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補貼的含義?
補貼和反補貼各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區別。
補貼,是指出口國(地區)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機構提供的併為接受者帶來利益的財政資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價格支持。
反補貼:是一成員方對另一成員方對某一出口產品給予財政或公共性的經濟補貼而採取的限制進口的措施,包括臨時措施、承諾徵收反補貼稅。
補貼與反補貼,傾銷與反傾銷是什麼意思?
1.補貼,反補貼
舉例:
a.中國向歐盟出口紡織品,中國覺得其紡織品的價格太高,所以給予出口的商家一定的補貼,就是說給錢,讓你的價格降下來,有政府買單。這個是補貼。
互.歐盟進口中國的紡織品,發現中國政府給紡織品出口有補貼了,覺得你這個不行,價格太低了,我們自己的工廠沒的什麼優勢了,就要多徵收你的稅,擡高你的價格,讓你這個補貼不起作用。這個就叫反補貼。
2.傾銷,反傾銷
a.中國對M國出口初級產品,價格低的離譜,1000美元的成本,你100美元就賣了,別人就認為你這是在傾銷。
b.老M對你這個傾銷就不樂意了,就徵收反傾銷稅,高的離譜,你不提高價格就不行。這個就是反傾銷了。
誰給解釋下“最終反補貼措施”什麼意思
最終反補貼措施就是在經過一系列的調查後最終認定被調查對象的補貼措施是存在的,並對本國的相關行業和已經或者在將來能夠確定造成重大的利益損害,而最終採取的對被調查對象的一種反制裁措施,目的是對本國產業提供一個相對寬鬆的成長和發展空間並且是這些行業的一種保護,以使這個行業咋產品在國際和國內兩個市場提高競爭力。
國際貿易中,反傾銷和反補貼是什麼意思?
簡單來說,傾銷就是進口商品的價格遠遠低於進口國該商品的平均價格,容易對進口國其他該類商品造成衝擊。出口國補貼也是這種情況,出口國對出口商品進行補貼或退稅,則該商品能以較低的價格出口,對進口國該類商品造成衝擊。
反傾銷和反補貼都是進口國為限制此類商品的進口,維護本國該類商品生產企業,對此類進口商品徵收較高的稅額,提高其價格,限制其進口。
反補貼稅。什麼意思
補貼:一成員政府或一成員境內公共實體提供財政資助,或提供GATT1994第16條意義上的任何形式的收入支持或價格支持,由此給予某種利益,構成補貼。一項措施是否構成補貼,取決於兩個要素,一個是政府或公共機構的財政資助,另一個是該資助產生利益。
反補貼稅,是指對進口商品使用的一種超過正常關稅的特殊關稅,目的在於為了抵消國外競爭者得到獎勵和補助產生的影響,從而保護進口國伐製造商。
如果進口國認為從某國輸入的產品存在補貼行為,徵收反補貼稅,具體過程如下:
1、書面請求:應由受補貼影響的產業或產業代表以書面形式提出發起補貼調查的書面請求。 2、立案:反補貼調查機關可以應產業代表提出的書面請求或基於自己掌握的證據立案; 磋商:在發動調查以前,調查機關應邀請其產品涉及到的成員方參加磋商以澄清補貼事實,並達成各方所能接受的解決辦法;
3、調查:一旦調查機關認定有關證據足以發起調查,調查即可進行。調查的目的在於確定補貼和損害的存在,並確定數量和損害的數額。
4、反補貼稅的徵收:若調查機關確認存在補貼、符合相當數量要求,並對本國產業造成損害,則進口國當局有權決定是否及按何數額徵收反補貼稅。
5、臨時措施:自調查發起日滿60天后,調查當局初步確認存在補貼並且受補貼產品對國內產業已造成實質性損害或損害威脅,為防止在調查期間繼續造成損害而有必要採取臨時措施,徵收反補貼稅。
反傾銷措施的含義。
如美國政府規定:外國商品剛到岸價低於出廠價格時被認為商品傾銷,立即採取反傾銷措施。雖然在《關稅及貿易總協定》中對反傾銷問題做了明確規定,
反傾銷貿易戰
但實際上各國各行其是,仍把反傾銷做為貿易戰的主要手段之一。
世貿組織的《反傾銷協議》規定,一成員要實施反傾銷措施,必須遵守三個條件:首先,確定存在傾銷的事實;第二,確定對國內產業造成了實質損害或威脅,或對相關產業造成實質阻礙;第三,確定傾銷和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按照傾銷的定義,若產品的出口價格低於正常價格,就會被認為存在傾銷。出口價格低於正常價格的差額被稱為傾銷幅度。所以,確定傾銷必須經過三個步驟:確定出口價格;確定正常價格;對出口價格和正常價格進行比較。
正常價格通常是指在一般貿易條件下出口國國內同類產品的可比銷售價格。如該產品的國內價格受到控制,往往以第三國同類產品出口價格來確認正常價格。
與啟動反補貼調查不同的是,傾銷行為的受害國在開始反傾銷調查前沒有與當事成員進行磋商的義務;在審查傾銷對國內產業的影響時,需要考慮傾銷幅度的大小並確定傾銷幅度。世貿組織規定,傾銷幅度不超過進口價格2%。被反傾銷的產品進口量佔同類產品進口比例不超過3%是可以忽略不計的傾銷幅度的最低限額。
反傾銷的最終補救措施是對傾銷產品徵收反傾銷稅。徵收反傾銷稅的數額可以等於傾銷幅度,也可以低於傾銷幅度。
儘管反傾銷調查並未結束,但在已經初步裁定存在傾銷及其造成的損害,並防止傾銷在調查過程中繼續造成損害,各當事方已經得到充分的提供情況和發表意見的機會的前提下,受害成員可以採取臨時措施。
另外一種補救措施是價格承諾。若出口商自願作出了令人滿意的承諾,修改價格或停止以傾銷價格出口,則調查程序可能被暫停或終止,有關部門不採取臨時措施或徵收反傾銷稅。
與啟動反補貼調查程序一樣,一成員政府應該在接到國內受傾銷產品損害的企業或產業的申請後,展開反傾銷調查。各當事方必須得到關於啟動調查的通知。它們包括出口商所在成員政府、出口商或國外生產商、被調查產品的進口商、行業協會、進口國同類產品的生產商及其行業協會等。若沒有充分證據表明存在傾銷及其損害,或者傾銷幅度或傾銷進口數量低於最低限額,則應終止調查。
在世貿組織框架下,只有政府,而不是貿易商和產業界,才能採取反傾銷措施。因此,一國的貿易商或產業界必須通過政府來啟動反傾銷程序。
若出口產品受到調查的成員不滿展開調查的成員所採取的行動,它可以將問題提交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解決。在這種情況下,出口商必須通過本國政府採取這樣的行動。
記得采納!!!
請翻譯以下兩句話的意思
日語正確的寫法是:
私は(讀wa)散歩するとき、この白い靴を履(は)きます。
私が怪我をしたとき、母は(讀wa)とても心配しました。
翻譯:
我散步的時候穿這雙白色的鞋。
我受傷的時候,母親十分擔心。
國際貿易中的O/F,是什麼意思?
O/F基本海運費,就是不加任何附加費用的基礎海運費
海運費的計算:
1.歐地的一般就是海運費+BAF(燃油附加)+CAF(貨幣損益費)+THC,在每年的6/7月到11月或者次年元月期間節會有PSS(旺季附加費),有時出現OWS(超重費),有時出現(如行情特別旺)還有設備費(TCP)如:小箱設備費,是為了緩解小箱缺少而加收的費用.
2.南美航線:一般就是海運費+BAF+THC,沒有CAF,在每年8/9月可能會有PSS.有些港口不是基本港口也要有中轉費!
3.AMS一般是在美加線!!
4.日韓航線,有時候是0運費範者負運費,只在目的港口收取附加費用.
在國際貿易裡保障措施 、反傾銷措施、反補貼措施這三個都是什麼意思?
1)國際貿易裡保障措施是指當不可預見的發展導致一產品的進口數量增加,以致對生產同類或直接競爭產品的國內產業造成嚴重損害或嚴重損害威脅時,進口成員方可以在非歧視原則的基礎上對該產品的進口實施限制。2)反傾銷措施是指當進口國進口的產品價格遠遠低於本國產品的平均水平,就採取反傾銷措施,增加此進口產品百分之幾百的反傾銷稅,使得此產品在本國銷售價格遠遠高於本國產品平均價格,而迫使進口商放棄進口3)反補貼措施是指當進口國進口的產品由於出口國政府的補貼出口稅而使得價格遠遠低於本國產品的平均水平,就採取反補貼措施,增加此進口產品百分之幾百的反補貼稅,使得此產品在本國銷售價格遠遠高於本國產品平均價格,而迫使進口商放棄進口 總之,保障措施針對的是公平貿易條件下的進口產品,反傾銷措施和反補貼措施則針對不公平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