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述和簡述有什麼區別?
試述和續述有什麼區別,詳細說明
“試論”和“如何理解”是要求回答最全面的,字數最多的。“試述”回答相對前者要少一點點,但最好還是回答具體點,多答反正不扣分。“解釋”和“簡述”回答字數最少可以簡略回答。考試時最好按照題目分值來回答,文科生要學會的拿分技巧是多答,分要點,不會的題目瞎寫也要寫上
試述基本分析和技術分析及其理論基礎,它們有何區別
這就像弓箭與長矛,各有千秋:
這這裡“透露一點天機”!
功夫在室外,絕大多數人都不知道:索羅斯、巴菲特、毛澤東、李小龍、愛因斯坦.這些令後人崇拜仰止的巨人,首先是哲學大師,只能點到為止.
一:這兩種方法,都有可能笑傲股市!
1,巴菲特:世界股神,所崇尚的價值分析就是基本分析,
2,世界多數股神,都推崇順勢交易,事實就是技術分析,
3,基本分析與技術分析,再加政策面分析,三者合一進行分析的,並且成為實戰高手的,寥寥無幾,其原因如下:
(1),一招鮮,吃遍天.很多高手,就是把一兩種方法修煉到極致,這是最簡單,最容易的高手之路.
就像kdj、macd,在普通人手裡,只不過如同一件西餐桌上的刀、叉,而到了“李尋歡”這樣的高手的手裡,就成了威力無窮的“小李飛刀”
(2),要把“基本分析與技術分析,再加政策面分析”,三者合一,這些加起來太複雜,內容太繁多,要在這麼多方面都修煉成驚人功力,多數人一輩子也是不可能完成的.
個人認為:基本分析和技術分析的優缺點
基本分析:最適合長線分析,例如巴菲特,因為股票的內在價值,決定股票的未來長期價格.
技術分析:最適合中、短線分析,也有的大師,用基本面選股,再用技術面確定進場點,竊以 為:這才是正真的高手,
附:基本分析和技術分析的常識:
股票價格指數和平均數僅僅為人們提供了一種衡量股票價格變動歷史的工具,然而,人們更關心的是如何預測股票價格的未來趨勢,以及買賣股票的適當時機.多少年來,人們不斷地對股價走勢進行研究,產生了種種方法.現在大多數人採用技術分析法或基本分析法預測股市的走勢.
技術分析是相對於基本分析而言的.基本分析法著重於對一般經濟情況以及個別公司的經營管理狀況、行業動態等因素進行分析,以此來研究股票的價值,衡量股價的高低.而技術分析則是透過圖表或技術指標的記錄,研究市場過去及現在的行為反應,以推測未來價格的變動趨勢.其依據的技術指標的主要內容是由股價、成交量或漲跌指數等數據計算而得的,我們也由此可知——技術分析只關心證券市場本身的變化,而不考慮會對其產生某種影響的經濟方面、政治方面的等各種外部的因素.
基本分析的目的是為了判斷股票現行股價的價位是否合理並描繪出它長遠的發展空間,而技術分析主要是預測短期內股價漲跌的趨勢.通過基本分析我們可以瞭解應購買何種股票,而技術分析則讓我們把握具體購買的時機.在時間上,技術分析法注重短期分析,在預測舊趨勢結束和新趨勢開始方面優於基本分析法,但在預測較長期趨勢方面則不如後者.大多數成功的股票投資者都是把兩種分析方法結合起來加以運用.他們用基本分析法估計較長期趨勢,而用技術分析法判斷短期走勢和確定買賣的時機.
股價技術分析和基本分析都認為股價是由供求關係所決定.基本分析主要是根據對影響供需關係種種因素的分析來預測股價走勢,而技術分析則是根據股價本身的變化來預測股價走勢.技術分析的基本觀點是:所有股票的實際供需量及其背後起引導作用的種種因素,包括股票市場上每個人對未來的希望、擔心、恐懼等等,都集中反映在股票的價格和交易量上.
技術分析中存在空中樓閣理論.空中樓閣理論是美國著名經濟學家凱恩斯於1936年提出的,該理論完全拋開股票的內在價值,強調心理構造出來的空中樓閣.投資者之所以要以一定的價格購買某種股票,是因為他相信有人將以更高的價格向他購買這種股票.至於股價的高低,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存在更大的"笨蛋"願以更高的價格向你購買.精明的投資者無須去計算股票的內在價值,他所須做的只是搶在......
試述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的概念和區別。
合同成立並不意味著合同就生效,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區分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有很大的實踐意義,兩者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構成條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條件包括: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訂約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至於當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則在所不問,它著重強調合同的外在形式所表現。而合同生效的條件主要有: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以及符合法定形式。
(二)法律意義不同。合同成立與否基本上取決於當事人雙方的意志,體現的是合同自由原則,合同成立的意義在於表明當事人雙方已就特定的權利義務關係取得共識。而合同能否生效則要取決於是否符合國家法律的要求,體現的是合同守法原則,合同生效的意義在於表明當事人的意志已與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實現了統一,合同內容有了法律的強制保障。
(三)作用的階段不同。合同成立標誌著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合同內容所反映的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已經明確。而合同生效表明合同已獲得國家法律的確認和保障,當事人應全面履行合同,以實現締約目的。簡單地說,合同的成立標誌著合同訂立階段的結束,合同的生效則表明合同履行階段即將開始,它是合同履行的前提,又是合同履行的依據。
(四)責任形式不同。合同的成立,如果當事人要承擔的責任就是締約過失責任,所謂的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在合同訂立過程中,一方因違背其依據誠實信用原則所應盡的義務,而致另一方的信賴利益損失,則應承擔民事責任。而合同的生效,如果當事人要承擔的責任就是違約責任,所謂的違約責任,也稱為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因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而向對方承擔的民事責任。包括繼續履行、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及適用定金罰則等。
(五)賠償範圍不同。合同的成立,當事人承擔的賠償範圍只限於信賴利益損失,所謂的信賴利益損失主要是指一方實施某種行為後,足以使另一方對其產生信賴(如相信其會訂立合同),並因此而支付了一定的費用,後因對方違反誠信原則使該費用不能得到補償。且僅限於直接損失,而不包括間接損失。而合同的生效,意味著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造成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承擔實際遭受的全部損失。不僅包括現有財產直接損失,而且包括可得利益損失。
試述文化與文明兩概念的區別和聯繫
“文化”的英文是culture ,“文明”的英文是civilization ,兩者既有區別又有聯繫.
關於文明與文化的關係,學術界主要有如下3種意見:
其一,文化和文明沒有多大差別,甚至可以說,兩者是同義的. 不少人類學家和民族學家持這種意見,尤其在19世紀,英法兩國把“文化”與“文明”視為同義詞,認為兩者的意義幾乎等同,如英國人類學之父泰勒在1871年出版的《原始文化》一書把文化與文明連在一起,他說:“就廣義的民族學意義來說,文化或文明,是一個複合的叢體,它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風俗,以及作為社會成員的一分子所獲得的全部能力和習慣.”
其二,文化包括文明,即文化所包含的概念要比文明更加廣泛.
不少學者認為,文明是文化的最高形式或高等形式.文明是在文字出現、城市形成和社會分工之後形成的.尤其在歷史學和考古學界,普遍認為文明是較高的文化發展階段.如英國考古學家柴爾德(Vere Gordon Childe)的《社會進化》(Social Evolution,1951)和克拉克(G. Clark)的《從野蠻到文明》(From Savagery to Civilization,1946)均持這一觀點.
在最近幾十年裡,在英法這兩個國家——英國更甚於法國,有以‘文化’取代‘文明’的傾向.”文明“似乎指一種較高級的,較發達的文化形態,或者較特殊地指城市文化.”在英法等國,比較喜歡使用“文化”一詞,雖然他們也曾經使用“文明”一詞.
其三,文化和文明是屬性不同的兩個部分. 有些學者認為,文明是物質文化,文化是精神文化和社會文化.在20世紀之前,德國傳統的看法普遍認為,文化包括人的價值、信仰、道德、理想、藝術等因素;而文明僅包括技術、技巧和物質的因素.如德國文化社會學家艾爾夫雷德.韋伯(Alfred Weber,1868—1958)認為:“文化與文明的分別,便是文明是‘發明’出來的,而文化是‘創造’出來的.發明的東西可以傳授,可以從一個民族傳授到另一個民族,而不失其特性;可以從這一代傳到那一代,而依然保存其用途.凡自然科學及物質的工具等等,都可目為文明.”“文化既是創造的,所以它是一個地方一個時代的民族性的表現,只有在一定時間與空間內,能保存其原有的意義,別個地方的人,如抄襲過去,總會把原意失去的.凡宗教、哲學、藝術等,都是屬於文化一類的.”他所說的文明即是科學技術及其發明物,而文化則是倫理、道德和藝術等. 日本一些學者也持這一觀點.如伊東俊太郎認為,文明是物質的,文化是精神的.兩者應結合起來,物質豐富與精神充實的人才是真正的人.文明具有擴散的性質,文化具有凝聚的性質.
以上三種觀點中,第二種較為符合事實,即廣義的文化概念包括文明,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如下幾方面:
(1)文化通常與自然相對應,而文明一般與野蠻相對應.
(2)從時間上來看,文化的產生早於文明的產生,可以說,文明是文化發展到一定階段中形成的.在原始時代,只有文化,而沒有文明,一般稱原始時代的文化為 “原始文化”,而不說“原始文明”.因此,學術界往往把文明看作是文化的最高形式或高等形式.
(3)從空間上來看,文明沒有明確的邊界,它是跨民族的,跨國界的;而廣義的文化泛指全人類的文化,相對性的文化概念是指某一個民族或社群的文化.
(4)從形態上來看,文化偏重於精神和規範,而文明偏重於物質和技術.文明較容易比較和衡量,較易區分高低,如古埃及的金字塔、中國的長城、秦代的兵馬俑等,因而,文明在考古學使用最為普遍;而文化則難以比較,因為各民族的價值觀念不同,而......
程序和指令有什麼區別,簡述指令執行過程
計算機所能識別並能執行的每一條操作命令成為一條機器指令,程序是完成既定任務的一組指令序列;首先將要執行的指令從內存中取出送入cpu,然後由cpu對指令進行分析譯碼,判斷該條指令要完成的操作,向各部件發出完成該操作的控制信號,實現該指令的功能。
試述綜述與科研論文的區別是什麼?
綜述是指該領域已有研究成果的整理、評論以及對現有研究不足提出丹己的研究設想與思路。而科研論文是圍繞一個課題開展探索性研究,以論證或者探究相關內容。
試述文件系統與數據庫系統的區別與聯繫
文件系統是操作系統用於明確磁盤或分區上的文件的方法和數據結構;即在磁盤上組織文件的方法。也指用於存儲文件的磁盤或分區,或文件系統種類。操作系統中負責管理和存儲文件信息的軟件機構稱為文件管理系統,簡稱文件系統。文件系統由三部分組成:與文件管理有關軟件、被管理文件以及實施文件管理所需數據結構。從系統角度來看,文件系統是對文件存儲器空間進行組織和分配,負責文件存儲並對存入的文件進行保護和檢索的系統。具體地說,它負責為用戶建立文件,存入、讀出、修改、轉儲文件,控制文件的存取,當用戶不再使用時撤銷文件等。
數據庫系統是為適應數據處理的需要而發展起來的一種較為理想的數據處理的核心機構。計算機的高速處理能力和大容量存儲器提供了實現數據管理自動化的條件。數據庫研究跨越於計算機應用、系統軟件和理論三個領域,其中應用促進新系統的研製開發,新系統帶來新的理論研究,而理論研究又對前兩個領域起著指導作用。數據庫系統的出現是計算機應用的一個里程牌,它使得計算機應用從以科學計算為主轉向以數據處理為主,並從而使計算機得以在各行各業乃至家庭普遍使用。在它之前的文件系統雖然也能處理持久數據,但是文件系統不提供對任意部分數據的快速訪問,而這對數據量不斷增大的應用來說是至關重要的。
上述來自《百度百科》。
效用理論包括基數效用論和序數效用論。請結合本章的知識,試述兩種理論在分析消費者行為時的區別。
基數效用論和序數效用論是解釋消費者行為的兩種不同理論。二者在分析消費者行為時有著明顯的區別。具體表現在:①假設不同。基數效用論假設消費者商品所獲得的效用是可以度量的,即效用的大小可以用基數大小來表示,並且每增加一個單位商品所帶來的效用增加具有遞減規律;序數效用論則認為,消費者商品所獲得的效用水平只可以進行排序,只可以用序數來表示效用的高低,而效用的大小及特徵表示在無差異曲線中。②使用的分析工具不同。基數效用論使用MU以及預算約束條件來分析效用最大化條件。而序數效用論則以無差異曲線和預算約束線為工具來分析消費者均衡。所以,二者所表述的消費者均衡的實現條件是不一樣的。其中前者表述為MUx/Px=λ,後者表述為MRSxy=Px/Py。以上分析方法上的區別,只是以不同的方式表達了消費者行為的一般規律。除此以外,二者有又許多相同之處:①它們都是從市場的需求著手,通過推導需求曲線來說明需求說明曲線是怎樣表達消費者實現效用最大化規律的。②它們都是在假定收入水平和價格水平一定的基礎上來分析效用最大化過程。③邊際效用價值論是二者分析問題的基礎,商品價格的高低是由邊際效用大小決定的,而邊際效用是遞減的。所以,二者在反映需求特徵上是完全一樣。
試述pam矩陣和blosum矩陣有哪些區別
1、PAM矩陣(Point Accepted Mutation)
基於進化的點突變模型,如果兩種氨基酸替換頻繁,說明自然界接受這種替換,那麼這對氨基酸替換得分就高。一個PAM就是一個進化的變異單位, 即1%的氨基酸改變,但這並不意味100次PAM後,每個氨基酸都發生變化,因為其中一些位置可能會經過多次突變,甚至可能會變回到原來的氨基酸。
PAM矩陣的製作步驟:
構建序列相似(大於85%)的比對
計算氨基酸 j 的相對突變率mj(j被其它氨基酸替換的次數)
針對每個氨基酸對 i 和 j , 計算 j 被 i 替換次數
替換次數除以相對突變率(mj)
利用每個氨基酸出現的頻度對j 進行標準化
取常用對數,得到PAM-1(i, j)
將PAM-1自乘N次,可以得到PAM-N。
這種矩陣的缺點是一旦PAM1的矩陣有效地誤 差,那麼自乘250後得到的PAM250矩陣的誤差就會變得很大。
如,PAM120矩陣用於比較相距120個PAM單位的序列。
一個PAM-N矩陣元素(i,j)的值:
反應兩個相距N個PAM單位的序列中第i種氨基酸替換第j種氨基酸的頻率。
針對不同的進化距離採用PAM 矩陣
序列相似度 = 40% 50% 60%
| | |
打分矩陣 = PAM120 PAM80 PAM60
PAM250 → 14% – 27%
2、BLOSUM 矩陣
此矩陣與PAM矩陣的不同之處在於:
(1)用於產生矩陣的蛋白質家族及多肽鏈數目,BLOSUM比PAM大約多20倍。
(2)PAM:家族內成員相比,然後把所有家族中對某種氨基酸的比較結果加和在一起,產生“取代”數據(PAM-1 );PAM-1自乘n次,得PAM-n。
BLOSUM:首先尋找氨基酸模式,即有意義的一段氨基酸片斷(如一個結構域及其相鄰的兩小段氨基酸序列) ,分別比較相同的氨基酸模式之間氨基酸的保守性(某種氨基酸對另一種氨基酸的取代數據),然後,以所有 60%保守性的氨基酸模式之間的比較數據為根據,產生BLOSUM60;以所有80%保守性的氨基酸模式之間的比 較數據為根據,產生BLOSUM80。
(3)PAM-n中,n 越小,表示氨基酸變異的可能性越小;相似的序列之間比較應該選用n值小的矩陣,不太相似 的序列之間比較應該選用n值大的矩陣。PAM-250用於約20%相同序列之間的比較。BLOSUM-n中,n越小,表示氨基酸相似的可能性越小;相似的序列之間比較應該選用 n 值大的矩陣,不太相似的序列之間比較應該選 用n值小的矩陣。BLOSUM-62用來比較62%相似度的序列,BLOSUM-80用來比較80%左右的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