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車輛的定義 ?
超限車輛的定義
超限是超過公路的設計承載受力由公路路政處罰。
超限是把公路壓壞,影響是交通公路部門利益
小轎車在高速公路發票有超限二字是什麼意思
明確告訴你是打錯了,超限一般只對貨車而言,轎車的車貨總重一般都達不到20噸吧,高度不會超過4米,寬度超不過2.5米,長度也不會超過18米,以上資料為超限標準,因此初判應該是打錯了
小轎車超載的標準是什麼?
不算超載。只不過要看你的小轎車的排量了。 一般QQ的話就算能拉5個人也開不了啊。就算開的了也過不了江啊。因為上橋的時候坡是爬不上去的。 超載是捉住罰200以上——1000以下。扣2分。
超載怎麼處罰,車輛超載和超限有什麼區別
超限和超載有一定的聯絡,但還是有區別的。車輛超限是指車輛的軸載質量、車或總質量或裝載總尺寸超過國家規定的限值。超載是指車輛運載的貨物重量超過行駛證的核定載質量。有時超限車輛不一定超載。如大力SH3603自卸車核定載質量為31。8噸,自重27。8噸,不超載總重量59。6噸, 總質量和軸載質量都超限。 檢視原帖>>
車輛超載超限的對車輛危害包括哪些
車輛超載是指車輛運載的貨物重量或人數超過行駛證的核定在質量或人數;車輛超限是指車輛的軸載質量、車貨總質量或裝載總尺寸超過國家規定的限制。 車輛超限超載對安全行車或運輸造成了極大的危害,嚴重危及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誘發了大量的道路交通事故。據統計,7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於車輛超限超載引發的,50%的群死群傷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與超限超載有直接關係。車輛超載超限運輸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其危害主要有: (1)車輛超限超載嚴重破壞了公路基礎設施。由於超載超限車輛的荷載遠遠超過了公路和橋樑的設計載荷,致使路面損壞、橋樑斷裂,使用年限大大縮短; (2)車輛超限超載,載質量增大而慣性加大,制動距離加長,危險性增大。如果嚴重超載,則會因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而引起發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翻車等事故。另外,超載還會影響車輛的轉向效能,易因轉向失控而導致事故; (3)駕駛人駕駛超限超載的車輛,往往會增加的心理負擔和思想壓力,容易出現操作錯誤,影響行車安全,造成交通事故; (4)由於超限超載後的車輛無法達到正常速度行駛,長時間佔用車道,直接影響著道路的暢通;因此,駕駛車輛運載貨物或乘客時,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中的裝載規定,不得超限超載。
什麼是超重車輛?國家對超限車輛有何規定?
超出橋樑設計荷載總重或軸重的車輛為超重車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2000年第2號通令的規定,在公路上行駛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運輸車輛稱為超限運輸車輛。(1)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4m以上(集裝箱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4.2m以上);(2)車貨總長18m以上;(3)車貨總寬度2.5m以上;(4)單車、半掛列車、全掛列車車貨總質量40000kg以上;集裝箱半掛列車車貨總質量46000kg以上;(5)車輛軸載質量在下列規定值以上:單軸(每側單輪胎)載質量6000kg;單軸(每側雙輪胎)載質量10000kg;雙聯軸(每側單輪胎)載質量10000kg;雙聯軸(每側各一單輪胎、雙輪胎)載質量14000kg;雙聯軸(每側雙輪胎)載質量18000kg;三聯軸(每側單輪胎)載質量12000kg;三聯軸(每側雙輪胎)載質量22000kg。
貨車超重與超限的區別是什麼
超載是交警在管是貨車載貨超過行駛證上面的準載噸位,超限是路政在管是按車軸分類兩軸貨車好像是17噸連車帶貨,超過這個噸位就罰款
車輛超限與超載的區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四條 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並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
(二)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
(三)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0.2米。兩輪摩托車載物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三輪摩托車載物寬度不得超過車身。
載客汽車除車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內建的行李箱外,不得載貨。載客汽車行李架載貨,從車頂起高度不得超過0.5米,從地面起高度不得超過4米。
第一百零六條 公路客運載客汽車超過核定乘員、載貨汽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扣留機動車後,駕駛人應當將超載的乘車人轉運、將超載的貨物解除安裝,費用由超載機動車的駕駛人或者所有人承擔。
《關於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所有車輛在裝載時既不能超過下列第①至⑤種情形規定的超限標準,又不能超過第⑥種情形規定的超載標準。①二軸車輛,其車貨總重超過20噸的;② 三軸車輛,其車貨總重超過30噸的(雙聯軸按照二個軸計算,三聯軸按照三個軸計算,下同);③四軸車輛,其車貨總重超過40噸的; ④五軸車輛,其車貨總重超過50噸的;⑤六軸及六軸以上車輛,其車貨總重超過55噸的;⑥雖未超過上述五種標準,但車輛裝載質量超過行駛證核定載質量的。這是指載重還有外形尺寸要求:一)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裝箱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4.2米以上); (二)車貨總長18米以上; (三)車貨總寬度2.5米以上;
超載一般是超過車輛設計裝載能力由交警處罰,超限是超過公路的設計承載受力由公路路政處罰,超載不一定超限,超限不一定超載(情況較少,只有很少的特種車輛不超載上路就超限了,上路要批准或軍事運輸),但大部分是先超載後超限,交警沒有控制好超載(可以說已全國已失控特別是貨車超載,交警把超載的載客車輛當重點,客車出事是人命關天,是影響考核的重要指標,貨車超限是把公路壓壞,影響是交通公路部門利益,這是體制不好的現實),致使超載後再超限,迫使交通公路部門為保護公路加強執法,現在好多超限超載檢測站是政府出面要求交通公路,公安交警等相關部門聯合執法。
車輛公路超限行駛告知書是什麼意思??
運政對車輛超載行為發出的通知書,一般會註明現場情況,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事後你處理違章的地址。
車輛超限處罰規定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規定。對超限行駛公路車輛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六條第五款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具體處罰標準如下:
對車貨總重超過認定標準30%(含30%)以內的車輛,按超過部分的整噸位,每超1噸處以100元罰款。對車貨總重超過認定標準30%一50%(含50%)以內的車輛,按照超過部分的整噸位,每超1噸處以200元罰款。對車貨總重超過認定標準50%一100%(含100%)以內的車輛,按照超過部分的整噸位,每超1噸處以300元罰款。(對違章車輛的處罰按照整噸位計算,不足1噸的不計算)。
對車貨總重超過認定標準100%以上的車輛,處2萬元罰。
對惡意衝卡,超限突出的行為,除公路管理部門按照法律法規的上限給予嚴管重罰外,移交公安治安部門進行處理。
希望幫到你,碼字不易,滿意請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