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深基坑定義?
什麼叫做深基坑工程?
超過5米,算深基坑。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 號
附件二 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範圍 一、深基坑工程 (一)開挖深度超過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二)開挖深度雖未超過 5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複雜,或影響毗鄰建築 (構築)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工程深基坑的定義
目前定義,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的,為深基坑。
超過幾米深的基坑為深基坑,需要做支護
chao超過3米酒需要做了
什麼是一級深基坑
高規裡有說明,應該是超過12m的基坑為一級,5-12m是二級,5m以下為三級
請問這個算深基坑嗎?有何依據?深基坑又是如何定義的?開挖深度是以什麼為標準?
按圖示尺寸應屬於深基坑。
除建設部關於印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建質(2009)87號文】中相關規定外;其他依據可查閱《建築基坑工程監測技術規範》GB50497---2009。現摘錄如下:
3.0.1開挖深度超過5m、或開挖深度未超過5m,但現場地質情況和周圍環境較複雜的基坑工程均應實施基坑工程監測。
3.0.1條文釋義:本條為強制性條文。本條是對建築基坑工程監測實施範圍的界定。基坑支護結構以及周邊環境的變形和穩定與基坑的開挖深度有關,相同條件下基坑開挖深度越深,支護結構變形以及對周邊環境的影響越大;基坑工程的安全性還與場地的岩土工程條件以及周邊環境的複雜性密切相關。建設部建質[2003]82號文《建築工程預防坍塌事故若干規定》中規定:深基坑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的基坑、或深度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和周邊環境較複雜的基坑。上海、山東以及深圳、南京等國內諸多省市關於深基坑工程的有關規定對深基坑都做出了相似的定義,並且規定深基坑工程應實施基坑工程監測。對深基坑及周邊環境複雜的基坑工程實施監測,是確保基坑及周邊環境安全的重要措施。因此本條規定開挖深度大於等於5m或開挖深度小於5m但現場地質情況和周圍環境較複雜的基坑工程均應實施基坑工程監測,並將本條列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屬於深基坑工程有那些
按照建質[2009]87#文
附件二
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範圍
一、深基坑工程
(一)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二)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複雜,或影響毗鄰建築(構築)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略)
基坑開挖深度中所謂“深基坑”是怎麼定義的?
一般定義深基坑為:底面積在27平方米以內,且底長邊小於三倍短邊,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特別複雜的工程。
多大面積深基坑稱為超大面積深基坑
基槽戶基坑定義的實用對象是隻單個基礎的地基挖土方開挖面積大於27㎡,且深度不足5米的 是大開挖開挖面積大於27㎡,且深度大於5米的 是深基坑大開挖深基坑通常定義如下: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特別複雜的工程。
mkocde2009答案
請問深基坑和淺基坑怎樣區分
一,如何區分:
5米以上的屬於深基坑,深基坑需要專家論壇施工圍護方案。而5米以下就是淺基坑
二,知識擴展:
1,什麼是深基坑?
建設部建質200987號文關於印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一般深基坑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特別複雜的工程。 但在實際運作中,各地有地方性的規定,有的城市把3米深度的基坑列為深基坑,有的是4米。所以,如果是做作業,就用文件的規定。如果是工程項目,就應該到當地的安監站諮詢一下。
2,什麼是淺基坑?
1).開挖深度不超過4m的基坑且當場地條件允許,並經驗算能保證土坡穩定性時,可採用放坡開挖。
2).開挖深度超過4m的基坑,有條件採用放坡開挖時設置多級平臺分層開挖,每級平臺的寬度不宜小於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