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用名有什麼影響嗎?
戶口有個曾用名?對生活會不會有影響?
你好這個沒有問題的,很多人都是由曾用名的
只是在填表格的時候有的會要求你填
姓名以你的現用名,即身份證上的為準。
不用擔心。
希望可以幫到你
改名後,曾用名是否還合法,有效,還有什麼用途嗎?
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週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
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也就是說你要寫一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投檔案後大約15或7個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裡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麼,現名是什麼。 畢業證什麼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候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具體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窗口,領取申請表格,並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後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樓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後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
另外補充下有關的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所以,申請修改姓名被拒絕,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從法理上來說,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權,公民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合法的姓名權。
對16歲以上公民更改姓名“從嚴掌握”,僅僅是公安機關內部規定,無可操作性的具體標準,且與《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抵觸之嫌,應無法律約束力。若一味拒絕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打起官司時,若公安機關不能舉出公民更改姓名違反法律規定的證據,公安機關就可能承擔敗訴的後果
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精神,公民申請更改姓名不應附加任何條件。公安機關在制定行政規章時,不能僅考慮公共行政權力,還要考慮整個法律體系的一致性。若認為公民改名對戶籍管理、對公民違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煩和不便,從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權利,這樣做是不對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後,公安機關在各種檔案信息中對公民的曾用名如實加以記載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繳納、領取各種保險費保險金,締結合同後需要以新名字繼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只需到公安機關開具名字變化的證明即可。公民改名字應該不會對戶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帶來負面影響。
曾用名有什麼用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曾用名的作用就是為了證明以前那個名字跟現在這個名字是同一個人,因為你有些資料可能是用的之前那個名字,比如畢業證,結婚證,或者房產證等。
如果雞口簿上有曾用名的話,這個曾用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如果戶口簿上沒有曾用名的話,法律上認為,改過名字的這個人跟之前那個名字的人不是同一個人。
同時要說明的是,曾用名在過去使用時對當時發生的法律行為具有法律效力,當用現用名替換曾用名以後自然人進行相關的法律行為就應該使用現用名。
如果沒有填曾用名有什麼影響嗎?
沒有影響
“曾用名”與“別名”有什麼區別?
曾用名是以前用過的或者是你的小名.別名是現在用的.
法律意義上是別名承擔一切具有法律的事情,曾用名是無效的暢曾用名只能作為一種口頭的稱呼,不具有法律效應.
戶口本上的曾用名加上對以後有沒有影響?
沒有任何影響
就只是曾用名的登記記錄
不影響任何入職或者是資格確認的情況。
有曾用名對出國有影響嗎
沒影響 但是一般要辦理曾用名公證,上派出所開個證明,然後到公證處公證就行了
急死了!戶口本上的曾用名會不會影響簽證?
不用新辦,只要有派出所弗你蓋得那個改名字的章就行,其實你的戶口跟簽證沒有太大的關係,他們主要看你的學歷材料的真實性,護照等,戶口本一般也就是頂多瞄幾眼,不會太關注,而且還有當地派出所的章 沒事的
出生證的名字是戶口本上的曾用名對以後有影響嗎?
您好!
1、每人都會有一個唯一的身份證號對應名字。
2、出生證明的名字和您今後改動的名字不一樣,是可以去公證處公證來證明兩份文件的關聯性。3、所以沒有影響的。
要是能幫到您,給個好評吧,謝謝
孩子戶口上有曾用名對以後的學習生活有什麼影響
有曾用名對以後不會有什麼影響,只是有記錄孩子曾經用過這個名字而已,對孩子以後上學之類的名字也不會有影響的,最多隻是曾用名怪異會讓同學知道了會嘲笑。
曾用名對個人來說,指本人在讀書和工作期間曾經使用過的名字。中國公民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戶口薄上登載的“曾用名”項目和戶口遷移證上登載的“別名”項目均應填寫為公民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並正式使用過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