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納稅義務人?

General 更新 2024-11-17

消費稅納稅義務人包括哪些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本條例規定的消費品(以下簡稱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它是註冊稅務師中的一項知識點,那麼,下面我們就首先來學習一下。 消費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國務院確定的銷售應稅消費品的其他單位和個人。 所稱單位,是指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是指個體經營者及其他個人。所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是指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屬於應當繳納消費稅的消費品的起運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內。 理解和把握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應從這三個方面出發。 一、應稅行為:消費稅的應稅行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金銀首飾則為零售)“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行為。消費稅屬於對行為課稅,只要發生了上述行為都要徵收消費稅。 二、徵稅區域:消費稅的徵稅區域是指上述行為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生的上述行為,不屬我國消費稅的徵稅區域。所謂行為發生地是指行為的起運地或所在地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三、納稅人:消費稅的納稅人包括單位和個人。“單位”是指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有企業、股份制企業、合營企業、合作企業、合夥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港澳臺地區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國際組織的機構、外國機構、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機構等一切具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法人。“個人”是指個體經營者(個體工商業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個人合夥)和其他個人,泛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自然人,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公民。 上面的內容為大家分析了消費稅納稅義務人所包括的內容,並且從三個方面出發對消費稅納稅義務人進行了分析,希望可以讓大家更加的清楚,懂得怎麼在考試中如何進行應用。上面所描述的單位和個人具體包括哪些方面的內容,都是大家掌握住的重點。

消費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消費稅納稅義務人?

消費稅納稅義務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根據條例第四條的規定,分列如下:

(一)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的,按不同的銷售結算方式分別為:

1. 採取賒銷和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或者無書面合同的,為發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2.採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的,為發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3.採取託收承付和委託銀行收款方式的,為發出應稅消費品並辦妥託收手續的當天;

4.採取其他結算方骸的,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二)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為移送使用的當天。

(三)納稅人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為納稅人提貨的當天。

(四)納稅人進口應稅消費品的,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汽車銷售商不需要繳納消費稅,由汽車生產廠家繳納,但消費稅是可轉嫁稅收,實際上是有消費者負擔消費稅稅款

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有哪些類型

消費稅的納稅人有 四種類型:

(1)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以生產並銷售應稅消費品的單 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2)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以受託單位和個人為代扣 代繳義務人。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以生產並自用應稅消費品 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4)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以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報關單位 和個人為納稅人。

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這三個稅種納稅義務人的區別與聯繫

區別:

增值稅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

營業稅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

消費稅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

聯繫:

一般情況下,交增值稅不交營業稅,因為它們的徵稅範圍是互補的,增值稅的徵稅範圍是銷售或進口有形、動產的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而營業稅的徵稅範圍是銷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以及其他的勞務如交通運輸、服務等。但是它們也有交互的情況,關鍵看公司發生的業務,如果你們公司是製造型一般納稅人,又給客戶提供研發並收取經費的,那肯定既要交增值稅又要交營業稅。實際經營當中,混合的情況經常發生,所以稅法書上特意提出兼營和混營的概念,上面這個例子其實是屬混營的。

至於增值稅和消費稅的關係,關鍵要看涉及增值稅的貨物是否屬於消費稅的徵稅範圍,例如,公司生產銷售煙、酒、化妝品等就要同時交增值稅和消費稅。消費稅的徵稅範圍包含(1)煙(2)酒及酒精(3)化妝品(4)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5)鞭炮、焰火(6)成品油(7)汽車輪胎(8)小汽車(9)摩托車(10)高爾夫球及球具(11)高檔手錶(12)遊艇(13)木製一次性筷子(14)實木地板

如圖,問的是(3)的消費稅納稅義務人是誰,並算出消費稅。

受乙廠委託加工,那乙廠是委託方,甲單位為受託方。但是這業務不是消費稅的委託加工業務,因為委託方沒有提供主要的原材料。如果是消費稅的委託加工業務的話,那麼乙廠是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但是這裡明顯不是。所以甲單位為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

應繳納的消費稅額為=40/40%*60%*5%-50*60%*5%=1.5萬元

計稅依據要根據納稅人近期同類消費品的售價來確定。如果沒有近期同類消費品的售價,那就要採用組價來確定了。

消費稅是不是要由消費者繳納的?

消費稅實行價內稅,只在應稅消費品的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環節暢納,在以後的批發、零售等環節,因為價款中已包含消費稅,因此不用再繳納消費稅,稅款最終由消費者承擔。

消費稅是1994年開始徵收的。它不是由消費者直接交納,但是消費者購買的應稅商品就已經包含了消費稅

下列單位中屬於,()消費稅的納稅人。

消費稅的徵收範圍第一條是:生產應稅消費品。捲菸屬於應稅消費品,所以捲菸廠是消費稅的納稅人。

超市零售捲菸應該繳納營業稅。

不可能成為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的是

消費稅是對特定消費品徵收的一種流轉稅,目的是通過特定徵稅引導消費方向,調整產業結構,增加財政收入。消費稅採取列舉的方式進行徵稅,意即只對列舉的消費品進行徵稅,沒有列舉的就不徵稅。所以,只要不是列舉範圍內的項目,就不可能成為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

消費稅納稅流程

1、生產環節。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由生產者於銷售時納稅。其中自產自用的用於本企業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於其他方面的,於移送使用時納稅。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如果受託方是個體經營者,委託方需在收回加工應稅消費品後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消費稅。

2、進口環節。納稅人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由進口報關者於報關進口時納稅。

3、零售環節。金銀首飾消費稅由零售者在零售環節繳納。

4、給你法規你看一下

6.1 消費稅納稅指南

6.1 一般規定

6.1.1概念

消費稅是對特定的消費品和消費行為在特定的環節徵收的一種間接稅。

6.1.2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消費稅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稅的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金銀首飾零售業務的單位和個人,為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人。委託加工(另

有規定者除外)、委託代銷金銀首飾的,受託方也是納稅人。

納稅人委託個體經營者加工的應稅消費品,一律於委託方收回後在委託方所在地繳納消費稅。

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託方向委託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

6.1.3徵收範圍

消費稅共列舉二十五個徵稅項目。具體名稱是:

1、稅目:煙、酒及酒精、化妝品、護膚護髮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車輪

胎、摩托車、小汽車。

2、子目:甲類捲菸、乙類捲菸、雪茄煙、菸絲、糧食白酒、薯類白酒、黃酒、啤酒、其他酒、酒精、小汽

車、越野車、小客車。

6.1.4稅率

消費稅稅率有兩種形式: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

1、比例稅率:從3%∽45%,具體請見消費稅稅目稅率(稅額)表。

2、定額稅率:黃酒、啤酒、汽油、柴油

3、複合稅率(比例和定額):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捲菸

6.1.5納稅環節

消費稅納稅環節為生產和進口環節,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環節由生產銷售環節改為零售環節徵收。

6.1.6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一)銷售的應稅消費品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納稅人採取賒銷和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銷售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2、納稅人採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發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3、納稅人採取託收承付和委託銀行收款方式銷售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為發出應稅消費

品並辦妥託收手續的當天。

4、納稅人採取其他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的當天。

(二)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移送使用的當天。

(三)納稅人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貨的當天。

(四)納稅人進口的應稅消費品 ,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6.1.7納稅地點

(一)生產銷售應稅消費品以及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納稅地點

1、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以及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應當向納稅人核算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納稅人到外縣(市)銷售或委託外縣(市)代銷自產應稅消費品的,於應稅消費品銷售後,回納稅人核

算地或所在地繳納消費稅。

3、納稅人的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在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分支機構所在地繳納消費稅。

但經國家稅務總局及所屬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批准,納稅人分支機構應納消費稅稅款,也可由總

機構彙總向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

......

什麼是消費稅

什麼是消費稅?

消費稅是國家為體現消費政策,對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的應稅消

費品徵收的一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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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的納稅人有哪些?

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中華人民共和

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具體包括:

在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國有企業、集體企

業、私有企業、股份制企業、其他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

會團體和其他單位、個體經營者及其他個人。根據《國務院關於外商投資企業

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收暫行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規

定,在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

國企業,也是消費稅的納稅人。

消費稅是國家為體現消費政策,對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的應稅消

費品徵收的一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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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的徵收範圍有哪些?

消費稅的徵收範圍包括了五種類型的產品:

第一類:一些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類: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化妝品等;

第二類: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如小轎車、摩托車等;

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類: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品,如汽車輪胎、護膚護髮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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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的稅目稅率如何規定?

消費稅稅目稅率(稅額)表

注 1 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94)財稅字第038號《關於甲類卷

煙暫時給予減徵消費稅照顧的通知》規定,從1994年1月1日起對甲類卷

煙暫減按40%的稅率徵收消費稅。

注 2 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94)財稅字第039號《關於對香皂

暫時給予減徵消費稅照顧的通知》規定,從1994年1月1日起對香皂暫減

按5%的稅率徵收消費稅。

注 3 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94)財稅字第091號《關於金銀首

飾消費稅減按5%徵收的通知》規定,從1994年1月1日起金、銀和金基、

銀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的消費稅減按5%的

稅率徵收。其他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仍按10%的稅率徵收。

注 4 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96)財稅字第10號《關於對摩托車

輪胎暫減徵消費稅的通知》規定,從1996年1月1日起至1997年12

月31日止對摩托車輪胎的消費稅暫減按5%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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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的納稅環節如何規定?

1、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於生產銷售時納稅;

2、金銀首飾消費稅在零售環節徵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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