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中間名有哪些?
英文裡的中間名怎麼起,有什麼要求?
外國人姓名格式一般都是:名字 中間名 和姓氏,之所以如此只是因為文化不同,在國外多一箇中間名,因為當地人的姓都很有可能重樣(因為當地都是一個語言的,也可以是一個祖輩的)而且因為語種相同,當地人的名字也容易重樣,因為英文名字常用的並不多,並不是像中文一樣兩個字可以隨便換 (比如外國當紅名字Emma 中文是艾瑪,中文可以改成埃瑪,愛瑪,艾馬,可英文只能是Emma) 所以都愛再取中間名,以便在文件,交易,辨認時好分辨同名同姓的人,因為三個名字都相同的機會是大大減少的
姓氏是父親的,名字與中間名當然是父母隨便取,而名字是個性的自己的,但中間名,也就不需要很有個性,所以大家都愛借自己想紀念,或者重視的人的名字
現在並不流行中間名一大串,但不代表不可以
很多人中間名多,其實是宗教洗禮名,與基督教有關,並不是平時用的,只是在教堂記錄裡是這個名字,你有興趣可以查 比如我的一個朋友 Sarah是名 Dela Cruz是複姓,但中間名是長長的Uno Grace Noche Inoa 之類之類好長的。。但不代表她平時用
再者,就是家族傳統有長中間名,繼承家族創始人啦,家族有聲望的啦,或者家族古代的名銜啦
都被每代孩童繼承
你說的de,是法文"...的“或者”屬於“的意思,打個比方Blanche Wallis de Julian,布蘭奇 朱利安的瓦利斯,中文翻譯中,那兩個名字只能倒過來。。但是一般加上de後面都是家族在的地區,或者聲望高的貴族祖輩的姓,也是中間名的一種選擇 在中文中,就如你說 ”張家莊的王老七“
而誰名字裡有這個de,同樣的是家族自己的傳統
漢語名字中哪個是英文名字的中間名
漢語名字如果音譯成英文名字,是不需要中間名的。英文中間名一般是區分重名的人,或者姓氏尊貴,或者紀念家族長者才用吧。中文名可以根據名字音譯作為英文名再加上姓氏,或者直接起一個英文名字再加上姓氏就可以了。
英語中的“中間名”是什麼意思
以前美國總統George Walker Bush(英語媒體一般讀作或寫作George W. Bush)為例:
因為英語國家人士習慣是把名字放在最前面家族姓氏放在最後面,所以在英語國家把名稱作the first name。
另一方面,顯然the family name是指家族姓氏。還有,同上所說的原因,英語國家人士習慣把家族姓氏放在最後面,所以the family name又稱the last name,還稱作the surname。
最後,不可遺漏的一點,英語國家人士通常在the first name與the last name之間還有一個名字,被叫做the middle name,這個名字往往是有宗教上的含義,或由牧師、神父所指定/取的,故此名又可稱為教名the given name。有些人不信教或由於其他種種原因而沒有教名,則他們會把the first name叫做自己的the given name。
綜上所述,George是美國總統的the first name;Walker是他的the given name,而Bush是他的the family name/the surname。根據習慣,我們只在姓氏(即the family name/the surname)前添加敬稱(如:Mr.,Miss,Ms)或職稱(如:Prof.,President等)。
英文名中的Middle name(中間名)是怎麼起的?
middle name
ph.
1. 中名(指歐美人第一個名字與姓之間的名字)
2. 個性特徵;顯著特點
last name=family name姓氏 middle name是中間名字,通常會是教名或為了紀念誰
first name + middle name = given name名字
for example: John William Croft
John 是 first name,也是given name
William 是 middle name 也是 given name 雞 Croft是family name 就是姓
在斯拉夫國家,middle name是父名之意。例如列寧全名是弗拉基米爾·伊里奇·列寧,伊里奇是父名。
在歐美國家,middle name是中間名,一般取長者的名字。例如克林頓全名是威廉·傑斐遜·克林頓,傑斐遜是一位美國的民主奠基者,父母取這名字來激勵小克林頓。
英文名中間的名字是什麼意思?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 George 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暱稱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飢。上述教名和中間名又稱個人名。
英文裡中間名是什麼意思啊?
所謂中間名,那是美國的一個習俗,美國人沒多少禮教,很喜歡用祖宗的名字給自己孩子起名,省腦筋,但通常孩子小的時候,或是還沒有起好正式名字的時候,他們總得對這個孩子有個叫法,不能說沒起名字就不叫,隨口叫的那個名字(美國人很多同名的,每年總會有些名字特別受歡迎,像07年男名排在最受歡迎第一位的就是matthew),往後就發展成為小名,就是我們的乳名,等正式的名字取好了,乳名還是會叫,但這個乳名就成為了中間的名字。所以你會看到美國人有些人是有中間名字,這就是中間名字的由來。美國人名字排序:名+乳名+姓
ps,你說的那個波特是姓沒錯,但就像我說的那樣,美國是一個沒多少禮教的國家,你怎麼起名字,只不過川為別人提供一個方便辨別自己的方法,沒什麼背後意義的,但名字是波特的也不少,總之名字對於美國人來說,遠沒有我們中國人還搬出五行八卦問天卜星般驚天動地的就為一個名字,文化不同啦。
外國人中間的名字有什麼用?像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中間名+姓。
中間名一般是母親的姓
隨父姓的,第一個是名字
最後一個是family name
有時候僅僅為了寫全,或者區分
複製一篇大仙的給你看看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
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 George 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暱稱
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間名又稱個人名。現將英語民族
的個人名、暱稱和姓氏介紹如下:
I. 個人名
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的時候,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
取名,稱為教名。以後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後。
英語個人名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 採用聖經、希臘羅馬神話、古代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2. 採用祖先的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樹木等的名稱作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異體。
4. 採用(小名)暱稱。
5. 用構詞技術製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併。
6. 將母親的孃家姓氏作為中間名。
英語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 常見的
女子名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暱稱
暱稱包括愛稱、略稱和小名,是英語民族親朋好友間常來表示親切的稱呼,
是在教名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通常有如下情況:
1. 保留首音節。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元音開頭,
則可派生出以'N'打頭的暱稱,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採用尾音節,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個教名派生出兩個暱稱,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規則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個暱稱是 Bill.
III. 姓氏
英國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只有名而沒有姓。直到16世紀姓氏的使用才廣泛
流行開來。英語姓氏的詞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統關係的詞綴,如後綴-s, -son, -ing;前綴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後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詞綴,如 St.-, De-, Du=, La-, Le-.
4. 放映地名,地貌或環境特徵的,如 Brook, Hill等。
5. 放映身份或職業的,如:Carter, Smith.
6. 放映個人特徵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動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雙姓合併而來,如 Burne-Jones.
英語姓氏雖然出現較教名晚,但數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 Miller,
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IV. 幾點說明
1. 較早產生的源於聖經,希臘羅馬神話的教名通常不借用為姓氏。
2. 英國人習慣上將教名和中間名全部縮寫,如 M. H. Thatcher;美國人則習慣
於只縮寫中間名,如 Ronald W. Reagan。
3. 在姓名之......
英文名中間的點是什麼意思
翻譯成中文後,中間的點 是為了區分名和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