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制度分哪幾個等級?
科舉制度從最低到狀元分哪些等級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
科舉是中國古代讀書人的所參加的人才選拔考試。它是歷代封建王朝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由於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做科舉。科舉制從隋代開始實行,到清光緒二十七年舉行最後一科進士考試為止,經歷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起源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最早起源於隋代。隋朝統一全國後,為了適應封建經濟和政治關係的發展變化,為了擴大封建統治階級參與政權的要求,加強中央集權,於是把選拔官吏的權力收歸中央,用科舉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煬帝大業三年開設進士科,用考試辦法來選取進士。進士一詞初見於《禮記·王制》篇,其本義為可以進受爵祿之義。當時主要考時務策,就是有關當時國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論文,叫試策。這種分科取士,以試策取士的辦法,在當時雖是草創時期,並不形成制度,但把讀書、應考和作官三者緊密結合起來,揭開中國選舉史上新的一頁。唐玄宗時禮部尚書沈既濟對這個歷史性的變化有過中肯的評價:"前代選用,皆州郡察舉……至於齊隋,不勝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權而歸於吏部。自隋罷外選,招天下之人,聚於京師春還秋住,烏聚雲合。"
唐朝--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完備
推翻隋朝的統治後,唐王朝的帝王承襲了隋朝傳下來的人才選拔制度,並做了進一步的完善。由此,科舉制度逐漸完備起來。在唐代,考試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兩類。每年分期舉行的稱常科,由皇帝下詔臨時舉行的考試稱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種。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為人重視。俊士等科不經常舉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後來漸廢。所以,明經、進士兩科便成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後進士科尤為時人所重。唐朝許多宰相大多是進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兩個來源,一個是生徒,一個是鄉貢。由京師及州縣學館出身,而送往尚書省受試者叫生徒;不由學館而先經州縣考試,及第後再送尚書省應試者叫鄉貢。由鄉貢入京應試者通稱舉人。州縣考試稱為解試,尚書省的考試通稱省試,或禮部試。禮部試都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闈也就是考場的意思。
明經、進士兩科,最初都只是試策,考試的內容為經義或時務。後來兩種考試的科目雖有變化,但基本精神是進士重詩賦,明經重帖經、墨義。所謂帖經,就是將經書任揭一頁,將左右兩邊蒙上,中間只開一行,再用紙帖蓋三字,令試者填充。墨義是對經文的字句作簡單的筆試。帖經與墨義,只要熟讀經傳和註釋就可中試,詩賦則需要具有文學才能。進士科得第很難,所以當時流傳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的說法。
常科考試最初由吏部考功員外郎主持,後改由禮部侍郎主持,稱"權知貢舉"。進士及第稱"登龍門",第一名曰狀元或狀頭。同榜人要湊錢舉行慶賀活動,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園探採名花,稱探花使。要集體到杏園參加宴會,叫探花宴。宴會以後,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題名以顯其榮耀,所以把又把中進士稱為"雁塔題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後》詩:"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朝看遍長安花。"所以,春風得意又成為進士及第的代稱。常科登第後,還要經吏部考試,叫選試。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職。唐代大家柳宗元進士及第後,以博學宏詞,被即刻授予"集賢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試落選,只能到節度使那兒去當幕僚,再爭取得到國家正式委任的官職。韓愈在考中進士後,三次選試都未通過,不得不去擔任節度使的幕僚,才踏進官場。
唐代取士,不僅看考試成績,還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薦。因此,考生紛紛奔走......
歷史上的科舉制度可分哪幾個等級
1、從低到高依次為:童生、秀才(生員)、舉人(第一名稱解元)、貢士(第一名稱會員)、進士(前三名分別稱狀元、榜眼、探花)。
2、【科舉】指歷代封建王朝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由於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科舉。從隋代至明清,科舉制實行了‘幹三百多年。《詩話二則·推敲》“島(指賈島)初赴舉京師”,意思是說賈島當初前去長安參加科舉考試。到明朝,科舉考試形成了完備的制度,共分四級:院試(即童生試)、鄉試、會試和殿試,考試內容基本是儒家經義,以“四書”文句為題,規定文章格式為八股文,解釋必須以朱熹《四書集註》為準。
【童生試】也叫“童試”;明代由提學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學政主持的地方科舉考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院試合格後取得生員(秀才)資格,方能進入府、州、縣學學習,所以又叫入學考試。應試者不分年齡大小都稱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試,吏呼名至史公”,這裡就是指童生試,在這次考試中左光斗錄取史可法為生員(秀才),當時史可法二十歲。《促織》“邑有成名者,操童子業”,“操童子業”是說正在準備參加童生試。
【鄉試】明清兩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秋八月舉行,故又稱秋闈(闈,考場)。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後發佈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舉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會試】明清兩代每三年在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考試由禮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總裁,各省的舉人及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錄取三百名為貢士,第一名叫會元。
【殿試】是科舉制最高級別的考試,皇帝在殿廷上,對會試錄取的貢士親自策問,以定甲第。實際上皇帝有時委派大臣主管殿試,並不親自策問。錄取分為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的稱號,第一名稱狀元(鼎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的稱號;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的稱號。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統稱進士。
【貢士】參見“會試”條。參加會試而被錄取的稱貢士。
【舉人】參見“鄉試”條。參加鄉試而被錄取的稱舉人。舉人可授知縣官職。《儒林外史》第三回寫范進中舉後,張鄉紳立即送賀儀銀和房屋,範的丈人胡屠戶也立時變了嘴臉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範得了消息,高興得發了瘋。說明古代中舉後便可升官發財。
【生員】即秀才,參見“童生試”條。通過院試(童試)的可稱為生員或秀才。如王安石《傷仲永》“傳一鄉秀才觀之”。東漢時避光武帝劉秀諱,而稱秀才為茂才,《阿Q正傳》中稱趙少爺“茂才公”,表示諷刺。
古代的科舉考試分哪幾個等級
隋唐五代時期,科舉考試分為鄉試(解試)、省試兩級。北宋太祖趙匡胤在位期間,開始創立殿試製度,科舉考試變成為鄉試(解試)、省試、殿試三級考試。元、明、清時期,改稱為鄉試、會試、殿試。唐宋時期,稱取得解送京師參加省試資格的考試為“解試”,這相當於後世的鄉試一級的科舉考試。隋唐五代時期,“解試”一般每年舉行一次;北宋中期以後,“解試”改為“每三年一開科場”。考試一般在各州府舉行。元、明、清時期改為“鄉試”。鄉試(解試)一般都在當年的秋季八月舉行,錄取名額按地區分配,各地名額多少,並不一致。解試合格被稱為“得解舉人”,即後來鄉試合格的“舉人”,第一名都稱為“解元”。唐宋時期,針對解試合格舉人進行的複試,在中央政府的尚書省舉行,因而稱為“省試”。唐代省試合格後,即賜予進士及第。宋朝創立殿試製度之後,省試成為取得殿試資格的一種考試。元、明、清時期,改稱為“會試”。省試或會試都是由禮部主持,在當年春季的一二月份舉行,一般也有大致的錄取名額。省試第一名稱“省元”,即後來會試第一名所稱的“會元”。殿試是由皇帝親自主持的對省試或會試合格舉人的複試,是科舉考試三級考試中最高的一級考試,一般都在皇宮禁苑的大殿內舉行。如宋朝的殿試在崇政殿舉行,清代的殿試在保和殿舉行。宋、元、明時期的殿試,一般在三月份舉行。清朝乾隆年間,殿試改為在四月二十一日舉行,以後遂成為清朝的定製。北宋中期以後,參加殿試者一般都被恩賜及第,不再黜落,只是根據殿試的成績,重新排列名次而已。宋代殿試,一般分為五甲:第一二甲賜進士及第,第三四甲賜進士出身,第五甲賜同進士出身。明、清時期的殿試,分為三甲:第一甲三名,第一名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皆賜進士及第;第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第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名次排定後,要張掛黃榜公佈,俗稱為“金榜題名”。
古代科舉考試分幾個等級?
科舉考試分為縣試、府試、院試、鄉試、會試、殿試。
鄉試第一名為解元,會試第一名為會員,殿試第一名為狀元,有連中三元即鄉試、會試、殿試的說法,也有連中六元即縣試、府試、院試、鄉試、會試、殿試的說法,可以繼續探討。
等級可以分為三個,第一級院試,第二級鄉試,第三季會試和殿試。
縣試和府試嚴格不算科舉過程。
秀才是科舉制度的哪個級別??
以下等級由低至高排列:
童生: 未考取秀才的讀書人
秀才:諸生中選出的優等人才。
舉人:鄉試考取的人。
探花: 科舉制中的一種稱呼。以進士中選少年俊秀者兩三人為探花使。也為殿試一甲第三名。
榜眼: 殿試考取第二名的人。
狀元:殿試考取一甲,第一名的人。
大學士: 對資望特重以及成績優良者授大學士銜作為榮典
翰林文聖:皇帝的文學侍從官,從進士中選拔
高
科舉制度的科舉分級
【八股文】明清科舉考試製度所規定的一種文體,也叫時文、制義、制藝、時藝、四書文、八比文。這種文體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規定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八個部分組成,每一部分的句數、句型也都有嚴格的限定。“破題”規定兩句,說破題目意義;“承題”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題”加以說明;“起講”概括全文,是議論的開始;“入手”引入文章主體;從“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為重心。在正式議論的這四個段落中,每段都有兩股相互排比對偶的文字,共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題目,出自《四書》、《五經》,八股文的內容,不許超出《四書》、《五經》範圍,要模擬聖賢的口氣,傳達聖賢的思想。無論是內容還是形式。【金榜】古代科舉制度殿試後錄取進士,揭曉名次的佈告,因用黃紙書寫,故而稱黃甲、金榜。多由皇帝點定,俗稱皇榜。考中進士就稱金榜題名。【同年】科舉時代同榜錄取的人互稱同年。《訓儉示康》:“同年曰:‘君賜不可違也。’”【校】夏代學院的名稱,舉行祭祀禮儀和教習射御、傳授書數的場所。【庠xiáng】殷商時代學校的名稱。《孟子·齊桓晉文之事》:“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序】周代學校的名稱。《孟子·滕文公》:“設為庠序學校以教之。”古人常以庠序稱學院,先秦學校分為兩大類:國學和鄉學。國學為天子或諸侯所設,包括太學和小學兩種。太學、小學教學內容都是“六藝”(禮、樂、射、御、書、數)為主,小學尤以書、數為主。【鄉學】與國學相對而言,泛指地方所設的學院。【稷下學宮】戰國時期齊國的高等學府,因設於都城臨淄稷下而得名。當時的儒、法、墨、道、陰陽等各學派都彙集於此,他們興學論戰、評論時政和傳授生徒,孟子和荀子等大師都曾來此講學,是戰國時期“百家爭鳴”的重要園地。【太學】中國封建時代的教育行政機構和最高學府。魏晉至明清或設太學,或設國子學(監),或兩者同時設立,名稱不一,制度也有變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貴族子弟的最高學府,就學的生員皆稱太學生、國子生。《張衡傳》:“因入京師,觀太學。”《送東陽馬生序》:“東陽馬生君則在太學已二年。”【國子監】參見“太學”條。漢魏設太學,西晉改稱國子學,隋又稱國子監,從此國子監與太學互稱,都是最高學府兼有教育行政機構的職能。如明代設“國子監”,而《送東陽馬生序》中則稱之為“太學”。【書院】唐宋至明清出現的一種獨立的教育機構,是私人或官府所設的聚徒講授、研究學問的場所,宋代著名的四大書院是:江西廬山的白鹿洞書院、湖南長沙的嶽麓書院、湖南衡陽的石鼓書院和河南商丘的應天府書院。明代無錫有“東林書院”,他們被稱為“東林黨”。【學官】古代主管學務的官員和官學教師的統稱。如祭酒、博士、助教、提學、學政、教授和教習、教諭等。【祭酒】古代主管國子監或太學的教育行政長官。戰國時荀子曾三任稷下學宮的祭酒,相當於當代的大學校長。唐代的韓愈、明代的崔銑(《記王忠肅公翱事》的作者)都曾任過國子監祭酒。【博士】古為官名,現為學位名稱。秦漢時是掌管書籍文典、通曉史事的官職,後成為學術上專通一經或精通一藝、從事教授生徒的官職。《三國志·呂蒙傳》:“孤豈欲卿治經為博士邪!”《送東陽馬生序》:“有司業、博士為之師。”【司業】學官名。為國子監或太學副長官,相當於如今的副校長,協助祭酒主管教務訓導之職。【學政】學官名。“提督學政”的簡稱,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試,並督察各地學官的官員。學政一般由翰林院或進士出身的京官擔任。《促織》:“又囑學使俾入邑庠。”學使即學政的別稱。《左忠毅公逸事》:“鄉先輩左忠毅公視學京畿。”指左光斗任京城地區的學......
古代科考分幾級?分別是那幾級都叫什麼?
分三級殿試、會試、鄉試。
殿試 分為三甲,一甲即前三名為狀元、探花、榜眼,二甲中榜者稱進士,三甲稱同進士出身。
會試 在鄉試後的第二年春天禮部舉行,取中者稱“貢士”,第一名稱“會元”,殿試則由皇帝親自主持,只有貢士才有資格參加
鄉試 三年在省城舉行一次,稱“大比”。取中者稱“舉人”,其第一名稱為“解元”,第二名稱為“亞元”。
明清科舉考試等級
1、院試2、鄉試3、會試4、殿試 院試是各地考生參加縣府的考試,由省提督學政互臨主持,及格者稱生員,俗稱秀才;鄉試是省一級的考試,每三年舉行一次,逢子、午、卯、酉年舉行,稱為“大比”。如果趕上皇帝喜慶,也會下詔加開,稱為“恩科”。考期一般在秋季八月,所以又稱“秋闈”。主考、副主考均由朝廷臨時選派。鄉試中舉,稱為乙榜,又稱桂榜。取中者稱為舉人,俗稱孝廉,或稱登賢書。考得第一名者,稱解元;會試在鄉試次年舉行,是中央一級的考試,由閣部大臣主持,每逢辰、戌、醜、末年舉行,又稱“春闈”。取中者為貢士,第一名稱“會元”;殿試則是皇帝親自主持,分三甲出榜:一甲三名,分別稱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干,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一般稱為“傳臚”。殿試只用來定出名次,能參加的貢士通常都能成為進士,不會再有落第的情況,並從此官服加身,榮耀無比。
科舉制度的等級化分是什麼?
及第指科舉考試應試中選,應試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宮錦還家。”古時考中進士要披宮袍,這裡“披宮錦”即指中進士。《祭妹文》:“大概說長安登科,函使報信遲早云爾。”“登科”是及第的別稱,也就是考中進士。 科舉制度進士參見“殿試”條。是科舉考試的最高功名。”貢生參加殿試錄為三甲都叫進士。考中進士,一甲即授官職,其餘二甲參加翰林院考試,學習三年再授官職。 科舉制度狀元參見“殿試”條。科舉制度殿試第一名,又稱殿元、鼎元。唐代著名詩人賀知章、王維,宋代文天祥都是經殿試而被賜狀元稱號的。 科舉制度會元參見“會試”條。舉人蔘加會試,第一名稱會元,其餘考中的稱貢士。 科舉制度解元參見“鄉試”條。生員(秀才)參加鄉試,第一名稱解元,第二至五名為經元,其餘考中的稱舉人。 科舉制度連中三元科舉考試以名列第一者為元,凡在鄉、會、殿三試中連續獲得第一名,被稱為“連中三元”。據統計,歷史上連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歐陽修《賣油翁》中提到的“陳康肅公堯諮”,陳堯諮與其兄陳堯叟都曾考中狀元,而陳堯叟則是連中三元。 科舉制度鼎甲指殿試一甲三名:狀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稱鼎甲。狀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別稱鼎元。 科舉制度貢士參見“會試”條。參加會試而被錄取的稱貢士。 科舉制度舉人蔘見“鄉試”條。參加鄉試而被錄取的稱舉人。舉人可授知縣官職。《儒林外史》第三回寫范進中舉後,張鄉紳立即送賀儀銀和房屋,範的丈人胡屠戶也立時變了嘴臉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範得了消息,高興得發了瘋。說明古代中舉後便可升官發財。 科舉制度生員即秀才,參見“童生試”條。通過院試(童試)的可稱為生員或秀才。如王安石《傷仲永》“傳一鄉秀才觀之”。東漢時避光武帝劉秀諱,而稱秀才為茂才。
關於科舉制後期考試分為哪幾個階段進行考試考中者叫什麼
考試程序唐代進士科的考試基本上每年都舉行。宋神宗熙寧時仿周朝三年大比之意,定為三年一考。明洪武十七年(1384)重又規定每三年舉行一次,從此至清末成為定製。
考試的程序分為地方考試、省級考試和中央考試。
地方考試稱為院試。考生須先參加縣試和府試,取錄後再參加由中央派往各省的學道(或稱學政、學臺)所主持的院試。院試錄取者即成為所在地縣學(州學或府學)的生員,即秀才。
秀才由學政每年考試一次,叫做歲考。在大比之年的前一年,由學政主持舉行科考。科考成績列為頭、二和三等的前三名,准予參加次年在省城舉行的鄉試。鄉試逢子、卯、午、酉年舉行。鄉試錄取者稱為舉人,第一名舉人稱為解元。舉人可於第二年進京參加中央舉行的考試。
中央考試的第一步為在禮部舉行的會試,逢醜、辰、未、戌年的三月舉行。會試取中者稱貢士,或中式進士,第一名稱會元。會試後,於四月二十一日舉行殿試。凡貢士均參加殿試,殿試只考策問,依成績分為三甲(三等),一甲三人稱“進士及第”,二甲若干人為“進士出身”,三甲若干人為“同進士出身”。一甲第一名稱狀元,如果鄉試、會試、殿試均考取第一名(解元、會元、狀元),俗稱“連中三元”。一甲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合稱三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