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獨立適用附加刑?
獨立適用附加刑?附加刑有哪些?
一、附加刑種類:
我國刑法第34條規定了:罰金、剝奪政治權利與沒收財產三種附加刑;
第35條規定了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附加刑。
二、對於附加刑,我國刑法規定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主刑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但獨立適用的情形不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而是刑法明文規定有獨立適用的,則適用。如果沒有規定獨立適用的,則不得予以適用。
三、只要用上刑法中關於刑罰的規定,則構得上犯罪的標準。犯罪者當然會有犯罪的案底,也算受過刑罰的,是算有前科的。
獨立適用附加刑是什麼意思
管制和拘役都是我國刑法規定的量刑種類。管制是對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機關執行刑罰方法,而拘役要關押,但可以有一定回家自由。 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屬於附加刑,可以單獨判決。
什麼是刑罰的獨立適用和附加適用? PS:不要回答“主刑只能獨立適用,不可以附加適用;附加刑。。。”云云
主刑有五種嘛,管制拘役有期無期死刑,然後每一個犯罪只能給他定其中的一種,不能附加另一個主刑。
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這個是可以單獨作為犯罪的處罰也就是隻用附加刑不用主刑的判決,也可以一個主刑一或幾個附加刑的做判決。
在刑事訴訟法中,獨立適用附加刑是什麼意思
刑罰分主刑和附加刑兩種。附加刑可以獨立適用。
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三種。獨立適用的意思是,可以單獨判處附加刑。
《刑法》:
第三十二條 【主刑和附加刑】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條 【主刑種類】主刑的種類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無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條 【附加刑種類】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一)罰金;
(二)剝奪政治權利;
(三)沒收財產。
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附加刑可以單獨適用嗎?
附加刑的獨立適用是指將附加刑獨立適用於犯罪性質、情節較輕的犯罪分子,對於罪行比較嚴重的,不能獨立適用附加刑。附加刑的獨立適用必須依照刑法分則單處附加刑的規定適用,不能隨意適用。
什麼叫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獨立適用附加刑
管制是我國創造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刑罰方法。它是指對犯罪分子不實行關押,交由專門機關管束和人民群眾監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罰方法。管制是我國主刑中最輕的一種刑罰方法,適用於罪行較輕、人身危險性較小,不需要關押的犯罪分子。根據刑法分則中關於管制刑的規定情況來看,管制刑的適用範圍較廣,除了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還可適用於罪行不重的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只要刑法分則條文法定刑中列有管制,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性質和情節,認為犯罪尚不夠判處徒刑或者以不宜關押為宜,但又需要對其自由加以限制的,都可以判處管制。
《刑法》72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緩刑。累犯不可以適用緩刑。”
管制是一種不收監的刑罰,期限為3個月到2年。形式為不得離開自己所居住地縣區,離開應當經公安機關批准。
拘役也不收監,但要在公安機關的拘役所進行,人身自由受到很大的限制,每月只准回家一到兩天。據以期間進行勞動,可以發給工資。
獨立適用的附加刑是指: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驅逐出境。
附加刑中哪些是可以單獨適用的?
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與驅逐出境四種,即可單獨使用,也可獨立適用。
附加刑在獨立適用時,可不可以同時適用兩個以上附加刑呢?
附加刑在獨立適用時,不可以同時適用兩個以上附加刑.如果紶有主刑那麼就沒有附加刑.而刑法第三十五條 對於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該款屬於特別條款.也就是說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才可以獨立適用.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刑罰中的附加刑是否能單獨使用?
樓上的答錯了哦。
主刑只能獨立運用,不能相互附加並用。
附加刑是補充主耽適用的刑罰,附加刑既可以作為主刑的附加刑適用,又可獨立適用。
摘自粵教版初一政治書
答案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