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學習法律 ?
為什麼要學習法律
我們的心理調整是緩慢地,緩慢地趕不上時代的變化。我們生活的這個時代變化太快了,快得讓我們眼花繚亂。按照人力資本理論,年輕人要比老年人更有創新的動力,可能是嘗試一種新的生活方式,新的職業,也可能是多學習一些知識,因為年輕人的預期壽命很長,所以年輕人能夠從創新中獲得足夠的收益。這當然是從經濟學的觀點來看,心理學是否也給予同樣的回答我不太清楚。根據我的直覺,如果一個人接受一種態度的時間太長的話,他會習慣於這種態度,習慣於這種思考,習慣於這種生活。但是我們必須學會改變,改變我們的態度,改變我們的生活,因為另一種生活方式可能會更吸引人。不是嗎?我可能習慣於農村的生活,農民的思考方式,但是在城市面前,我無法拒絕學習他們,因為我知道那是另外一種生活,一種富裕而充實的生活。
法律的變化也在這股變革的大潮中進行著,各種各樣的部門法都在不停地隨著我們的經濟發展以及相伴隨的人的觀念的迅速改變而變化著,不是嗎?憲法變了, 1982年的憲法已經有了三次修正案;《刑法》變了,新的《刑法》變得人道了,“無罪推定”成了基本原則;刑事訴訟法也變了;《合同法》取代了原來並行的《涉外經濟合同法》、《經濟合同法》、《技術合同法》;《計劃生育法》也出臺了,我們還計劃生育嗎?計劃生育還要不要暴力;《婚姻法》修改過程中我們可以在電視上看見委員們激烈的辯論;《土地承包法》能更好地保障農民的利益;《證券法》、《公司法》這些原來聽都沒聽過的法律也日益進入我們的日常生活。數來數去,好像就《民法通則》沒有變,不過聽說好像也在起草《民法典》。是呀,《民法通則》那幾條原則太少了,太籠統了。
相對於人們對法律態度的變化,上述的種種變化就顯得太“技術”了。我用“技術”的意思指的是技術層面的東西,比如立法技術、司法形式等。這些技術很容易學的,只要模仿國外的法條和習慣做法稍作調整就可以了。就如同鴉片戰爭以後,我們學習國外的軍事和工業技術很容易,但是一涉及到思想、文化、政治制度方面的問題就難了,一直在進行討論的“中外”“本末”問題從那時就開始了。我們現在動不動就知道要打官司,媒體上普法的內容也越來越多,中央2臺的《生活》節目首先就是 “3·15”熱線,這似乎暗示著法律成了我們生活的一部分。大眾的法律意識增強了,也開始知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們學法不再是為了“學法守法”“不犯法”,而是更多地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時候能夠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法律給了我們一種對抗強制的手段,在原始的“同態復仇”制度下,往往通過私人救濟,可是如果我與對手的決鬥失敗了,那麼我將無法獲得正義,只有在法律的基礎上,我們通過社會救濟,這樣正義才能夠實現。原來我們特別偏好私人解決問題,要麼私了,要麼糾集幫派互相廝殺,現在我們都希望通過訴訟的手段來解決問題。這是社會日益文明的表現。
學習法律不僅僅意味著學習法律的規定,而且要法律意識的轉變。我們為什麼要維權,不僅僅因為經濟利益。而且正義本身也是指的追求的。我們不但生活在經濟利益的世界裡,我們的追求很多,有真理、效率和正義,大量的“一元錢官司”表明了我們不應當只追求金錢利益,還有更加值得我們追求的。
我以洛克的一段名言來結束這篇文章:
法律的目的不是取消或限制自由,而是維護和擴大自由。這是因為在所有能夠接受法律支配的人類狀態中,哪裡沒有法律,哪裡就沒有自由。這是因為自由意味著不受他人的束縛和強暴;而這種自由在不存在法律的地方是不可能存在的:一如我們所被告知的那樣,這自由並不是每個人為所欲為的自由。(因為當其他人的意志支配某人的......
想學習法律,怎麼入門。
,先要從什麼書籍下手
個人認為,《法理學》是學習法律最基礎的學科,雖然初學者晦澀難懂,但對學習部門法有很大幫助。
二,法律門科
主要為三大法和三大訴訟法,包括民法,刑法,行政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
還有就是一些部門法,如憲法,商法,經濟法等等約10門左右。
三,是否必須都會
如果僅是感興趣,學習基本法律即可。如果是以後想通過司法考試取得律師資格應該是不僅學會,而且學精。
初學法律最好先從教科書開始看起,21世紀出版的法學課的教程都可以。
先看幾本,然後再看實務的。相對來說教科書比較簡單易懂,是面向高中生的。實務的最少要先看過教科書才行,不然很容易出紕漏,因為對整個體系不瞭解。
望採納,謝謝
我們為什麼要學習法律?
學習法律是為了讓自己不違法,學習法律也是為了更好的運用法律,用法律維護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權益。
我為什麼學習法律
我為什麼學習法律?
(一)
因為讀了七年法學,兼之畢業後一直從事法律工作,故常有人向我諮詢一些法律問題,涉及領域從婚戀子女、財產糾紛到傷亡賠償等,不一而足。
幾乎每次,我都先從法律專業角度做解答,然後再從社會層面做點延伸,倘若關係熟絡的朋友,最後還要做些畫蛇添足(抑或是“畫龍點睛”),出一兩個“非法”的點子——後者,在很多時候對於解決問題更有實際意義。
有很多次,諮詢者聽完我的答疑,不無羨慕地說:“學法律真好。你看,我就不知道該怎麼辦。”
他們的話讓我哭笑不得。
笑,是因為我也覺得學法律真好,因為它不只讓我有飯吃,還讓我吃得很開心;哭,是因為他們對於法律的認識是那樣的樸素、純粹和明淨,好像法律無所不能,擁有法律這把利劍,公平和正義便永遠與他們同在,所受到的冤屈肯定就能通過法律的途徑加以伸張。
倘若真如他們所認識的那樣,按照現在中國法治建設程度,任何案件都會做到“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都會得到公正公平的處理結果,可事實上,我們都知道並不是這樣的。
當然,我這樣說,並沒有取笑他們的意思,更不是覺得法律沒用,相反,我覺得在一個具有幾千年人治傳統的國家,民眾能對自己國家的法律有這種認識,是一件很值得慶幸的事,總比受到“冤屈”第一時間求老天保佑讓自己碰見個“青天大老爺”或自認倒黴要好;此外,如果很多人對法律有這種認識,還說明這已經是一種良好的社會現象,是我國法治建設顯現的最為深刻的成效。
關於法律的有用性,我個人是毫無置疑的,至少,靠它,我有一份收入不菲的工作。不過,我畢竟是個小民眾,沒有什麼大視野,做不到從國家法制建設和人類發展的高度去認識法律的神聖,但作為小民眾的我,可以把自己跟法律的淵源告訴大家,讓大家自行判斷法律到底有沒有用(除可以幫你找到一份工作外)。
(二)
十一年前,我高考後報考法學專業,並非像很多人想的那樣,覺得這是一個非常神聖的專業,畢業後可以有一份體面的工作,而是認為它可以幫我報仇。
是的,當初選擇學習法學,原因很簡單,就是想畢業後報考當地公檢法系統的公務員,然後為我家報仇——這是我當時一個很膚淺卻很強烈又真實的想法。
記得高考前的一個週末,我回了趟家。傍晚時,我跟父親在大門前的場裡幹活,我問他想讓我去哪個城市讀書、報考什麼學校以及什麼專業……可是,不管我問什麼,父親都是一句話:“你看著辦,反正額也曉不滴。”然後,就沒有多餘的話,只來來回回埋頭幹活,也不問我考試準備的怎麼樣了,好像我即將參加的那場考試跟他毫無關係。
父親的少言寡語讓我揪心的疼痛:這可不是我父親的常態。
從小,和父親一起幹活,他特別喜歡跟我說話,我問一個問題,他每每先從生活中的具體例子說起,最後上升到形而上的高度,一定要給我講一大堆的道理才肯罷休。期間,父親也總被我逗得呵呵傻笑,邊笑邊說:“額滴娃,心疼滴很。”
可是,幾個月前,我的父親突然間就變得沉默了,話一天天地少了起來。我給他多說兩句,他就很不耐煩。
我們姐弟從小就很敬重父親,只要父親臉色不是很好看,我們就謹言慎行,生怕惹得父親不開心。可是,那時面對父親的沉默,我要做的不再是一味觀父親的臉色而順應著他,而是要找到讓他不再沉默的辦法。
於是,我故作嗔怪到:“大大,你一點都不關心額。”
父親擡起頭看了我一眼,詫異道:“看你這娃說滴,額咋就不關心你了?”
父親終於搭上我的話了,於是,我趁熱打鐵:“那你告訴額,你希望額以後掙很多錢呢,還是當官?這個你總曉得嘛。”
父親沉思了一下,然後表情凝重地說:“錢多少算夠?而且,再多的錢,一夜之間就可能煙消雲散。當官好啊......
為什麼要學習法律
青少年時代正是長身體、學知識的重要時期,只有學習了法律知識才能知道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學會分辨是非,識別善惡,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廣大青少年只有學法懂法,才能樹立民主法制觀念,明確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才能依法辦事,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成為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我們為什麼要學習法律?
首先學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通過學習,增強自己的法制意識和法律觀念,知道什麼是合法的,什麼是違法的,什麼是犯罪的,自覺地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用法律約束自己的行為,正確適用法制地對待和處理自己周圍的糾紛,從而保護自己合法權益,防止違法犯罪,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護法。
其次,學好了法律才能正確地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三,學好法律才能自覺地維護法律的權威與尊嚴,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我為什麼學習法律
不幹違法的事,以防被抓~
在中國為什麼特別需要學法律的人
我二十歲起入京研習法律,其後斷斷續續,數十年來,從未離棄半步。所覽法律書籍,即未上千,也有數百。深知學法之不易——若將法學作為一餬口之工具,並非難事。但若要深入其中,有所心得,有所成就,非殫精竭力不可。觀法律之學問,實在是一個人文社科之集大成者。若是對其本身和其它相關學問無持久興趣,也沒有花上足夠功夫,法律確實難以學好!這絕非虛妄之詞,實在是我多年苦心研習法學之親身體驗。首先要問柳君學法之目的何在。國人學法,多數為跟風,非興趣之所在。國人對學法出路之理解,不外乎限於律師、法官——甚至公安司法幹部!以為學了法律,就成為律師、法官,而不知學法之出路遠遠不限於此。以為成為以上諸師、諸官之後,就成為人上之人,車子、房子、票子等“五子登科”。神氣狀如港臺片中之律師法官,威風狀若CCTV中之領導幹部!於是乎,數百萬之莘莘學子,一時間大江南北,對法學趨之若鶩。待到畢業之後,卻發現畢業就等於失業,法科成為失業率最高的專業!學法之人聵曰:偌大中國,竟無學法之人一席之地。即便有幸進入法律圈子,也發現裡面竟也是蠅營狗苟,汙氣漫天:律師成為站街拉客之皮條客,或如李莊等成為階下囚。整日汗流浹背,委曲求全,即使掙得幾個血汗錢,但也透支了整個人一生的體力腦力,以致出賣無價之尊嚴;法官雖貌似神氣,竟無處不受審判委員會等諸“領導”之領導鉗制。司法獨立,司法獨立,喊喊而已,也就一神話。至於司法幹部、法學教授,更已成為黨與政府之喉舌、專政之刀把子。法治法治,唯有治民而已,哪有半點法治之精神!故學法之人,不可對研習法律有過高之功利期望,若是想以此升官發財,光宗耀祖,實為水中望月。唯有對法律有實在之興趣及持久之恆心,才不致於過於失望!但,研習法律,自有其重大之價值,有上進心之青年,法律不失為最佳學習之科目!一千年前,現代大學初立。歐陸博洛尼亞大學,首創三學科:曰神學,為療治精神之學;曰醫學,療治身體之學;曰法學,療治社會之學。其後雖大學雄起,滄海桑田,但法學必為任一綜合大學之必設科目。最古老而又最現代之法學,常學常新。此等學問,難道不值得投入畢生之力鑽研乎!研習法律,還可獲得自由理性之精神及合乎邏輯之思維習慣,此為現代文明社會之基本精神,亦為當代國人最缺乏之心理基因。學法之人,每每重事實,講證據,遇到紛爭,往往以理服人;學法之人,常常理性過人,做事說話邏輯嚴密,行動力強而直接!學法之人,往往對現狀不滿,對世事常報以批判之態度,此舉雖苛刻有過,但卻是人類能夠持續發展之最大動力!考及其法律之學,源於泰西。近代西學東漸,國人以西方法律為武器,試圖改善陳局。無奈西學之精神,與數千年中學傳統文化之大相徑庭,二者衝突之激烈,無異於水火!西方認為法律之產生,或出於人類之理性(自然法),或是全體人民的共同意志(制定法)。人之天賦權利神聖不可剝奪;認為法律非創設權利,而是確認固有之權利而已!國家或政府乃人民之間契約之產物。國家必須用法律來治理。為保證法律之執行,權力必須要分權制衡,政黨不可凌駕於法律之上。。。。。諸多理念,與中國傳統文化格格不入!試舉幾例:西人言法律者,非唯統治階級之意志,也是社會諸階層鬥爭、博弈、妥協之產物!法律雖為惡,法治雖不完美到有此就萬事大吉之地步,但迄今為止,不失為人類發明之最佳治國方式!西人言憲法者,乃確認公民之權利與義務之大綱。限制國家政府之權力與維護公民之權利為憲法的最終目標,而非國人理解之重在公民之義務責任!西人言民法者,乃私法之基礎。民法以人為本位,最貼近普羅大眾。能定分止爭,劃分人之間、私人與國家政府之間之界限:私人財產及人......
談談我們每個公民為什麼要學習法律??
我們學習法律的重要性:(1)要依法律己(2)通過法律常識的學習,懂得在國家生活的社會生活中應該遵循的行為準則。(3)養成自覺守法的好習慣,做到法律允許做的才能去做,法律不允許的堅決不做,法律要求的必須去做。3、我們應該崇尚法律,學習法律,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小學生為什麼要學法律
鄧小平同志曾經指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開始,小學、中學都要進行這個教育。學生學習法律知識是當今法治社會的需要。首先,學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強自己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法商”,知道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什麼是犯罪,自覺地履行法律規定的各項義務,用法律來約束自己的行為,正確適用法律對待和處理自己周邊的糾紛,從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防止違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其次,學好法律才能正確地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學生享有法律賦予的生命權、受教育權、繼承權健康權、名譽權、人身自由權 等權利受法律保護,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例如:有的個別學生父母讓自己正在接受義務教育的子女輟學,學生:你遇到這種事情怎麼辦?你學了《義務教育法 》就知道你的父母違反了《義務教育法》:父母必須使適齡子女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規定,可以向學校或有關單位報告,求得解決。再如攻某家養的狗咬傷了行路的學生怎麼辦?你學習了《民法通則》等127條後,就知道: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的飼養人或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總之,只有學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第三、學好了法律才能自覺地維護法律的權威與尊嚴,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法律體現人民利益,違法就是違揹人民利益,損害了人民利益,國家的法律靠全體人民來維護,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不僅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也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學習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違法犯罪的行為,從而自覺遵守法律,正確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積極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保衛社會主義現代建設順利進。因此,中、小學生學習法律非常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