷,可以把它們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4、如果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有權向所在單位要求享受工傷待遇。

5、如果對行政機關的罰款、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為不服,可申請行政複議。

6、如被公安機關傳喚或拘傳,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特殊情況下不得超過24小時。

7、如果未滿18歲得孩子也不歸宿,必須對孩子進行教育,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如果別人借您錢,您一定要他出借據,而且借款數額一定要大寫。(注:訴訟時效為2年)

9、如果想要保護自己的傢伙其他財產,一定不要私設電網或設置毒物等,否則等待的將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0、如果您成為被告,又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律師,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您提供法律幫助。

11、如果想寫遺囑,一定要註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讓人代書,一定要兩個以上證人在場見證,代書人、見證人、遺囑人都要簽名,最好委託律師見證並執行遺囑。

12、什麼條件下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答:公民在贍養、工傷、刑事訴訟、請求國家賠償和請求依法發給撫卹金等方面需要獲得律師幫助,困年法人需要法律服務,但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獲得援助。

13、撫卹金和生活補助費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嗎?

答:撫卹金、生活補助費是在死者死亡後,由國家發給死者親屬的費用,用以優撫救濟死者家屬中未成年人和喪失勞動能力的親屬,部署以死者的遺產,一般不能作為遺場繼承。但如果撫卹金、補助費的剩餘部分屬遺產,可以繼承。

14、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在學校、精神病院受到損害,由誰承擔民事責任?

答:在幼兒園、學校學習、生活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療的精神病人,因這些單位沒有盡到監護職責而受到傷害,這些單位應適當給予賠償。單位有過錯的,亦應適當承擔責任。

15、請律師打官司時要注意哪幾個方面?

答:1、要與律師事務所所簽訂委託代理合同;2、律師代理權要清楚;3、將律師代理費交給律師事務所;4、對律師應將實情;5、對律師的許諾或暗示要有正確的認識;6、對律師的專業分工要做到了如指掌。

生活中有哪些法律小常識是需要我們去學習的?

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將人碰傷,監護人必須承擔醫療費用。

2、繼承權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兒別忘了父母遺產有您的一份。

3、如果被從樓上掉下的花盆砸傷,可以把它們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4、如果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有權向所在單位要求享受工傷待遇。

5、如果對行政機關的罰款、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為不服,可申請行政複議。

6、如被公安機關傳喚或拘傳,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特殊情況下不得超過24小時。

7、如果未滿18歲得孩子也不歸宿,必須對孩子進行教育,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如果別人借您錢,您一定要他出借據,而且借款數額一定要大寫。(注:訴訟時效為2年)

9、如果想要保護自己的傢伙其他財產,一定不要私設電網或設置毒物等,否則等待的將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0、如果您成為被告,又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律師,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您提供法律幫助。

11、如果想寫遺囑,一定要註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讓人代書,一定要兩個以上證人在場見證,代書人、見證人、遺囑人都要簽名,最好委託律師見證並執行遺囑。

12、什麼條件下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答:公民在贍養、工傷、刑事訴訟、請求國家賠償和請求依法發給撫卹金等方面需要獲得律師幫助,困年法人需要法律服務,但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獲得援助。

13、撫卹金和生活補助費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嗎?

答:撫卹金、生活補助費是在死者死亡後,由國家發給死者親屬的費用,用以優撫救濟死者家屬中未成年人和喪失勞動能力的親屬,部署以死者的遺產,一般不能作為遺產繼承。但如果撫卹金、補助費的剩餘部分屬遺產,可以繼承。

14、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在學校、精神病院受到損害,由誰承擔民事責任?

答:在幼兒園、學校學習、生活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療的精神病人,因這些單位沒有盡到監護職責而受到傷害,這些單位應適當給予賠償。單位有過錯的,亦應適當承擔責任。

15、請律師打官司時要注意哪幾個方面?

答:1、要與律師事務所所簽訂委託代理合同;2、律師代理權要清楚;3、將律師代理費交給律師事務所;4、對律師應將實情;5、對律師的許諾或暗示要有正確的認識;6、對律師的專業分工要做到了如指掌

哪些法律法規在日常生活中比較有用呢?

以下列舉個人認為必備的實用的法律知識:

民法類:民法通則、婚姻法、繼承法

合同法、物權法(保護你的財產)、侵權責任法(遇到人身財產損害時,保護自己的權利)   著作權法(大學生了解著作權法相當有必要)

民事訴訟法、仲裁法

刑法、刑事訴訟法

行政法方面:治安管理處罰法(這個應該瞭解)、公務員法(以後想考公務員,這個是必備的)等等

經濟法方面: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生活中常用的法律法規??

1、婚姻法 用於處理夫妻家庭關係,子女撫養關係,感情破裂離婚時必用2、繼承法 用於老人去世後遺產的分配與繼承3、道路交通安全法 用於日常生活出行可能會遇到的交通事故及其處理4、合同法 用於生活中購買房產、汽車等物品時簽訂合同5、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用於買東西遇到假貨或者欺詐等情況是維權6、治安管理處罰法 用於日常生活的很多方面,尤其是處理鄰里關係糾紛7、刑法 用於受到傷害,如家中被盜、路遇搶劫等犯罪情況,如何向公安機關尋求幫助8、勞動法 用於工作與單位打交道,非常有用,有助於維護自己的權利 回覆完畢,很辛苦啊,滿意的話請您予以採納,呵呵。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生活中的法律常識

你的問題出錯了。實在讓人無從回答:“丙確自己不小心受傷了,要告丙。丙該怎麼辦。”

我認為,正確的問題應該是:丙受傷,要告乙,乙該怎麼辦?

那麼回答是:關鍵是有沒有簽訂合同?!若沒有簽訂合同,乙應該說服丙,告乙是做無用功,白費精力和錢財;兩人應當齊心協力告甲才對。

首先,要找到甲是老闆及本工程屬於甲的證據;其次才能證實兩人是為甲幹活。

只有這樣,丙才能告甲,並由乙當證人。

生活中有哪些可以用到的,一般卻不知道的的法律知識

1.抵押權登記生效,拿著別人的房產證一點用都沒有。

2.訴訟時效,訴訟時效,訴訟時效!記住訴訟時效可以中斷,一定不要忘了主張權利並且以書面形式發出。

3.自然人借款是實踐合同,沒有支付借款的證明等於未生效,所以一定要銀行轉賬,現金支付還數額很大的就等著血本無歸吧。

4.這一點與法律無關,關係再好,借款數額比較大的時候也得要個抵押或者質押,很多人不是不想還,而是還不上。

5.合同寫明白簽訂生效,部分案例中存在“簽字蓋章生效”的約定,結果因為法定代表人沒簽字導致合同未生效。

6.商品房預售或者銷售都必須有許可,預售合同與銷售合同需要網籤,不能網籤的全是騙子!

7.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債務以所持股份為限承擔責任,別擔心公司債務轉嫁到個人身上。

8.消費者可以主張向商品生產者或銷售者主張侵權責任,沒必要必須找到生產者。

9.租賃合同寫明白租賃期限,否則出租人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10.夫妻共有財產……

11.繼承人承擔被繼承人債務以繼承所得財產為限,父債子償沒錯,但別想全部讓兒子承擔。

12.非法律規定,但是重要的事落在紙面上並且雙方簽字,口頭都是扯淡。

13.勞動爭議仲裁前置,不允許直接向法院起訴。

生活中有哪些法律常識我們最容易忽視?

法律程序問題。這個一般人不會特別注意。容易在這裡有瑕疵還有常見的就是民事責任歸責原則有無過錯原則我發現有些人特別不瞭解基本上不是和法律有關的人對法律的瞭解都是相當片面的,不瞭解的很多

與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有哪些

民事訴訟、行政管理、婚姻法、勞動法、合同法、經濟法,以及以上相關法律法規。

生活中的法律常識的教材分析

1、編寫思路本教材共分為六個專題。從邏輯順序上看,是以專題一中的“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為統領,在其餘各專題中以權利和義務為主線,分別探討了民事權利和義務、合同中的權利與義務、就業與創業中的權利與義務、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權利與義務,以及保障這些權利與義務實現的途徑,即法律救濟。所以,使學生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增強法律意識,形成馬克思主義的法律觀,講清楚各種具體法律關係中的權利和義務是什麼,讓學生懂得如何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樹立權利和義務相一致的觀念,既是教材編寫的總體思路,也是講授和學好這門課程的關鍵所在。2、教材結構設計的特點本教材結構設計的特點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第一,本教材不追求法律知識體系的完整,但是各專題的內容還是基本覆蓋了高中學生需要掌握的法律理論和知識,是在初中教學的基礎上,注意了與初中法律教育課程的銜接、拓展和提高。第二,這是一門實用性很強的課程,各專題都是儘可能貼近學生的真實思想,針對他們可能面臨的相關法律問題而設計的。第三,以活動導入,重視專題活動建議的設計。教材中大多數的框,在內容設置上,都以案例或其他實例作為情景導入。這樣做,一是可以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二是可以給學生提供思考和探究的材料,讓他們帶著問題學習;三是可以加深學生對權利義務一致性的理解,即通過實例來提高法律意識。第四,在每一專題之後的專題活動建議,也具有很強的實踐性和綜合性,供學生展開進一步的討論和探究。這些專題活動建議也可以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和創造性。3、各專題安排的說明關於專題一。將教材《生活中的法律常識》與“課標”相對照,大家可以發現,這一專題的內容在“課標”中是沒有的,是新增加的。為什麼呢?這是因為,教材編寫指導委員會在本教材的編寫過程中認為,作為高中學生,應當掌握一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的基本理論。專題一從馬克思主義關於法的基本原理出發,闡述了法的本質、產生、發展和作用的一般規律,特別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結合我國法治建設的實際,介紹了我國法律的制定和實施的有關問題。目的是通過學習,使學生了解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基本理論,學會運用歷史唯物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觀察和分析法律問題。關於專題二。專題二涉及的是民事主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實際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種民事法律關係,如人身權關係、物權關係、債權關係、知識產權關係等。這是在初中思想品德課有關法律知識基礎上進行的更系統和更深入的闡述。本專題是以權利為主線展開闡述的。各種民事法律關係劃分的依據就是民事主體所享有的權利:人身權、財產權、知識產權等。那麼,民事義務在哪裡呢?其實,民事義務與民事權利是相伴而生的。如在人身權、物權、知識產權等支配權中,義務人就是除權利人以外的所有不特定的第三人,他們的義務就是不要妨礙權利人實現權利。因此,在講授本專題時,既要突出民事權利的重要,也不可忽略相應的民事義務。這實際上就是民事權利的行使與限制。關於專題三。專題三對“課標”進行了一定程度的整合,並增加了合同的訂立、有效合同與無效合同等內容,即合同的概念、形式、訂立、履行及違約責任。通過學習,要求學生了解和掌握合同的基本知識,理解合同中體現的權利義務關係,幫助學生樹立誠實守信的觀念,培養合同意識。本專題還需要特別向學生講清楚的是,在合同關係中,往往是雙方當事人互為權利人和義務人,一方當事人的權利就是另一方當事人的義務,反之亦然。這就往往需要義務人按權利人的要求實施相應的義務來履行合同。因此,教材也未使用“課標”中的“債務合同”這一概念。關於專題四。就業與創業是學生從學校(無論是......

在日常生活中有關法律的10個例子

案】法律職業人群體的壯大,市民法治意識的普世化,個人知識結構組合的多樣化以及法律知識的功用性特點等因素促成了吾國法律碩士生群體的不斷壯大。以鄙人所在的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為例,近年來在學院領導的智慧經營之下,學院招收的在職法律碩士生數量迅速增加,今年的招收人數突破了200人,其數量超過了全日制法學研究生的招生人數。從在職碩士生的職業分佈來看,除法官、檢察官、律師、司法人員、人大工作者、法律教育工作者等法律職業佔據了主流生源外,工商、稅務、國土、國資、公安、環保、衛生等行政職業者以及銀行、保險、電力以及其他企業的管理人員、企業法律工作者、法律顧問、甚至普通勞動者報考在職法律碩士的生源比例也有逐漸上升的趨勢。

與全日制研究生相比,在職法律碩士生的優點是有較為豐富的職業經驗以及社會經驗,不擔心畢業後的工作問題,並且有不少的在職法律碩士生受過較好的法學本科教育,其不足之處在於工作與學習的時間衝突較大,讀專業書的興趣隨著職業思維的形成而有所減弱,有的學生未受過較為系統的法律教育,專業基礎較差,加之在職法律碩士生多為集中上課,因此在高校的時間較短,在寫作畢業論文時查找專業文獻受到較大的限制。

面對如此龐大的在職法律碩士生群體,筆者作為一名在職碩士生指導教師所面對的最大問題就是如何根據其特點輔導在職法律碩士生選定畢業論文題目、如何設計畢業論文大綱以及如何梳理參考文獻。限於篇幅,筆者分別論之。

(一)在職法律碩士生如何選定畢業論文題目?

針對上述情況,筆者提出瞭如下的選題建議,供廣大學生和同行們參考:

首先,在職碩士生宜結合自己的本職工作選定題目,而不宜選擇一個自己不熟悉的題目,做到揚長避短。事實證明,由於法律的普遍規範性所決定,任何一個職業人在自己的本職工作中都會面臨一些法律問題,因此結合自己的本職工作選題,可以順手拈來各種豐富的寫作素材。即使那些並不從事專門的法律事務的同學,其在自己的工作或者生活中總是會涉及大量的法律問題,也不乏素材。

其次,由上述特徵所決定,在職法律碩士生應儘量避免過於理論化的選題。儘量避免過於理論化的選題有兩重含義。第一層含義是揚長避短。由於在職生在工作若干年之後大多未系統涉獵過法學經典名著,加之知識結構不一定具備厚度,例如缺少法經濟學,法社會學等相關的法理知識儲備,因此避免過於理論化的選題也就等於說避免了自己知識系統儲備的不足之處。第二層含義是體現在職法律碩士的特點。在職法律碩士教育本來就屬於應用型的教育,其選題也應當體現務實、致用和服務本職工作的特點。當然這僅僅是一個原則,並不排除個別例外。例如個別在職生法律理論素養好,有長期讀專業理論書的偏好,擅長理論思維等。

在明確了上述的選題方向之後,接下來的任務就是如何在導師的指導下篩選論文題目。儘管在職法律碩士研究生並不缺乏畢業論文的豐富素材,但是這些素材當中也許有的並非是一個真正的法律問題,例如行政人員遇到的一些行政體制管理方面的問題,這不是一個法律能解決的問題,或者說不是一篇碩士論文就能說清楚的問題;有的也許是一個老生常談的法律問題,例如普通消費者遇到的維權問題,可能每個人都遇到過,不可能每個人都寫一篇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碩士學位論文,因為的論文可能缺乏新穎性,而學生也許並不知道哪一類問題具有新穎海和代表性。此外,與在校學生一樣,在職法律碩士生在論文選題的時候,也容易犯選題過大的通病。

作為一名碩士生導師,我的工作就是幫助在職學生選定論文題目。選題的基本要求就是務必做到(1)突出鮮明的問題意識,根據問題選定題目,避免空談;(2)小題大做,精確論文的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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