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公民有什麼義務?
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姓名權
名譽權
出版權
人身安全權
言論自由權
受教育權
肖像權
健康權
財產所有權
批評建議權
義務:
受教育
勞動
夫妻雙方實行計劃生育
父母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
成年子女贍養扶助父母
納稅
尊重他人權利
維護祖國安全、榮譽和利益
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祕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中國公民的義務是什麼
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
公民的基本義務是國家對公民最重要、最基本的法律要求,是公民必須履行的最低限度的、也是最主要的責任。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
(1)維護國家統一和各民族團結;(2)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祕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3)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4)保衛祖國、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5駭依法納稅。
成年人的權利與義務是什麼?
一、公民的基本義務
1.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4.服兵役
5.依法納稅
6.其他基本義務
除了上述所列義務外,憲法第49條第2款規定了“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第3款規定了“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計劃生育、控制人口增長,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是保證國家繁榮富強、子孫萬代永享幸福的千秋大計。公民有責任作出一定犧牲,以保證國家發展的利益。
此外,公民還有上面談到的勞動的義務和受教育的義務.
公民權利
一、 平等權 (2673)
平等權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權利,不受任何差別對待,要求國家同等保護的權利。在現代憲政國家中,平等權首先表現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具體內容有:
1、我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習慣、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都平等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2、任何人的合法權益都一律平等的受到保護,對違法行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
3、在法律面前,不允許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權,任何人不得強迫任何公民承擔法律以外的義務,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處罰。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既包括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又包括礎法上的平等。而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在立法上,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無法平等。另外,法律面前的平等只是法律範圍內的平等,而不是事實上的平等。
二、 政治權利和自由 (851)
(一) 政治權利概念與範圍 (299)
政治權利是指公民依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行為可能性。它表現為兩種形式:一種是公民參與國家、社會組織與管理的活動,以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行使為基礎;另一種是公民在國家政治生活中自由地發表意見、表達意願的自由。通常表現為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簡稱政治自由。
(二) 政治權利的保障 (205)
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為公民行使政治權利提供了政治基礎;我國制定了保障公民政治權利實現的普通法律,如《行政訴訟法》、《集會遊行示威法》等等為公民政治權利的行使提供了法律保障;我國憲法注重政治權利實現的物質保障,如選舉經費由國庫開支。
(三) 政治權利的內容 (455)
1、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是指選民依法選舉或被選舉為代議機關代表和特定國家機關公職人員的權利。在我國,凡是年滿18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但是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
言論自由是公民對於政治和社會的各項問題,有通過語言的方式表達其思想和見解的自由。語言的方式有口頭的和書面的兩種方式。我國公民的言論自由應該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行使:不得利用言論自由煽動群眾反對政府,危害國家和社會安寧;不得利用言論自由對他人的人格尊嚴進行侮辱誹謗。
出版自由是公民以出版物形式表達其思想和見解的自由。出版自由也要按法律的規定享有和行使,除了遵守對言論自由的法律規定外,它不得利用出版物來傳播剝削階級的腐朽思想。我國現在施行的是預防制和追懲制相結合的管理辦法,預防制是事前干預的辦法;追懲制是事後發現違法予以追究的辦法。
結社自由是公民為一定宗旨,依照法定程序組織或參加具有連續性的社會團體的自由。公民因結社的目的不同而分為營利性結社和非營利性結社,非營利性結社又分為政治性結社和......
十八歲要承擔的義務有哪些
18歲成年了,要承擔公民的基本義務。
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必須履行的基本義務:
1、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2、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祕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3、公民有維護祖國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
4、公民有保衛祖國、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的義務;
5、公民有依法納稅的義務。
除以上五方面基本義務外,公民還有勞動、受教育的義務;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了我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祕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駭祕密。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第四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並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國營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都應當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勞動。國家提倡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國家提倡公民從事義務勞動。 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
第四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
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四條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 ......
成年人的義務
呵呵~你還真是可愛啊
我跟你說說吧
分以下幾塊:18歲以後你要承擔的責任:
1、18歲以後,你就達到了完全刑事責任年齡的要求了,以後就要對你的行為負責了,也就是說《刑法》裡的所有罪如果你犯了都要追究了。
2、18歲以後,你就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了,通俗地講,你違反了跟別人的合同約定,你傷害了別人,以後都要自己承擔責任了,當你結婚以後,你就有了家庭義務,如跟礌的丈夫互相照顧,撫養你們的孩子的義務等。
3、18歲以後,如果你還在學校,那麼你還有遵守學校相應規章制度的義務。
4、18歲以後,如果你參加了工作到了一個單位,那麼你就有勞動法上的義務了,你要認真工作,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遵守單位規章等
最後想跟你講,義務和你的權利是相統一的,你不僅要知道每一個公民的義務,更應該知道你有哪些權利,以後才可以更好的保護你自己,那就太多了,呵呵
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有哪幾項?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2,言論自由 3,出版自由 4,集會、遊行、示威自由 5,結社自由 6,宗教信仰自由 7,公民的人身權利 [姓名權、肖像權和名譽權、榮譽權;人身自由權和健康權;個人隱私權與個人意見權,公民的通信祕密與通信自由權利 ]8,批評建議權 9,申訴、控告和檢舉權 10,取得賠償權 11,休息權 12,財產所有權 13,退休人員的生活保障權14,物質幫助權 15,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16,科研自由、文藝創作自由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義務。1.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2.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3.夫妻雙方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4.父母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5.成年子女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6,公民依法服兵役義務 1,公民服兵役義務 44
記得采納啊
成年人過繼給別人有什麼義務法律法律上哪一條規定
過繼是民間的行為。法律上一般指合法收養方能建立繼子女關係。
我國公民享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①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②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③ 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④ 宗教信仰自由。
⑤ 人身權。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⑥ 人格權。禁止用任何方法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⑦ 通信自由。
⑧ 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權。
⑨ 勞動就業和獲得社會保障的權利。
⑩ 受教育的權利。
⑾對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主體權利的保護等。
我國現行憲法規定了公民應履行的義務。主要有:
1、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的團結,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2、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祕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3、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4、依法納稅。依法納稅是公民應盡的一項基本義務。
5、計劃生育。
6、參加勞動和接受教育。勞動和受教育既是公民享有的權利,也是公民應盡的義務。
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義務有哪些?
憲法規定公民的基本義務有:(1)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2)必福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祕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3)維護祖國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4)勞動的義務;(5)受教育的義務;(6)保衛祖國、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7)依法納稅;(8)夫妻雙方有義務實行計劃生育,父母有義務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有義務贍養扶助父母。
《消防法》中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消防法》第五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