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以下包括本數嗎?
憲法規定中的以上以下包括本數嗎?
漢語中,“以上”、“以下”是有歧義的,既可包含本數,也可不包含本數。
所以有些法律會特地講明該法中“以上”、“以下”是否包括本數。比如:
《民法通則》
第一百五十五條 民法所稱的“以上”、“以下”、“以內”、“屆滿”,包括本數;所稱的“不滿”、“以外”,不包括本數。
《刑法》
第九十九條 本法所稱以上、以下、以內,包括本數。
但是這兩部大部頭法典地位都在《憲法》之下,不能被拿來解釋《憲法》中“以上”、“以下”是否包括本數。
因為《憲法》自己對此沒有規定,有權解釋憲法的功國人大常委也從來沒有對此作出解釋。我們目前也沒有碰到需要解決此問題的現實情況。
所以,你這個問題的結論是:不知道。
以上,以下,哪一個包含本數
法律條文上的“以上”、“以下”都包括本數。 相關規定: 一、《民法通則》第一百五十五條 民法所稱的“以上”、“以下”、“以內”、“屆滿”,包括本數;所稱的“不滿”、“以外”,不包括本數。
刑法中的以上以下以內包括本數嗎
《刑法》第99條規定:本法所稱以上、以下、以內,包括本數。
在下列兩種情況下,應當注意對此立法解釋作出補正解釋:
一、刑法第63條第1款關於減輕處罰的規定,此處“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
這裡,就不應包括該法定刑這個本數,因為其意思就是指低於法定刑幅度中的最低刑處罰。否則,減輕處罰與從輕處罰就會交叉重合,從而有違立法精神。
二、刑法第69條關於數罪併罰的規定,即對於有期徒刑並罰,應採用限制加重原則。
“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其中的“以上”、“以下”也不應包括本數。
舉例而言,某犯因三罪分別被判處8年、9年、10年有期徒刑,如果這裡的總和刑期“以下”包括本數,則對於該犯可以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7年。這一處刑結果等於適用併科原則;如果這裡的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包括本數,則該犯可能僅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從而與採用吸收原則無異。這顯然是錯誤的,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吸收原則只適用於死刑、無期徒刑與有期自由刑的並罰;併科原則主要適用於主刑與附加刑以及不同種附加刑的並罰。如果對於舉例中的多個有期徒刑採用併科原則,就沒有體現法定的“限制”精神;而採用吸收原則,又無法體現“加重”的立法原意。故在適用限制加重原則予以並罰時,“以上”、“以下”也不應包括本數。
“以上”、“以下”含不含本數?
你好。
要看是什麼地方用。在國家政府或者法律性文件裡,“以上”、“以下”都含本數或本級單位的。
法律的10以上 以下 不滿 ,包括本數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訂》第九十九條:本法所稱以上、以下、以內,包括本數。
比如說你被判了五年,見八十七條(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五年以上”,又根據第九十九條,所以你需要按照(二)來走。
以上以下包括本數嗎
多數情況下,“以上”包含本數,“以下”不包含本數。
有特殊說明的則按其說明,如“40歲以下(含)”,就有個“含”字,表示包括40歲。
請採納,謝謝!
在統計中以上和以下哪個包括本數
你好
在統計學中,
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以上包括本數嗎
中國內地實施的法律,以上均包含本數,但是由於從前的法律體制不規範,審查不嚴,有個別法律,法規的規定是不包括本數的,遇見這部分法律,僅作為筆誤處理就可以了.
在法定刑的刑度中的以上以下都包括本數
《刑法》第99條規定:本法所稱以上、以下、以內,包括本數。
在下列兩種情況下,應當注意對此立法解釋作出補正解釋:
一、刑法第63條第1款關於減輕處罰的規定,此處“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
這裡,就不應包括該法定刑這個本數,因為其意思就是指低於法定刑幅度中的最低刑處罰。否則,減輕處罰與從輕處罰就會交叉重合,從而有違立法精神。
二、刑法第69條關於數罪併罰的規定,即對於有期徒刑並罰,應採用限制加重原則。
“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其中的“以上”、“以下”也不應包括本數。
舉例而言,某犯因三罪分別被判處8年、9年、10年有期徒刑,如果這裡的總和刑期“以下”包括本數,則對於該犯可以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7年。這一處刑結果等於適用併科原則;如果這裡的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包括本數,則該犯可能僅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從而與採用吸收原則無異。這顯然是錯誤的,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吸收原則只適用於死刑、無期徒刑與有期自由刑的並罰;併科原則主要適用於主刑與附加刑以及不同種附加刑的並罰。如果對於舉例中的多個有期徒刑採用併科原則,就沒有體現法定的“限制”精神;而採用吸收原則,又無法體現“加重”的立法原意。故在適用限制加重原則予以並罰時,“以上”、“以下”也不應包括本數。
勞動合同法中的以上包含本數嗎?
勞動法實施細則 42、《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一款中的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上”、“三年以上”包含三個月、一年、三年;“不滿一年”、“不滿三年”不包含一年、三年。第四十四條第一款中的“六個月以上”包含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