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時年是什麼意思?
法律二十年時效是什麼意思?
刑法上的時效一般都是追訴時效。
追訴時效的期限是根據各種犯罪法定刑的輕重,分別規定長短不一的追訴時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後,仍然可以追訴。
法律上借款未還的訴訟時效2年是什麼意思,是指什麼情況下兩年內起訴
2009年10月1日借款期滿,從次日起算2年內起訴,否則喪失勝訴權。
在這兩年內如果訴訟時效中斷的話重新起算,中斷的情形包括債權人主張債權的情況。所以,尊師講的是對的,但要放在特定儲條件之下。
法律法規的修正是什麼意思?
我國法律的修改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修正,另一種是修訂。法律的修正與修訂主要有以下區別:第一,修改的內容不同法律的修正是指法定機關對法律的部分條款進行的修改,是局部的或者個別的修改。如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05年10月27日通過的《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只對個人所得稅法的兩條內容作了修改。當然有時法律的修正條款不少,但從總體上來看還是局部的,不是全局的修改,只能是修正,不是修訂。法律的修訂則是指法定機關對法律進行全面的修改,是整體的修改。如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05年10月27日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對該法進行了全面修改,產生了一部新的公司法。
第二,審議的內容不同
法律的修正通常提出修正案草案,審議機關的審議是針對修正案草案進行的,未作修改的部分不審議。如2005年9月30日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2006年2月25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二十次會議,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向常委會作《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常委會對審計法修正的條款內容進行了審議。
法律的修訂通常提出全面的修訂草案,審議機關的審議是針對草案文本的全部內容,而不是針對修改內容進行審議,如公司法的修訂。
第三,表決的內容不同
法律的修正,在表決通過時,通過的是修改某某法律的決定或者修正案,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決定》。
法律的修訂,表決通過的是整個修訂草案,如公司法的修訂。
第四,公佈的方式不同
法律的修正,其公佈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公佈修改決定,即國家主席發佈主席令公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法律修改決定,再由有關部門根據修改決定將修正後的法律予以重新公佈。如2006年2月28日第48號國家主席令公佈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決定,在該修改決定中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並對條款順序作相應調整,重新公佈”,據此,有關部門重新公佈了審計法,並寫明“根據2006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的決定》修正”。另一種是公佈法律修正案,即國家主席發佈主席令公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法律修正案,法律文本不重新公佈,原法律條文保持不動,引用法律時可直接引用法律修正案的條文。如1997年刑法頒佈實施後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六個刑法修正案,刑法條文仍保持不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法律的修訂,沒有修改決定,國家主席令直接公佈全國人大常績會修訂通過的法律文本全文,如2005年修訂的公司法。
第五,生效日期不同
採用修正方式修改的法律,只對修正的條款規定一個新的生效日期,原法律的生效日期不變,即未修正的條款的生效日期仍為原法律的生效日期。如審計法的修正就是如此。審計法修正的條款自 2006年6月1日起施行,審計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施行日期仍是原審計法規定的“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未作任何修改,也不能作出修改。
採用修訂方式修改的法律,對原法律規定的生效日期必須作出修改,另行規定新的生效日期。如原公司法是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的,2005年修訂後的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本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參考資料:......
法律時效2年和時效20年有什麼區別?
2年是普通訴訟時效,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
20年是最常訴訟時效,從權利被侵害時計算。
比如說吧1990張三的權利被侵害,如果張三知道,訴訟時效到1992年,可是2010年張三才知道,張三依舊可以向法院請求保護權利。要注意的是20年是最常保護期限,2010已是訴訟時效最後一年了,張三應該儘快提起訴訟,不能以為還有兩年的時間。
實踐中,要具體到日計算。
1、訴訟時效中斷了,中斷的原因消除後,訴訟時效開始重新計算,還是兩年。20年對中斷也有影響,比如距離20年還有一個月中斷了,訴訟時效開始重新計算,就只有一個月時間了,而不是兩年。
2、這樣是喪失勝訴權了,因為法律關係不能無期限地處於一種不穩定的狀態中。總之不管中斷多少次,重新計算多少次,訴訟時效最長不能超過20年。
3、這樣的新聞還沒看到,但我持保留意見,我認為司法機關應該保證法律的正確適用。因為法律中明確規定了,超過訴訟時效起訴,應該駁回訴訟請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153、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受理後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刑法中的第一款是什麼意思
如,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
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
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
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
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範上
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中的“使用偽造的信用卡”就屬於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一款。
我國刑法確定生效時間:一是公佈法律時同時生效;二是公佈法律後 經過一段時間生效。這啥意思啊?
您好;
比如公司法是去年12月修改的,但是實施是在今年的3月1日,意思是今年三月才生效的;
但是有的法律是一公佈就立即生效的,也就是馬上實施的;
(一)法律的生效時間
法律的生效時間主要有三種:
1. 自法律公佈之日起生效
2. 由該法律規定具體生效時間
3. 規定法律公佈後符合一定條件時生效
(二)法律終止生效的時間
法律終止生效,即法律被廢止,指法律效力的消滅。它一般分為明示的廢止和默示的廢止兩類。
常年法律顧問與臨時法律顧問區別時間是多少年
針對某個,某幾個案件的是臨時,針對不特定案件和日常法律諮詢對是常年,時間沒有限制
欠款條最長法律時效多少年
律達網;
對於債務關係,如果雙方沒有約定歸還日期,可以隨時要求歸還,自雙方約定的還款日期或偳還之日起兩年內如果沒有追討過,則法院不再支持,但在這期間每追討一次,兩年的時效期間就重新起算。
房東只籤一年時間而且年年相加該怎麼辦??有什麼法律保護嗎?
民事合同,不違背法律硬性規定即可。所以這樣做也是無可厚非的。
你要覺得難以接受就換一家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