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進行道德評價?
怎樣評價一個人的道德行為
道德評價,簡單地說,就是一種善惡評價,它從某種既定的或為某一社會、群體、集團、階級所認同的道德價值準則出發,對人們的行為作出正當與否的評價。
道德評價在社會生活中無所不及,只要有道德活動 的地方,就有道德評價。道德評價包括兩個方面,即道德的社會評價和道德的自我評價,道德的社會評價,也就是 社會的道德輿論,是外在的壓力 ,道德的自我評價,也就是人們對於自己行為所做的良心上的檢查,這是內在壓力 。道德評價要以動機和效果的辯證統一為根據。同時要注意:第一,要把動機和效果結合起來,道德評價的動機不正確,效果必然不好,第二,要注意動機內容和效果的全面 性,道德評價的動機必須從客觀實際出發,效果要注意全面,反對 以偏概全;第三,要注意動機與效果聯繫的過程性,也就是說不能以一時之利出發,不要以階段性標準、階段性利益去損害全過程的整體利益。
道德評價是職業道德建設中不可缺少的一項內容。它不僅對從業人員的職業活動、職業素質的提高,而且對全社會道德水平的提高,都有重大影響,這表現在:職業道德評價不僅是從業人員行為的道德價值的仲裁者,同時也是維護職業道德的保障;不僅可以促進職業道德素質的形成和發展,同時還可以有效地調節人際關係,其表現是褒揚善行、排除隔閡、斥責惡行。
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是從業人員進行職業道德修養的重要方法。古人云:“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我們每個人都應該經常“反躬自問”,朋友間應當“如切如磋,如琢如磨”,進行相互監督和幫助。
人們常說“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有則改之,無則加冕”。這些都是抵禦各種政治灰塵和微生物、防止它們侵入我們思想肌體的有效方法。世界上一切道德高尚的人,都是嚴於解剖自己、勇於自我批評的人。
怎麼寫道德品質評價表
道德品質 1、愛祖國、愛人民、愛科學、愛勞動、愛社會主義;初步形 成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和人生觀。 2、關心國家及世界大事,維護國家利益和 國家形象 。 3、熱愛集體,積極參加集體活動,維護集體利益。 4、孝敬父母、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助人為樂、待人真誠。 5、 誠實守信 、為人正派,能分清善惡、是非;自覺抵制違法和不良行為,考試不作弊。 公民素養 6、遵守校紀校規,熟知並履行《 中小學生守則 》和《 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 》。 7、瞭解 法律知識 ,具有民主和法制觀念,能運用法律維護他人和自身利益。 8、具備一定的 環保知識 , 有保 護環境的意識和責任感;主動宣傳環保知識,自覺保護環境。 9、維護 社會公德 ,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願意為他人和社會服務。 10、舉止文明,講究衛生,禮貌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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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進行道德評價,從動機論和效果論兩方面論述
倫理學要研究道德評價,不能不涉及動機與效果問題。人們對別人或被別人進行功過是非道德善惡的評價,也不可避免地遇到這個問題。那麼,怎樣正確地認識動機與效果以及道德評價的關係呢?在對一個人進行道德評價時,是以他的行為的動機還是以他行為的效果為根據呢?在歷史上,對這個問題有兩種不同的回答:一種是動機論,即認為應當以動機為道德評價的根據;一種是效果論,認為應當以效果作為道德評價的根據。毛澤東同志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中,談到文藝批評,文藝作品的好壞標準時,提出了動機與效果的統一論。但是,出於我們對毛澤東同志的論述的理解不同,運用不當,在理論和實踐上仍不免引起一些新的混亂。“
道德評價有哪些理論方法
隨著中國社會的發展,道德在被拋棄良久之後,終於漸漸重回視野,引起了人們的重視。
然而似乎在當今中國,道德已成為大問題。缺乏社會道德素養的抱怨之聲次此起彼伏,地溝油、毒大米等為代表的食品安全問題更不斷刺激著人們脆弱的神經。這時,尋找一些道德原則以指導人們行事,似乎越發重要。
那麼道德是什麼呢?在我們一般人的常識體系中,道德就應當是一種教條,凡孔聖人所言即為修身之道就是一例。西方也大致相同,聖經中耶穌怎麼說的,就怎樣做,這才是道德。在這本書中,康德卻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認為,道德不是命題,道德應當是原理,並且符合邏輯。整本書,康德正是在闡述為何道德是原理,以及這些原理具體應當如何。
據說,早年康德的理想是做一個研究自然哲學的大學教授,他想做一個有學問的人。但當他讀了盧梭的書之後,受到了啟蒙思想的強烈影響:
——“我生性是一個探求者,我渴望知識,不斷地要前進,有所發明才有快樂。曾有過一個時期,我相信這就是使人的生命有其真正尊嚴的,我就輕視無知的群眾。盧梭糾正了我。我意想的優點消失了。我學會了來尊重人,認為自己遠不如尋常的勞動者之有用,除非我相信我的哲學能替一切人恢復其為人的共同權利。”
他覺得,如果他的工作不能找到尋常人安身立命的根基,那就顯得毫無意義。所以他將學問的目的設定於社會生活,十分重視在尋常人之中發現道德原理。他不願成為高高在上的道德學家,像孔子一那樣提出教條,認為不遵守教導的都是禽獸。相反,他立足於普通人,甚至那些道德上有缺陷的人,深入他們的內心,去探索道德在他們心中的根基。不難發現,書中正按著這思路,從最低層次,一步一步在人內心中挖掘道德。
人都應當有道德,因為人都有理性。理性本身是道德的根基。所以如果道德只是教條,那麼所謂遵從道德其實 是一種盲目的服從,與理性無關。且一旦教條出錯,人就只能學壞了。真正的道德,需要激發起人內心固有的理性法則,並進行引導。所以康德主張蘇格拉底式的教育。這種教育非常隨和,從不將思想強加在他人身上。蘇格拉底總是不斷提問,把人們從問題的表層一步步引入深處,讓人開動思維,將自己內在的理性催生出來。所以這也被稱為智慧的助產術。
因此,康德提出我們必須從日常道德出發,將日常理性中已經包含的道德法則單純的提取出來,加以論證,以便在哲學的層次上對任何行動的純粹道德內涵的判斷進行指導。
所以,他將本書分為三章,也即分為三個層次,三個過渡。
第一個層次,從普通的,最樸素的底層道德理性知識向哲學的道德理性知識過渡。每個人都有道德理性,包括那些所謂的壞人,很多情況下他也會講道理,只是不願意去遵守罷了。要把這種道德理性提升到哲學的道德理性。當然,無論是樸素的還是哲學的,在日常生活中都非常大眾化的,例如“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所以都應當算作通俗的道德哲學。
第二個層次,即從通俗的道德哲學過度到道德形而上學。雖然我們的通俗道德哲學中已經集中了許多的道德智慧,但並沒有能夠形成一個體系,組成部分依舊零散。需要將其體系化,並找到一些基本的原理。
找到原理並不意味著結束,還需要找到這些原理的依據,所以還要上溯到第三個層次,從道德形而上學過渡到純粹實踐理性批判。道德形而上學的原理都是我們的理性原理,這些理性在實踐方面的應用叫做實踐理性,而實踐存在兩個層次,一個是日常生活,另一個是道德。一般的實踐理性,因為不純粹,所以不能稱之為道德,與之對應,這些實踐理性純粹的應用,就是道德。
下面結合書本具體談談這三......
如何正確看待道德的評價標準
(一)道德與法律的聯繫 道德與法律是相互聯繫的。它們都屬 於上層建築,都是為一定的經濟基礎服務 的。它們是兩種重要的社會調控手段,兩者 相輔相成、相互促益。其關係具體表現在: 1.道德是法律的評價標準和推動力量, 是法律的有益補充。沒有道德基礎的法律, 是一種“惡法”,是無法獲得人們的尊重和自 覺遵守的。執法者的職業道德的提高,守法 者的法律意識、道德觀念的加強,都對法的 實施起著積極的作用。 2.法律是傳播道德的有效手段。法律 的實施,本身就是一個懲惡揚善的過程,不但 有助於人們法律意識的形成,還有助於人們 道德的培養,法的實施對社會道德的形成和 普及起了重大作用。 3.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況下會相互轉 化。一些道德,隨社會的發展,逐漸凸現出來, 被認為對社會是非常重要的並有被經常違 反的危險,立法者就有可能將之納入法律的 範疇。反之,某些過去曾被視為不道德的因 而需用法律加以禁止的行為,則有可能退出 法律領域而轉為道德調整。 (二)道德與法律的區別 1.調整的對象不同。法調整的是人們 的外部行為,即意志的外在表現,因為法定首 要任務是要建立一種外在秩序。道德則不 同,它同時要求人們的外部行為和內在動機 都符合道德準則。它給人們提出並要求解 決的不僅是舉止行動,還包括動機和世界觀 問題,而且更注重後者。 2.表現形式不同。法是以“國家意志”形 式出現的,表現在政權機關所制定的憲法、 法律、法規、決議、條例、指示等規範性 文件中。道德則是以“社會意志”形式出現 的,作為“社會意志”,它有多種多樣的表現形 式,如醫務道德、政治道德、商業道德、社 會輿論、社會公約等。 3.調節人們行為的方式不同。法是通 過為人們確定在社會生活中的權利和義務, 通過建立法律關係來調節人們之間的關 系。而道德則主要是通過為人們指出在社 會生活中的義務,在人們中間建立起以義務 為紐帶的道德關係而調整人們之間的關 系。 實踐中應盡力從兩個方面來正確處理 法律與道德的關係:一是健全“法 制”與強化“德制”同步進行;二是在法律 與道德之間再造資源,構建區別於法律和道 德又能對法律和道德予以雙向彌補的第三 種力量。 首先,在健全“法制”方面,應取向法律規 範極限度周延並實效於經濟生活的所有領 域,構建法制形式合理與價值基礎相統一 的“現代法制”。“現代法制”的起點就是 對“傳統法制”從法律觀念、法律體系到法 律實施予以系統性變革。 其次,在強化“德制”方面,應奉行道德制 度化建設。道德制度化路徑,是把道德調整 由內在心裡擴延至外在行為、由輿論譴責 升格為強行制裁的過程。這種通過道德制 度化賦予道德“硬”的約束力的做法,就可以 迫使人們履行道德義務,或者遭受道德懲罰, 在法律難以干預的地方,使用此“道德權 力”來彌補。 最後,道德制度化建設何以讓道德 有“硬”的約束力呢?道德的天性決定其無強 制威懾的約束效果。所以,只有尋求另一種 強制力的幫助,以此構建道德的硬性約束力 ——道德社會強制力。法律制定的嚴格過程 性及其高成本,決定了法律規範是永不能觸 及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的。而道德隨機應 變的特點恰恰符合變幻莫測的社會,但作用 力弱化常常讓道德無法發揮其作用產生良 好社會效應。正是因為“強制性”有餘而“靈 活性”不足的法律規範,與“靈活性”有餘而“強 制性”不足的道德規範之間的這種天然性的 互引需求,在法律和道德之間很容易構架起 與法律、道德相關聯又明顯區別於法律、 道德的第三種力量。 綜上所述,道德是法律的基礎,法律是道 德規範的制度化實踐。法律並不是萬能的, ......
如何對中小學的道德行為進行評價
教師要教育學生具有高尚的思想品質和良好的行為習慣,除了理論上的說服,更重要的是以榜樣的力量去影響學生,從某種意義上是說:“身教重於言教”,教師應表裡如一,言傳身教,如果教師言行不一,說得漂亮,做得差,這樣教師在學生心目中是沒有威信的,優秀的教師應不斷加強自身修養,在政治覺悟,思想境界道德情操方面都應成為學生的楷模,“身教雖為貴,行知不可分”,這是著名教育家葉聖陶親切告誡教師的衷言。在教育活動中,無聲的“身教”往往勝於有聲的“言教”,學生的優秀品德,要靠教師的高尚品德來薰陶,教師的“言傳身教”,“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甚至教師每一個細小行為,文明習慣,都會對學生的世界觀和道德品質引起潛移默化的影響,所以教師的表率作用,好比一絲春雨,“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
如何評價一個人的道德修養?
我認為,評價一個人的道德修養,應該能看:他的言行埂止是否文明大方,是否符合社會道德規範,是否被大眾接受;他是否有事業心、責任感、愛心、信心,是否關心同志、同事,是否願意對黨、對社會、對人民、對祖國無私奉獻,是否樂於助人;等等。
如何進行道德評價,從動機論和效果論兩個方面論述
道德評價
要考慮事情的主觀動機
以及客觀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