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訴訟途徑有哪些仲裁?
我國非訴訟解決糾紛的途徑主要有哪些?
源能為人類所利用並具有相對稀缺性。在資源利用中,,中突難以避免,尤其近代以來日益突出。目前,我國資源利用衝突主要包括自然資源所有權糾紛、自然資源用益物權糾紛、自然資源汙染破壞糾紛等。當前我國資源利用,中突解決途徑主要有兩大類,即非訟解決方式與訴訟解決方式。非訴訟解決方式具體包括協商、調解、仲裁與行政裁決等替代性糾紛解決方式;訴訟解決方式包括民事訴訟、行政訴訟與刑事訴訟等。我國現有資源利用衝突解決途徑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問題。基於此,我們應取採如下措施完善與創新資源利用衝突解決機制:進一步規範資源利用衝突行政調解,明確行政調解效力;建立並完善資源利用衝突仲裁機制,擴大仲裁適用範圍;統一資源利用衝突行政裁決立法,確立司法最終原則;改造民事訴訟當事人制度,建立環境資源民事公益訴訟制度;擴大行政訴訟受案範圍,建立環境資源行政公益訴訟制度;強化環境資源刑法保護,增設環境資源犯罪新罪名;綜合改進與完善糾紛解決途徑,建立健全多元化資源糾紛解決機制。
非訴訟的途徑有哪些
非訴訟途徑一般針對民事糾紛而言,刑事案件是必頂進行訴訟的。非訴訟途徑:妥協,和解,民間調解,仲裁等。注:法院調解是在訴訟中進行,有強制執行力的。
非訴訟途徑主要包括:調解,投訴,申訴,裁決,仲裁,複議。這裡面的申訴,裁決,複議,仲裁,是什麼意思
途徑有:
1、投訴:向有關行政機關或部門提出要求,請求其維護自己的權益。
2、調解:向有關行政機關或部門提出調解的請求,由其做為第三方對雙方的矛盾進行調解,以達在和解的一種非訴的方法。
3、複議:向行政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或上級部門提出重新處理、處理不當等相關請求,由其進行復核做出決定。
4、申訴:向有關機關,如人大、信訪、上級機關等提出自己的意見和訴求,由其協助處理解決的一種解決問題的一種方式。
5、仲裁:指對雙方糾紛有權利進行居中裁決,一經做出如不起訴到人民法院,即發生法律效力的一種解決方法,當然也有的是一經做出即具法律效力,雙方不得起訴。裁決也就是仲裁機關對方方爭議進行的依法裁定,同仲裁
非訴訟的種類有哪些?
概念:
所謂非訴訟業務是指不通過訴訟或仲裁方式代理法律事務的業務。非訴訟業務在單位或個人的法律事務中所佔的比例基本上在80%左右,也是律師業務的主體。
範圍:
一、公司業務
1、為企業(公司)設立註冊、變更、併購、改制、重組、產權界定、產權交易、資產置換、破產等公司業務提供法律服務。
2、辦理免3C認證。
3、辦理商標註冊。
二、法律顧問
接受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或其他中外經濟組織的聘請,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三、證券
為股票、債券、基金的發行、轉讓和期貨交易等證券業務提供法律服務。
四、金融
起草、審查銀團貸款、項目貸款、抵押、信託融資租賃等金融業務的相關文件或參與談判。
五、知識產權
接受委託,代辦專利申請、商標註冊、軟件與版權登記;代理技術、商標權、著作權轉讓及許可;提供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諮詢、顧問和調查。
六、建設工程
提供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礎建設等建設工程項目的立項、招投標、設計、施工、驗收等方面的法律事務代理。
七、招標、投標
接受委託,為政府採購、建設工程、技術交易、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國際招標投標等各項招投標業務提供法律服務。
八、投資
接受中外法人、公民委託,提供實現其投資項目所需要的一系列法律服務。
九、房地產
接受委託,提供房地產開發、建設、按揭、工程承(發)包、預售、銷售、物業管理等各個環節的中介、見證、代理等法律服務。
十、涉外業務
為外商(含港、澳、臺)投資、國際貿易、涉外合同、涉外融資、涉外知識產權、涉外民事法律事務等涉外業務提供法律服務。
十一、保險
為國內外客戶提供各類保險業務的諮詢和代辦,代理索賠、理賠、追償等事宜。
十二、稅務
為國內外客戶提供關於中國稅收環境方面的法律諮詢服務;代理稅收申報、減免稅申請等。
十三、消費者權益
接受委託,為消費者權益糾紛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十四、私人律師
接受公民個人聘請,為其本人或應其要求為其近親屬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十五、律師見證
接受當事人委託或經各方當事人同意,為確保當事人實施某項重大法律行為的真實、合法,提供律師見證。
十六、法律諮詢、調查、代書
為國內外客戶提供各項法律事務的諮詢或調查、各類法律文書的代書。
十七、其它
法律、法規、規章不禁止的其它非訴訟法律業務。
非訴訟手段有哪些?
和解、調解(法庭外調解)、仲裁,它們被稱為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在國外被稱為替代性糾紛解決方式(ADR)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非訴訟手段的途徑
雙方協商解決,第三方調解解決、或者申請仲裁。這就是非訴訟途徑。
非訴訟法律服務方式有哪些
非訴訟業務是什麼所謂非訴訟業務是指不通過訴訟或仲裁方式代理法律事務的業務。非訴訟業務在單位或個人的法律事務中所佔的比例基本上在80%左右,也是律師業務的主體。非訴訟業務的範圍:一、法律顧問接受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或其他中外經濟組織的聘請,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二、公司業務1、為企業(公司)設立註冊、變更、併購、改制、重組、產權界定、產權交易、資產置換、破產等公司業務提供法律服務。2、辦理免3c認證。3、辦理商標註冊。三、證券為股票、債券、基金的發行、轉讓和期貨交易等證券業務提供法律服務。四、金融起草、審查銀團貸款、項目貸款、抵押、信託融資租賃等金融業務的相關文件或參與談判。五、知識產權接受委託,代辦專利申請、商標註冊、軟件與版權登記;代理技術、商標權、著作權轉讓及許可;提供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諮詢、顧問和調查。六、招標、投標接受委託,為政府採購、建設工程、技術交易、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國際招標投標等各項招投標業務提供法律服務。七、建設工程提供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礎建設等建設工程項目的立項、招投標、設計、施工、驗收等方面的法律事務代理。八、投資接受中外法人、公民委託,提供實現其投資項目所需要的一系列法律服務。九、房地產接受委託,提供房地產開發、建設、按揭、工程承(發)包、預售、銷售、物業管理等各個環節的中介、見證、代理等法律服務。十、涉外業務為外商(含港、澳、臺)投資、國際貿易、涉外合同、涉外融資、涉外知識產權、涉外民事法律事務等涉外業務提供法律服務。十一、保險為國內外客戶提供各類保險業務的諮詢和代辦,代理索賠、理賠、追償等事宜。十二、稅務為國內外客戶提供關於中國稅收環境方面的法律諮詢服務;代理稅收申報、減免稅申請等。十三、消費者權益接受委託,為消費者權益糾紛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十四、私人律師接受公民個人聘請,為其本人或應其要求為其近親屬提供法律顧問服務。十五、律師見證接受當事人委託或經各方當事人同意,為確保當事人實施某項重大法律行為的真實、合法,提供律師見證。十六、法律諮詢、調查、代書為國內外客戶提供各項法律事務的諮詢或調查、各類法律文書的代書。十七、其它法律、法規、規章不禁止的其它非訴訟法律業務。
訴訟途徑和非訴途徑各是什麼意思?
訴訟就是通常所說的打官司,是通過國家審判機關解決爭議的過程。我國有三部訴訟法,分別是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相應的,訴訟也分為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
非訴訟,與訴訟相對應,當事人不通過法院、仲裁委員等機關處理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