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到判決多長時間?
打官司從起訴到判決要多長時間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的規定,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戶長3個月。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3個月。
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30日;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30日,但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
審理第一審船舶碰撞、共同海損案件的期限為1年;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
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3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3個月。
審理對民事裁定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30日。
對罰款、拘留民事決定不服申請複議的,審理期限為5日。
審理涉外民事案件,審理涉港、澳、臺的民事案件的期限,不受上述案件審理期限的限制。
裁定再審的民事案件,根據再審適用的不同程序,分別執行第一審或第二審審理期限的規定。
下列期間不計入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公告、鑑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和處理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的期間;案件由有關專業機構進行審計、評估、資產清理的期間;中止訴訟、中止審理或執行至恢復訴訟、恢復審理或執行的期間;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或者提供執行擔保後,執行法院決定暫緩執行的期間;上級人民法院通知暫緩執行的期間;執行中拍賣、變賣被查封、扣押財產的期間 .
民事訴訟從起訴到判決需要多久
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起訴到判決執行要多久?
您好
從起訴到宣判,如無特殊原因,一般在6個月內完成。
之後會給一個限定的執行時間,如若對方沒有在限定時間內執行,您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時間將不確定,是案件與當事人財物狀況決定。
到法院起訴了,的多長時間能判決下了
一般情況下(無中止情形),6個月內下判。
如果有中止情形,只有耐心等待,1年以上的屢見不鮮。
供參考。
法院起訴開庭後到判決還得多長時間
您好!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經過開庭、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當事人做最後陳述、合議庭討論之後,如果案情簡單,審判長會當庭宣判。如果案情複雜,審判長會宣佈閉庭,擇日宣判。擇日,究竟是多少時間,要看案情的複雜程度,可能三五天,也可能半個月。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准;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三個月,不能延長,若三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序繼續審理。 二審審限一般為三個月。謝謝閱讀!
訴訟案件從開庭到出判決需要多久時間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
只是規定審限,是從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普通程序民事案件是六個月,刑事案件是三個月,簡易程序民事案件是三個月,簡易程序刑事案件是20天。
一般的刑事案件從法院立案到開庭到判決大概需要多長時間?
你好
1、刑事案件,一般是1個半月;
2、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一般是3個月;
3、上述期限不包括檢察院“以案件需要補充偵查”為由,提出延期審理的期限(最多2次、30天/次、每次重新計算審理階段的時限),以及精神病鑑定的時間。
民事訴訟起訴到判決要多長時間
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起訴合同糾紛案到法院判決需要多長時間?
你好
這個要看案件情況,如果簡單適用簡易程序的,三個月內可判決,如果複雜,適用普通程序的,一般不超過六個月,可再延長六個月。
民事訴訟立案到判決書下達需要多長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