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書記員是幹什麼的?
法院的書記員是做什麼的?
人民法院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
為了建立一支專業化的人民法院書記員隊伍,實現對書記員的科學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有關法律,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書記員是審判工作的事務性輔助人員,在法官指導下工作。
書記員實行單獨序列管理。
第二條書記員履行以下職責:
(一)辦理庭前準備過程中的事務性工作;
(二)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佈法庭紀律;
(三)擔任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
(四)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聘任制書記員工資比較低,不是什麼好工作,就是打工,聘任期限結束就走人
法院書記員具體工作
書記員我幹了七年了,民事、刑事、立案都幹過。一審、二審都經手過。給你講講吧。
簡單的講書記員的工作就是配合法官審理好案件,做好案件程序性的各項工作。以你在業務庭為例,立案庭負責立案,立完以後在電腦系統裡面分配給業務庭的承辦法官,你接到通知以後到立案庭領取新收案件的各項卷宗材料,收到以後可以簡單做個審查,審查的內容包括是否屬於你們庭管轄,是否遺漏相關材料等等,確保無誤後將案卷材料交由承辦法官。現在許多地方的法院實行了由立案庭直接分案到業務庭的法官手裡面,有的地方是分案到庭,再由庭長分案到各承辦法官。承辦法官收到案件以後,一審的刑事案件需要書記員向各被告人送達起訴書副本,並與承辦法官商議開庭時間。二審的案件需要發立案通知書。民事的一審需要送達起訴狀、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給對方當事人。程序性內容太多,事情也太多,需要注意的細節也特別多梗如果要詳細瞭解的話,先給分,再留下QQ。
人民檢察院的書記員都做什麼工作?
書記員就是做檢察機關的輔助工常,比如做檢察機關審查或者自行偵查案件的一些筆錄、調查取證、整理卷宗、文字材料起草等等工作。具體要看你分配到檢察院的哪個部門,部門之間工作性質差異比較大。
在報到前建議你儘量多學習《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以及《刑法》、《刑訴法》中關於關於檢察工作的法條,儘量多瞭解檢察院的具體工作屬性。還可以上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瞭解最近檢察院的工作動態。
法院書記員的具體工作內容是什麼?
主要是:
做庭審筆錄;內勤工作(排審期、打印、校對等);送達等繁雜事務;幫助法官整理卷宗等等,在不同的法院,具體工作肯定也有不同,大體就是這些。
當然,要想做一個受歡迎的年輕人,除了本職工作以外,勤快的打掃衛生、衝開水等工作多做做是不會有壞處的。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為什麼報考法院書記員法院工作性質是什麼
聘任制,待遇與公務員一樣。但是5年之後可能涉及到續聘(先無明文和先例),即使通過司法考試也不能直接成為法官,需要重新參加公務員考試。
法院書記員的職責是什麼?
人民法院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
為了建立一支專業化的人民法院書記員隊伍,實現對書記員的科學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有關法律,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書記員是審判工作的事務性輔助人員,在法官指導下工作。
書記員實行單獨序列管理。
第二條書記員履行以下職責:
(一)辦理庭前準備過程中的事務性工作;
(二)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佈法庭紀律;
(三)擔任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
(四)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撫;
(五)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聘任制書記員工資比較低,不是什麼好工作,就是打工,聘任期限結束就走人
最高人民法院的書記員是幹什麼的?
最高院的書記員是為滿足審判工作需要而聘的合同工
招錄對象及要求
聘用制書記員應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和資格:
1、具有北京市戶口或在北京有住房;
2、年齡在18至25週歲;
3、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律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4、計算機中文錄入速度每分鐘80字以上;
5、身體健康。
報名時間:2007年10月25日至11月2日。
參考資料:www.chinacourt.org/....shtml
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到底什麼意思??
聘用制的書記員就是大家平常說的合同工,沒有正式編制,既不是正式公務員也沒有事業編,就是純粹的合同制。
法院科員是幹什麼的
科員屬於行政機關的一個內部編制和級別,這個與工資待遇有直接的關係。因此科員,就肯定是編制內的員工。而書記員、法官助理以及單純的行政人員,那些浮只是工作職位的名稱,兩個屬於不同的範疇稱謂,也就是說這個人是科員,同時也可能是書記員或者法官助理。
法院的書記員工作是什麼?
主要就是記錄案件審理時的庭審筆錄,每月丁案件結案後裝訂案卷卷宗,還有就是與審判員外出調查案件時作記錄。這就是其職責。當然還有領導安排的其他事務,如果當內勤,還得收立案,做報表,寫簡單的信息宣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