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律的作用是什麼?

General 更新 2024-07-06

邏輯學的作用

當今社會是信息時代,人們在工作和生活中所面臨的機遇和挑戰是前所未有的,人們所藉助的高科技現代化工具也越來越多,人們對這些工具的依賴也越來越強。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我們研究“邏輯”到底有沒有用了?“邏輯學”在我們的工作和生活中扮演什麼角色?值得探討。一、“邏輯學”的研究對象邏輯是一門研究思維的形式結構的及其規律和一些簡單的邏輯方法的科學。以思維作為研究對象的科學除邏輯外,還有哲學和心理學。為方便大家對邏輯學有一個全面,清楚的認識,在此對其研究對象中大家感到陌生的概念作一簡單的解釋。1、“邏輯”一詞的來歷和含義“邏輯”一詞,源於古希臘文λóyos(邏各斯),原意是理性、規律、思想、理智等等。後來,隨著古希臘社會的發展以及由此而來的社會大論戰的興起,產生了一門專以推理、論證為研究對象的學科,古希臘學者就用這個詞來給這門科學命名。“邏輯”這個詞被引入漢語一百多年來(清末學者嚴復引入),已演變成為一個多義詞,人們常常在不同的意義上使用它。為了不引起混亂,必須弄清楚它的幾種主要含義。① 指導客觀事物發展規律② 指導某種理論、觀點或看問題的方法③ 指思維規律④ 指一門科學、即邏輯學人們對客觀事物的認識過程,可以分為兩個階段,一是感性認識階段,二是理性認識階段。所謂感性認識,就是在實踐活動中,人們通過感官來認識對象的信息。其反映形式是感覺、知覺、表象。感性認識是認識的初級階段,它具有兩個明顯的特徵,一是直接性,即感官同認識對象發出的信息必須直接接觸,二是表面性,它僅僅是對事物的現象,各個片面和外部聯繫的認識。人們要認識自然,改造自然,光有感性認識是不夠的,為了把握事物的本質,全體和內部聯繫,感性認識必須上升到理性認識。所謂理性認識,就是人們把感性認識所得來的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裡的分析、比較、加工和製作,形成概念,並由概念構成判斷,由判斷進行推理,從而獲得對事物的本質、全體和內部聯繫的認識,其反映形成是概念、判斷和推理。思維,首先是人腦特有的功能。其次,思維是認識階段上的理性認識階段的反映活動。舉例,一個人的長相、體形、衣著、屬感性認識。其特點、性格、能力屬理性認識。3、思維形式和規律思維是對客觀事物的反映,所以,無論何種思維,總有特定的內容,思維內容藉以表現的手段和方式,就是思維形式。既然思維是人們在認識階段上的理性認識階段的反映活動,理性認識階段的反映形式是概念、判斷和推理,所以,思維的形式就是概念、判斷和推理。所謂思維的邏輯規律,就是在運用思維的各種邏輯形式時必須遵循的法則。這樣的規律有三條:同一律、不矛盾律和排中律。同一律要求在同一思維過程中,使用概念、判斷等要有確定性,不能相互混淆;不矛盾律要求在同一思維過程中,思維必須首尾一致,不自相矛盾;排中律則要在同一思維過程中,思維要有明確性,不能模稜兩不可或不置可否。這三條規律是邏輯的基本規律,無論運用什麼邏輯形式進行思維,都必須嚴格地遵守它,否則就是不正確的思維。把基本規律的要求運用於具體思維形式時,這些規律又表現為各種邏輯形式的規則。思維的基本邏輯規律和規則是正確思維的必要條件,必須嚴格地遵循這些規律和規則,才能正確地反映客觀事物,正確地表達和交流思想。4、邏輯的性質邏輯的性質是工具性和全人類性。這一性質是它的研究對象和起作用的特點決定的。首先,由邏輯的研究對象可知,它起作用的特點在於幫助人們瞭解正確的思維形式結構,把握思維的邏輯規律,掌握必要的邏輯方法,從而為人們提供正確思維的工具,使之能夠運用正確的邏輯形式和方法,進行合乎規律的思維活動。邏輯從產生之日起,一......

邏輯學的規律的作用!

邏輯學中各種不同規律的作用和適用範圍是不同的。

各種具體的思維形式都有自身的規則,但這些規則只是對某種思維形式起作用,如定義的規則、劃分的規則、直接推理的規則、三段論規則、複合命題構成的推理的規則等等。這些屬於邏輯學的特殊規律,它們的作用是保證具體的思維形式之間的必然聯繫,或者說保證具體思維形式的有效性。

除這些特殊規律外,還有貫穿思維活動始終的基本規律,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基本規律對特殊規律具有統攝作用,是各種思維的邏輯形式都必須普遍遵守的規律。它的作用是保證思維的確定性。具體來說,同一律是保證思想具有同一性,矛盾律是保證思想具有不矛盾性,排中律是保證思想具有明確性。遵守這幾條規律,思想才會有確定性。違反這幾條規律,思想就會出現含糊不清、自相矛盾、模稜兩不可的邏輯錯誤。所以,邏輯學的基本規律是運用概念、形成命題、進行推理的必要前提。

同一律與矛盾律的區別

你好,幾個規律是這樣的:一、矛盾律: 任一事物不能同時既具有某屬性又不具有某屬性。任一命題不能既真又不真。 二、排中律: A是B或不是B。例句:既說“此茅鋒利,無堅不摧”,又說“此盾堅固,任刺不入”,這就違反了排中律的原理。

三、同一律: 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必須在同一意義上使用概念和判斷,公式是:"甲是甲"或"甲等於甲"。邏輯的“同一律”方面的內容中,應該包括“同一立場”和“同一時空”在裡面。

四、充足理由律: 任何判斷必須有(充足)理由。 1.同一律及其邏輯要求  同一律的內容是:在同一正確思維過程中,每一思想與自身同一。  同一律有三條邏輯要求。  第一,在同一思維過程中,概念必須保持同一。  違反這一要求的邏輯錯誤,稱為“混淆概念”或“偷換概念”。例如:  世間萬物中,人是第一個可寶貴的。  我是人。  --------------------------------------  因此,我是世間萬物中第一個可寶貴的。  在這個推理中,兩個前提中的“人”不是同一概念。第一個“人”是集合概念,第二個“人”是非集合概念,因此,犯了“混淆概念”或“偷換概念”的錯誤。  第二,在同一思維過程中,論題必須保持同一。  違反這一要求的邏輯錯誤,稱為“轉移論題”或“偷換論題”。   第三,同一思維過程中,保持語境自身的同一。  違反這一要求的邏輯錯誤,稱為“混淆或偷換語境”。  在日常思維中,任何思想斷定都有特定的具體背景,這種特定背景,稱為“語境”,也叫作“上下文”。對任何思想作評價,特別是批評,必須嚴格基於該思想原有的語境,保持該語境的同一,不得隨意改變。  2.互相矛盾和互相反對  兩個命題互相矛盾,是指這兩個命題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  兩個命題互相反對,是指這兩個命題不能同真,但可以同假。  如 “小張是湖南人” 和 “小張不是湖南人” 這兩個命題是互相矛盾的,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必有一真一假;而 “小張是湖南人” 和 “小張是江西人” 這兩個命題是互相反對的,不能同真,但可以同假。  常用的互相矛盾命題有:  “所有S是P”與“有些S不是P”  “所有S不是P”與“有些S是P”  “s是P”與“s不是P”  “p並且q”與“非p或者非q”  “p或者q”與“非p並且非q”  “如果p則q”與“p並且非q”  “只有p才q”與“非p並且q”  “必然p”與“可能非p”  “必然非p”與“可能p”  常用的互相反對命題有:  “所有S是P”與“所有S不是P”  “必然p”與“不可能(必然非)p”  3.不矛盾律及其邏輯要求  不矛盾律的內容是:兩個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對的思想不同時為真,其中必有一假鄲  不矛盾律的邏輯要求是:對兩個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對的命題,不能同時肯定,必須否定其中的一個。  違反這一要求的邏輯錯誤,通常稱為“自相矛盾”。事實上,違反不矛盾律的錯誤,包括“自相矛盾”和“自相反對”,但在日常語言中,通常把“自相反對”(即對兩個互相反對的命題同時都加肯定)也稱作“自相矛盾”。  有時兩個或若干個命題之間,並不明顯是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對的,但如果對它們同時斷定,就會推出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對的結論。如果這樣,這種斷定也違反了不矛盾律。  例如,“自相矛盾”一詞就出於這樣一箇中國古代的寓言故事:楚國有個賣矛和盾的人,他作了兩個斷定:  第一,我的矛能刺穿天下所有的盾;  第二,我的盾天下所有的矛都刺不穿。  有人問:用你的矛來刺你的盾,會怎樣呢?  這裡,從這個楚人所作的兩個斷定中,可同時推出兩個互相矛盾的結論:  ......

不矛盾律與思維規律的關係

所謂思維規律是指形式邏輯四條基本規律(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和充足理由律)及它們之間的關係. 1您這是實力裝一波逼

邏輯學的規律的意義

邏輯基本規律是正確思維的根本假定,也是理性的交流的必要條件。主要的邏輯基本規律有四條: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一)同一律

同一律的基本內容是:在同一思維過程中,每一思想的自身必須是同一的。同一律的公式是:“A是A”。公式中的A可以表示任何思想,即可以表示任何一個概念或任何一個命題。就是說,在同一思維過程中,所使用的每一概念或判斷都有其確定的內容,而不能任意變換。

同一律在思維或論證過程中的主要在於保證思維的確定性。而只有具有確定性的思維才可能是正確的思維,才能正確地反映客觀世界,人們也才能進行思想交流。否則,如果自覺或不自覺地違反同一律的邏輯要求,混淆概念或偷換概念、混淆論題或偷換論題,那就必然會使思維含混不清,不合邏輯,既不能正確地組織思想,也不能正確地表達思想。因此,遵守同一律的邏輯要求乃是正確思維的必要條件。違反同一律要求常見的邏輯錯誤有:

①在同一思維中必須保持概念自身的同一,否則就會犯“混淆概念”或“偷換概念”的錯誤。

比如,某報載小品文一則,諷刺一些戀人的“向錢看”:

小夥子:“您老是要這要那,不怕人家說你是高價姑娘嗎?”

姑娘:“怕什麼?!裴多菲都說了,‘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嘛,價錢低了行嗎?”

顯然,這位答話的姑娘故意偷換概念。我們知道,所謂“高價姑娘”的“價”,是“價格”的“價”——人們是用“高價姑娘”來貶斥那些把愛情當商品加以買賣的姑娘。而裴多菲詩中“愛情價更高”的“價”是“價值”的“價”——它讚美真正的愛情比生命還要寶貴。因此,同一個語詞(“價”)表達的是不同的概念,但姑娘的上述答話卻故意將它們混同起來,用前者偷換後者,這是一種明顯的違反同一律要求的邏輯錯誤。

②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必須保持論題自身的同一,否則就會犯“轉移論題”或“偷換論題”的錯誤。混淆或偷換論題是在論證中常見的一種邏輯錯誤。這種錯誤是在論證過程中把兩個不同的論題(判斷或命題)這樣或那樣地混淆或等同起來,從而用一個論題去代換原來所論證的論題。比如,有人在討論中學生需不需要學習地理時講過下述這樣一段話:

“我以為中學生沒有必要學習地理。某個國家的地形和位置完全可以和這個國家的歷史同時學習。我主張可以把歷史課和地理課合併,這樣對學生是方便的。因為,這樣做所佔的時間較少,而獲得的效果卻很好。否則就會這樣:這個國家的地理歸地理,而它的歷史歸歷史,各管各,不能互相聯繫起來。”

從這段話裡不難看出:談話者最初提出的話題是“中學生沒有必要學習地理”,而隨後所論述的卻是另一個論題:“可以把歷史課和地理課合併”。顯然,談話者是把後一個論題與前一個論題混淆起來了,因而他就自覺或不自覺地用後一個論題去偷換了前一個論題。這就是一種混淆或偷換論題的邏輯錯誤。

下面再舉例說明。

■蘇格拉底領了一個青年到智者歐底姆斯那裡去請教。這個智者為了顯示自己的本領,給了這個青年一個下馬威。他劈頭就提出了這樣的問題:你學習的是已經知道的東西還是不知道的東西?這個青年當然回答說,學習的是不知道的東西。於是這個智者就向這個青年發出了一連串的問題:

“你認識字母麼?”

“我認識。”

“所有的字母都認識嗎?”

“是的。”

“而教師教你的時候,不正是教你認識字母嗎?”

“是的。”

“如果你認識字母,那麼他教你的不就是你已經知道的東西嗎?”

“是的。”

“那麼,或者你並不在學,只是那些不識字母的人在學吧!”

“不,我也在學。”

“那麼,如果你認識字母,就是學你已經知道的東西了。”

“是的。”

“那麼,你最初的回答就不對了。”

這個青年就這樣被智......

關係推理的含義及作用 100分

邏輯學術語

推理(Inference)定義:由一個或幾個已知的判斷(前提),推導出一個未知的結論的思維過程。

推理是形式邏輯。是研究人們思維形式及其規律和一些簡單的邏輯方法的科學。其作用是從已知的知識得到未知的知識,特別是可以得到不可能通過感覺經驗掌握的未知知識。推理主要有演繹推理和歸納推理。演繹推理是從一般規律出發,運用邏輯證明或數學運算,得出特殊事實應遵循的規律,即從一般到特殊。歸納推理就是從許多個別的事物中概括出一般性概念、原則或結論,即從特殊到一般。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能考察某類事物的全部對象,而只根據部分對象作出的推理,不一定完全可靠。

思維形式是人們進行思維活動時對特定對象進行反映的基本方式,即概念、判斷、推理。思維的基本規律是指思維形式自身的各個組成部分的相互關係的規律,即用概念組成判斷,用判斷組成推理的規律。它有4條: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簡單的邏輯方法是指,在認識事物的簡單性質和關係的過程中,運用思維形式有關的一些邏輯方法,通過這些方法去形成明確的概念,作出恰當的判斷和進行合乎邏輯的推理。

學習形式邏輯知識,可以指導我們正確進行思維,準確、有條理地表達思想;可以幫助我們運用語言,提高聽、說、讀、寫的能力;可以用來檢查和發現邏輯錯誤,辨別是非。同時,學習形式邏輯還有利於掌握各科知識,有助於將來從事各項工作。

推理及其語言形式

推理是由一個或幾個已知的判斷推出一個新的判斷的思維形式。例如“客觀規律總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經濟規律是客觀規律,所以,經濟規律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這段話就是一個推理。其中“客觀規律總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經濟規律是客觀規律”是兩個已知的判斷,從這兩個判斷推出“經濟規律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這樣一個新的判斷。任何一個推理卻包含已知判斷、新的判斷和一定的推理形式。作為推理的已知判斷叫前提,根據前提推出新的判斷叫結論。前提與結論的關係是理由與推斷,原因與結果的關係。

推理與概念、判斷一樣,同語言密切聯繫在一起,推理的語言形式為表示因果關係的複句或具有因果關係的句群。

常用“因為……所以……”“由於……因而……”“因此”、“由此可見”、“之所以……是因為……”等作為推理的系詞。

推理的種類

推理按推理過程的思維方向劃分,主要有演繹推理、歸納推理和類比推理。

1.演繹推理

它是由普遍性的前提推出特殊性結論和推理。

演繹推理有三段論、假言推理和選言推理等形式。

1.1三段法

1.2假言推理

1.2.1肯定式

1.2.2否定式

1.3選言推理

1.3.1肯定否定式

1.3.2否定肯定式

2.歸納推理

它是由特殊的前提推出普遍性結論的推理。

歸納推理有以下幾種類型:

2.1完全歸納法

2.2不完全歸納法

2.2.1簡單枚舉法

2.2.2科學歸納法

2.2.2.1挈合法(求同法)

2.2.2.2差異法(求異法)...

比較矛盾律與排中律的異同,並舉例它們在生活中的應用

第一,適用範圍不同。矛盾律既適用於相互矛盾的概念和命題,又適用於相互反對的概念和命題;而排中律適用於相互矛盾的概念和命題,也適用於相互具有下反對關係的命題。

第二,內容與要求不同。矛盾律要求不能同真;排中律要求不能同假。

第三,具體作用不同。矛盾律保證思維的連貫性,排中律保證思維的明確性。矛盾律可由真推假,是間接反駁的邏輯基礎,排中律可由假推真,是間接證明的邏輯基礎。

第四,違反排中律和矛盾律的邏輯錯誤不同。違反矛盾律的錯誤是“自相矛盾”,違反排中律的錯誤是“兩不可”。

在現實生活中,違反矛盾律的錯誤如:“這件事情我沒有問過,只是側面瞭解了一下情況。”就是“自相矛盾”。違反排中律的錯誤如:在一次民主生活會上,討論某甲的行為是否違紀,一個人發言說“說這種行為是違紀,恐怕不行;說這種行為不是違紀,恐怕也不行”。這就是“兩不可”。

思維規律起作用的條件是什麼?

所謂思維規律是指形式邏輯四條基本規律(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和充足理由律)及它們之間的關係.

1.同一律

同一律的基本內容是:在同一思維過程中,使用的概念和判斷必須保持同一性,亦即確定性.它的公式是:A是A,即 .可表示成命題形式,顯然.

同一律是任何判斷的邏輯基礎,其作用是保證思維的確定性.

同一律的具體要求有兩點:

一是思維對象應保持同一.在思維過程中,所考察的對象必須確定,要始終如一,不能中途變更.例如,要判定多項式能否再進行因式分解,就要看在哪個數集上討論,事先必須確定而

且在分解過程中保持不變.

二是表示同一事物的概念應保持同一.在思維過程中,要以同一概念表示同一思維對象.不能用不同的概念表示同一事物,也不能把不同的事物混同起來用同一個概念表示.

違反同一律要求的常見錯誤是思維混亂,前後不一.在推理、證明等思維過程中,具體表現為偷換概念、偷換論題等錯誤.例如,有人說:“因為數是可以比較大小的,而虛數是數,所以虛數可以比較大小”.這裡兩次使用了“數”這個概念,前者指的是“實數”,後者指的是“虛數”,即用同一概念表達了兩個不同的對象,這樣,在論證過程中,就犯了偷換概念的邏輯錯誤.

在不同的思維過程中,對同一概念或判斷允許有不同的認識.例如,“兩條直線不相交則平行”這個命題在平面幾何中為真,在立體幾何中則為假.

2.矛盾律

矛盾律的基本內容是: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對同一對象的兩個相互矛盾或反對的判斷,其中至少有一個是假的,不可能全是真的,可以兩個都是假的.它的公式是:A不是,即.顯然,.

矛盾律是否定判斷的邏輯基礎,它的作用是排除思維中的自相矛盾,保持思維的不矛盾性.

矛盾律要求在同一時間內和同一關係下,不能容許有相互矛盾或反對的兩種判斷存在.違反這個要求的邏輯錯誤叫做自相矛盾.例如,對實數,“是有理數”和“是無理數”是兩個矛盾的判斷,它們不能同真,其中必有一個是假的.又如,對實數a,“a是正數”和“a是負數”是兩個反對的判斷,這兩個判斷可能都假.因為若a=0,則a既不是正數也非負數.

矛盾律是同一律的延伸,它是用否定的形式“A不是”表現同一律以肯定的形式“A是A”所表現的同一種思想.因此,矛盾律是從否定方面肯定同一律.

3.排中律

排中律的基本內容是: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對同一對象的肯定判斷與否定判斷,這兩個相矛盾的判斷,不能同假,必有一真.它的公式是:或者是A或者是,即顯然,

在同一條件下,某思維對象的肯定判斷A和否定判斷,概括了該對象的某種屬性的所有情況,不可能存在既不是A又不是的第三種情況.排中律要求我們必須在A與之間,作出明確的選擇,或者肯定A,或者肯定,不能模稜兩可,含糊其詞.例如,平面內不重合的兩直線平行與相交;兩個實數相等與不相等;實數a是有理數或是無理數;自然數n是偶數或是奇數等等,都必須作出非此即彼的選擇.如判斷實數a不是有理數就是肯定它是無理數.

排中律和矛盾律既有聯繫,又有區別.排中律和矛盾律都不允許有邏輯矛盾,違反了排中律,同時也就違反了矛盾律,所以兩者是互相聯繫的.它們的區別在於:矛盾律指出兩個互相矛盾或反對的判斷不同真,並沒有排除“同假”的可能;而排中律則進一步要求,兩個互相矛盾的判斷必有一真,完全排除了“同假”的可能.從這個意義上講,排中律是矛盾律的繼續和發展.

排中律的作用與矛盾律基本相同,都用於排除思維中的自相矛盾,保持思維的不矛盾性.矛盾律用於排除對照性或對比性矛盾,排中律則用於排除對立性或對抗性矛盾.如“a>b”和“a<b”是對照性或對比性矛盾,要用矛盾律來處理.......

自相矛盾違反什麼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

所有的內容是:在同一思維過程中的權利,每個人有自己的思想.有與所有要求三個邏輯

.- 首先,在相同的思維過程,這一概念必須保持不變.第二,在相同的思維過程,主題必須保持不變.邏輯錯誤的

違反此規定,被稱為“轉移話題”或“偷換了話題.”

第三,同樣的思維過程,保持自身的同一範圍內.邏輯錯誤的

違反此規定,被稱為“混亂或環境的替代.”

一個矛盾的法律傳統邏輯的基本規律.也被稱為非矛盾律.它通常不表現為一種非A或A和B不能同時B.在傳統邏輯,矛盾律的第一件事是建議,這意味著任何一件事情不可能既是物權法不具有某些財產.作為一個規則,它是思想,它要麼是一個命題不能既是真實,事實並非如此.排中含量

規律是:兩個相互矛盾的想法是不一樣的是假的,它必須是真實的.排中的邏輯要求

法是:兩個互相矛盾的命題,不能否認,我們一定要其中之一.

違反此規定的邏輯錯誤,通常被稱為“兩不能”,這兩個相互矛盾的命題都被拒絕.

相關問題答案
矛盾律的作用是什麼?
單向閥的作用是什麼?
小草的作用是什麼?
八音盒的作用是什麼?
燈帶驅動的作用是什麼?
節溫器的作用是什麼?
電動機的作用是什麼?
蘋果的作用是什麼?
譯碼器的作用是什麼?
互文的作用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