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廠需要什麼手續?
辦屠宰場需要哪些證件
第一步
1、在市城區申請設置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應向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和有關資料;在縣城區申請設置生豬定點屠宰廠(場);
2、應當向縣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和有關資料;在鄉(鎮)設置生豬定點屠宰場點,須經當地鄉(鎮)人民政府同意後向縣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和有關資料。
3、有關資料應包括
環保部門出具的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畜牧獸醫部門出具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動物防疫條件的審核意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項目批覆;出資人身份證明材料;工作人員有關證明資料;設備設施的有關證明材料。
第二步商務主管部門應在收到書面申請20個工作日內,會同畜牧獸醫、環保部門提出初步審核意見。
1、在市城區設置定點屠宰廠(場)的,由市商務主管部門書面徵求省商務主管部門意見後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2、在縣城區或鄉鎮設置定點屠宰廠(場)的,由同級人民政府簽署意見,報市商務主管部門審查,書面徵求省商務主管部門意見後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步
涉及新建廠(場)建築的,申請單位或個人還需向當地規劃、建設、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依法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方可開工建設。
第四步
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建設完成後,由市商務主管部門根據書面驗收申請,會同畜牧獸醫、環保等相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由市人民政府頒發定點屠宰證書和定點屠宰標誌牌,並向社會公告和報省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步
申請單位或個人憑定點屠宰證書分別到工商、衛生、稅務等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後,方可正式營業。
屠宰場需要什麼手續
屠宰證,衛生許可,環境評估報告pass,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
屠宰場手續怎麼辦理
到當地的工商局和衛生管理局去諮詢。資金根據你開辦的規模大小、地區、地段而定,因為它包括廠房投入、工人工資、流動資金、設備投入等等因素,真的辦證到是不需要多少錢的。
根據現行稅收政策規定,開辦的屠宰場如在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則屬於企業類型, 其生產經營所得應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如辦理的營業執照是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合夥企業,則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同時,取得的生產經營收入在國稅部門繳納了增值稅的,還應按增值稅額的5%(鎮)或用稅。1%(鄉)計算城建稅,按增值稅額的3%計算教育費附加,向地稅部門申報繳納。而且,屠宰場在鄉鎮所在地擁有生產用房產和土地的,還應向地稅部門申報繳納房產稅和土地使
需要的東西建議你去下載《動物防疫法》、《檢疫條例》、《動物防疫衛生許可證管理條例》去看。去向問題建議你去做市場調研,到商場超市去找,同時建議你的方向應該是向深加工方向發展。
希望對你能有所幫助。
開屠宰場需要哪些步驟
按照《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之規定,
1.在我境內申辦建設機械化生豬定點屠宰場的單位和個人應向財貿局提交書面申請和有關資料;財貿局在收到書面申請和有關資料之日起7日內,會同農業、環保、衛生、規劃、國土等行政部門進行審查;符合規定的,報同級人民政府進行定點資格審批並報市服務業辦公室備案;
(2)取得定點資格的單位和個人的屠宰場地、設施竣工後,由縣政府組織商品流通、農業、環保、衛生等行政部門進行專業驗收,符合規定的,頒發定點屠宰廠(場)標誌牌;
(3)定點屠宰廠(場)取得流通、農業、衛生、工商、稅務等行政部門核發的有關證照後,方可開展生豬屠宰經營活動;
(4)市服務業辦公室在備案審查以及日常檢查中,發現定點屠宰廠(場)的設置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建議縣政府重新審查、審批其定點屠宰資格。
個人屠宰豬需辦哪些證件
員工健康證,生豬屠宰許可證衛生防疫證等
開辦屠宰場需要去哪裡辦手續?
先去縣裡,工商、稅務、衛生防疫、檢驗檢疫等。拿到縣裡發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後,做幾年,需要擴大規模時,再去市裡登記增資。
開屠宰公司應該辦的手續
要有食品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動物檢疫合格證、縣有關部門批准的定點屠宰許可證;辦了這些手續後,動檢所就會上門蓋章,是拉長條章;
設備的話,要看你屠宰什麼了,如果是生豬,那就要有屠宰生產線,包括電麻設備、脫毛設備、分割設備、處理下貨設備等,銷售還要有保溫車,保存要有冷庫。
開家屠宰帶加工熟肉店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你屠宰場開了嗎,屠宰量是多少?
符合《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要求。要求中提到:取得畜禽定點屠宰許可證。
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畜禽屠宰廠,應當符合畜禽屠宰廠設置規劃。
畜禽屠宰廠設置規劃由市商務行政部門會同規劃、國土資源、畜牧、衛生、環保等有關部門按照合理佈局、方便群眾、促進經濟發展的原則制訂,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施行。
畜禽屠宰廠的選址,應當符合城市規劃和鄉村建設規劃以及環境保護和衛生、防疫要求,並不得妨礙或者影響所地居民生活和公共場所的活動。
有符合國家《肉類加工廠衛生規範》要求的待宰間、屠宰間、病畜禽隔離間、急宰間以及畜禽屠宰設備、冷藏設備和運載工具等;(三)從事屠宰加工和肉品品質檢驗的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和相關培訓合格證書;
(四)有必要的檢疫、檢驗設備和場所,有消毒設施和消毒藥品及符合環保要求的汙染物、汙水處理設施;
(五)有畜禽及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設施;
(六)有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的環保、衛生、防疫等其他條件。
第十一條 單位和個人申請從事畜禽定點屠宰的,應當通過當地縣級商務行政部門向市商務行政部門提出,並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批准文件,縣級商務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受申請後五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核意見並將申請材料報送市商務行政部門,市商務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材料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覆,不能同意的應當說明理由。
熟食店
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
營業執照辦理流程
一、辦理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
二、辦理需提交材料
1、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
2、經營者的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複印件);
3、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個體工商戶以自有場所作為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自有場所的產權證明覆印件;租用他人場所的,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和場所的產權證明覆印件;無法提交經營場所產權證明的,可以提交市場主辦方、政府批准設立的各類開發區管委會、村居委會出具的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複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4、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項目,應當提交有關許可證書或者批准文件複印件;
5、《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無字號名稱的或經營範圍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可無需提交《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6、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託代理人證明》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注:
1、申請登記為家庭經營的,以主持經營者作為經營者登記,由全體參加經營家庭成員在《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經營者簽名欄中籤字予以確認。提交居民戶口簿或者結婚證複印件作為家庭成員親屬關係證明;同時提交其他參加經營家庭成員的身份證複印件,對其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予以備案;港、澳居民、臺灣農民、臺灣居民申請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
2、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3、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複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或者由其委託的代理人簽字;
4、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
屠宰廠新建項目投產前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辦理屠宰場手續如下
1.要到當地土地部門諮詢佔地的性質,新建場地禁止佔用基本農田,要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2.要符合動物防疫條件和環保要求,要到縣級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申報,由畜牧部門組織人員進行現場實地考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做出答覆;
3.土地、防疫、環保等條件達到要求後,即可建場。建成投產後,到當地畜牧部門登記備案。
還需辦理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動物隔離場所、動物屠宰加工場所以及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應當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動物防疫條件,並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養殖場選址條件:
(一)距離生活飲用水源地、動物屠宰加工場所、動物和動物產品集貿市場500米以上;距離種畜禽場1000米以上;距離動物診療場所200米以上;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之間距離不少於500米;
(二)距離動物隔離場所、無害化處理場所3000米以上;
(三)距離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區域及公路、鐵路等主要交通幹線500米以上。
養殖場應當具有下列設施設備:
(一)場區入口處配置消毒設備;
(二)生產區有良好的採光、通風設施設備;
(三)圈舍地面和牆壁選用適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
(四)配備疫苗冷凍(冷藏)設備、消毒和診療等防疫設備的獸醫室,或者有獸醫機構為其提供相應服務;
(五)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無害化處理、汙水汙物處理設施設備;
(六)有相對獨立的引入動物隔離舍和患病動物隔離舍。
開個屠宰店要辦理什麼手續?
開個屠宰店需要辦理營業執照、餐飲許可證和從業人員的健康證等證件。
一、申請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開業登記申請書(填寫個體戶申請開業登記表);
(2)從業人員證明(本市人員經營的須提交戶籍證明,含戶口簿和身份證,以及離退休等各類無業人員的有關證明;外省市人員經營的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在本地暫住證、育齡婦女還須提交計劃生育證明;相片一張。
(3)經營場地證明;
(4)家庭經營的家庭人員的關係證明;
(5)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6) 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有關專項證明。
二、如經營農藥、食品、危險化學品、餐飲、特種養殖、捲菸等前置項目,就要先註冊名 稱後辦理這些前置許可證,再憑前置許可證複印件(需要查驗原件)才能辦理營業執照; 規模較大的經營場所,如商場、酒店還應提交消防意見書;縣(區)外人員還應提交流動 人口計生證。
注:由於各地的情況不一樣,具體規定以當地的規定為準,可以在辦理前諮詢工作人員,避免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