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保全需要什麼手續?
我要申請財產保全需要什麼手續證明
現假設您的案件屬於債務糾紛案件,如果您發現債務人正在試圖轉移、藏匿財產,存心賴帳。這很可能造成您最後嬴了官司,卻拿不到錢的結果。這時候,您掌握了確實的證據後,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財產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關係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後申請執行前,為保證判決的執行或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採取限制其處分的保護性措施。
(一)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案件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屬於給付之訴。
2.在訴前或訴中提出申請。
3.訴中提出申請的前提是,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訴前提出申請的前提是,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4.訴中申請財產保全的,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訴前申請財產保全的,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二)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當事人及其基本情況;申請財產保全的具體數額;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請理由。
2.被申請人的明確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請人的開戶銀行及帳號等財產線索。
3.有效的擔保手續。
採用現金擔保的,應當提供與請求範圍價值相當的現金。
採用實物擔保的,應當提供與請求範圍價值相當的動產或不動產。擔保人應提交用作擔保的實物的購買發票、產權證等證明該實物所有權的材料。在擔保期間,用作擔保的實物仍可由擔保人繼續使用,但擔保人必須書面向人民法院保證,在保全期間,對用作擔保的實物,不轉移、變賣、毀損、丟失,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採用保證人擔保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擔保書、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並應加蓋保證人的單位公章。擔保書中應明確擔保事項和擔保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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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什麼條件下才可以保全他人房產
向人民法院起訴後,申請財產保全並提供相應擔保的;緊急情況下起訴前申請訴前保全,也需要提供相應擔保。
房產保全都有哪些程序規定
申請財產保全您應該提出書面申請,並按照一定比例繳納申請費用。法院認為需要提供擔保的,申請人提供的數額應與保全的財產數額相等。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做出財產保全的裁定;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做出裁定。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該立即開始執行。如果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房屋保全需要什麼手續
一房多賣的房子,應該是可以申請保全的,不過你的手續要齊全;你沒有購房合同的話,憑藉交房款的單據也是可以的,不過這張憑證裡面必須要清晰寫明是購房款。不然你保全的依據就不成立。
房產保全需要什麼手續
房產保全需要手續如下:
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當事人及其基本情況,申請財產保全的具體數額,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請理由。
被申請人的明確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請人的開戶銀行及帳號等財產線索。
有效的擔保手續。
房產保全定義:
房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係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後,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採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
房產凍結需要什麼手續
訴前財產保全必須提供擔保,15天不起訴即解除。
起訴的同時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還需要提供相應的財產擔保.
手續:
申請書、擔保書、擔保人的身份證明、擔保物或擔保的財產證明。
費用:
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到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需要什麼手續
到法院訴訟,申請財產保全,一般要向訴的訟法院寫份財產保全申請書,說明保全理由及具體事項,當然在訴訟時一般要同時提供擔保,如果是個人,房產證等不動產或現金是可以的,還得提供擔保房產的房產證、及產權證所有人身份證還有承諾書,證明願意擔保,並承擔不利的責任;如果是公司,可以找其他公司擔保,並承諾願在擔保範圍了承擔責任,要提供擔保公司的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寫個法院的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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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財產保全,要具備什麼樣的條件。
打勞動糾紛官司,我想主要是追索勞動報酬吧?
如果是追索勞動報酬,應該是向人民法院申請先予執行而非財產保全.法律規定對申請先予執行的案件是否擔保並未強制,而是給了法院自由裁量權.即法院可以責令你提供擔保,也可以不責令.(如果責令,你則必須提供)
這樣,你可以在申請時候表明你的困難,相信審判人員會體諒你,從而不要求擔保.
申請財產保全需要哪些資料
申請財產保全,您應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即《財產保全申請書》,並按照一定比例繳納申請費用。法院認為需要提供擔保的,申請人提供的擔保數額應與申請保全的財產數額相等。法院受理申請後,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如果被申請方提供擔保的,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財產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關係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後申請執行前,為保證判決的執行或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採取限制其處分的保護性措施。財產保全無疑為您以後執行中切實實現自己的利益吃了一粒定心丸。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需要財產保全。那麼,申請財產保全應符合哪些條件呢?首先,申請財產保全的案件應屬給付之訴;其次,財產保全應具有法定的事實根據和事由;另外,法院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的,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否則法院將駁回其申請。
財產保全分兩種,一種是訴訟財產保全,另一種是訴前財產保全,即是在緊急情況下,如果利害關係人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的話,將會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於是在起訴前向法院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比如,王經理是搞水產生意的,他和某水產公司簽訂了一份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後,他將2噸海鮮運到火車站的貨場裡,但是水產公司卻以海鮮的質量不符合要求為由,拒收貨物,拒付貨款。眼看海鮮就要變質,焦急萬分的王經理來到法院,向法院提出了財產保全的申請。法院裁定變賣這批海鮮。這就是訴前財產保全。有一點需要提醒您注意,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必須提供擔保,並且要在法定採取保全措施的15日內起訴,過期不起訴的話,法院就解除財產保全,如果因財產保全而給被申請方造成了損失,則由申請人進行賠償。
在審判實踐中,不乏這樣的例子:申請財產保全的當事人最後是敗訴方,也即意味著他的申請是錯誤的。這時候,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方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由此可見,申請財產保全一定要慎重考慮,妥善行事,否則,可能會為此付出代價。
申請財產保全,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申請書,被保全財產的證據或線索,擔保函(相關保險公司提供)或是其他實物擔保,如對財產情況不清楚,也可以提供調查申請書,法院有權力進行調查、法院收取的申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