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申請失業保險?
如何申請失業保險金
申請失業保險金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一)原工作單位和您參加失業保險並且按月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二)必須是非因您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因辭職、自動離職等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三)您必須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所以,您應當及時要求原工作單位在勞動合同期滿後7日內將您作為失業人員報您戶口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在勞動合同期滿後20日內,持繳納失業保險的有關材料將您的檔案轉移到您戶口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並且為您出具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您本人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後40日內,持該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同時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領取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和求職證,從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失業保險金;從辦理失業登記的次月起,持身份證、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及求職證,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如果您因病不能親自領取的,可以委託親屬持上述三證、醫院診斷證明和代領人的身份證代為領取。 目前存在較多的問題是部分用人單位並沒有參加諸如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造成勞動者在失業以後無法享受失業保險金和其他失業待遇。1999年11月01日實施的《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規定:北京市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合同制工人的國家機關、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和職工本人均必須繳納失業保險費,是失業保險費交納的主體;而且用人單位應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用人單位的開戶銀行按月代為扣繳;職工個人應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為扣繳。所以用人單位和職工沒有參加失業保險違反國家勞動法規,責任在於用人單位;根據《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第31條"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或不按規定及時為失業人員轉移檔案關係,致使失業人員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或影響其再就業的,用人單位應當賠償由此給失業人員造成的損失"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賠償勞動者因此造成的損失,勞動者也應當及時提請勞動爭議仲裁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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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領失業保險金
一,如果領失業金,離職證明(解除勞動關係證明)上必須註明是非個人意願(如辭退、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等原因)才能夠領取失業金。如果是自己辭職,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
二、失業金領取,必須是在已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後,且非個人意願解除勞動關係才能領取,累計繳費達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辭職或者合同到期個人不續簽,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具體如下:
1, 能不能領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 領多少: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3,怎麼領 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勞動關係的材料、身份證、戶口本、照片等向參保地市社保機構申請領取失業金,失業人員經過失業登記和培訓之後方能領取到失業金。一般在辦理失業後次月領取,是打卡發放,按月在當地領取。具體程序由於各地辦理流程不一樣,建議你諮詢一下當地社保機構
如何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1、符合享受失業保險金的人員,在解除勞動合同60日之內,到社保機構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手續,攜帶: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本人身份證複印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等材料。
2、有任何社保疑問,也可直接諮詢當地社保中心,統一諮詢電話12333,這樣最快捷了。
怎樣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五十條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釘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個人怎樣申請失業保險金?
不一定,領取失業金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只有滿足了上面這些條件,才可以領取失業金。辦理失業金的領取流程可以問社保中心或者51社保網。
如何辦理失業保險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福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到戶籍所在的街道辦事處辦理領取。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怎麼樣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你不可以申領失業金的
1、《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膽)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2、北京方面,無論你是自己辭職還是“非自願性失業”,都已經過了法定申領期限了;上海方面就更不用說了
祝好
如何到社保局去申請失業金?
第一步,社保局規定辦理失業報備。
第二步,社保局規定繳納失業保險金超過一年以上才能辦理領取失業金。要求個人具備
1、不是個人原因失業的。
2、已辦理失業登記的。
3、有再就業要求的。
4.願意接受再就業培訓的
第三步,辦理報備中用人單位需要向社保局遞交四種材料,並加蓋單位公章。
1、單位出具的解聘通知書和相關檔案材料。
2、社保局統一格式4聯式,失業證明。
3、社保局統一格式一式兩份,失業登表。
4、社保局統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第四步,失業登記之後。社保局審查失業登記合格後,通知失業人員前去培訓並可領取失業金(每月約400元以上),同時辦理下崗證。失業保障金是交滿一年為基點可以申領3個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礎上增領2個月,即交2年領取5個月,3年領取7個月,類推但最高只有24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就醫的,可報銷醫藥費60%到80%
第五步,個人後續的準備。失業人員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後,持社保局發給的審核文件和《職業指導培訓卡》、《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鎮)有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從下一個月起,失業人員憑證到指定地點領取失業保險金。
申領失業保險需要什麼資料?其手續怎樣?
受失業保險待遇必須同時具備下列3個條件:
第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據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第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第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具備上述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和本人照片;
(二)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放勞動合同書;
(三)勞動保障廳行政部門的職業介紹機構出具的求職證明。 Ps: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
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受理其失業保險
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並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
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解放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
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城鎮戶口怎麼才能領取失業保險?
您好!符合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都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①終止勞穿合同的;
②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③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