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假英文怎麼說?
法定喪葬假是幾天
員工配偶、父母(養父母)、子女、直系兄弟姐妹死亡,市內可請喪假3天;本省外地可請喪假5天;外省可請喪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市內可請喪假2天;本省外地可請喪假4天;外省可請喪假6天.
剩下就只好請無薪事假了。
喪葬假怎麼規定的?
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1-3天
勞動法關於喪葬假的規定
非國有的沒有強制性規定,所以你這個可以算事假
國家喪葬假是怎麼規定的?
1980年2月20日,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發布(80勞總薪字29號80財企字41號)了《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經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起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場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四、以上規定從本通知下達之月起執行。
五、因《通知》僅限國營企業員工,而《勞動法》也沒有具體講喪葬假。因此,國家對喪葬假問題沒有詳細規定。這個由各地、各企業自行決定具體規定。
喪葬假最新規定2015年
1. 1980年2月20日,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發布(80勞總薪字29號80財企字41號)了《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規定: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經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
喪葬假是幾天
3天,好象全國都是三天吧。
喪葬假多少天
依據《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喪假。如果職工去外地料理喪事,另外給予路程假。
二、企業職工婚、喪假
國營企業職工結婚或遇有喪事的,可以請婚、喪假,原勞動部
1956年6月規定,企業單位的職工請婚喪假在三個工作日內的工資照發,但是,由於沒有路程假,國家勞動總局和財政部於1980年2月又規定: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再給予路程假。1988年7月省七屆人在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山東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給晚婚假15天,另加路程假,經批准的婚假、喪假及路程假,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車、船費等由職工自理。
喪葬假是否包括週末
應該是包括了週末的連續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