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交社保如何賠償?
公司沒有幫我交社會保險,我該怎麼要求補償?
按你的情況,我建議你可以採取一些相應的措施:
根據我國《勞動法》
第九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七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一條 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注:社會保險是我們勞動者應當享有的權利是企業必須實行的義務。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購買的。如果你們公司沒有幫你購買就是違反了《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發生這種問題就是有勞動爭議。勞動法的第十章 勞動爭議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投訴到當地負責的勞動社會障局)
現在你可以做的有以下幾點:
1、首先你要了解實際情況,熟悉《勞動法》《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相關的條款內容。這樣你才有足夠的力量與公司協商談判。(你進公司兩年多,公司應該說有幫你簽訂勞動合同吧?如果說沒有簽訂又沒有購買社會保險,這樣公司的處罰力度會加大。)不管任何一種情況,你必須保留好或者說尋找更多能夠證明你是該公司的正式員工,並且為他們服務了兩年之久。(你可以保留好你的勞動合同,每月的工資條,工卡,沒有購買社會保險的憑證以及相關文件資料等等。)總之你要拿到真實有效的證據,這樣勞動局和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才能更好的幫你維護個人的權益。
2、諮詢當地社保局(全國統一熱線12333),把你的情況告訴他們,看看他們是如何幫助你解答的。(一些程序與注意事項還是要通過他們才能瞭解的。)
3、掌握好你所要的證明資料後,與公司領導龔商,關於購買社會保險的事宜(你要拿出你知道的相關法律規定與他談)這樣你的勝算把握會大很多。 要有準備去做這件事,那麼對方不敢對你敷衍了事。
4、超過時間是沒辦法補交,只能現在開始購買。但你的情況還要是與公司作個協商談判,看公司是否會在另外補助給你。(雙方有效的溝通很重要)
公司沒給我繳納社會保險,我該怎麼樣提出賠償
可以在河北繳納社保,也可以在深圳繳納。
一、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訂立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你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條規定(即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向單位主張:
1,支付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
2,補交存在勞動關係期間的社保。
3,如果為未籤勞動合同,應支付最多12月的雙倍工資。(注意有一年的時效)
二。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時,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有關證據。具體可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勞社部發[2005]12號)的文件規定“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你可以據(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不限於此規定)來提供勞動材料。當然證據越多越好。
三、建議你先和單位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一致,提供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並向勞動監察部門、勞動仲裁部門提請勞動仲裁或故建議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訴主張你的權益。
公司未繳納社保,未按時發放工資,如何要求賠償?
可以以未繳納社保和為足額支付工資為由解除合同,且要求支付所欠工資和補交社保
公司未繳納社會保險費,怎麼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保條例的規定
沒有籤合同和交社保的
公司必須從08年2月到12月,給你支付雙倍工資,你現在已經視同跟公司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不能隨意的跟你解除勞動關係
如果你打算以公司沒有交社保為由跟公司解除勞動關係或者說公司打算跟你解除勞動關係(無論什麼情況,你不要自己主動辭職,這樣沒有經濟補償金的),那麼除了雙倍工資外,公司還需要支付你1.5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這個計算的時間是從08年開始,工作滿1年補償1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1年也是1個月,不滿半年是半個月,金額是你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還要給你從工作之月起補交社保,如果要現金補償,那是你跟公司協商的結果,勞動仲裁之類的一律都是補交
08年之前的那屬於勞動法管,勞動法沒有明確該怎麼補償,只說要補償,所以,可以跟公司協商,協商不成,申請勞動仲裁,由仲裁定
工資條是最好最重要的證明,此外,工作證、考勤記錄和證人證明都可以,證據肯定是越充分越好
公司未交社保如何賠償的最新相關信息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社會保險的處罰: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公司未繳社保和公積金,如何所要賠償?
不交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是違反《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的行為。
你可以向當地勞動及社會保障局舉報,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你補足少交的部分,另外,還勞動部門還會對用人單位處以罰款。
至於賠償,目前的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索取賠償缺乏法律支持。
去舉報以前建議你先做好駭據收集,你要提供你的工資單、考勤表、勞動合同書等能夠證明06.7——07.7這期間你在公司工作以及收入情況的證據。
沒交社保工傷如何賠償
沒交社保,員工工傷賠償由用人單位全部承擔。建議按流程先申請工傷認定,賠償金額只有等鑑定等級後才能最終確定。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人社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4、工傷維權程序比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託律師代理。
公司不交社保也不賠償
單位不給員工交社保,處罰如下:
1、責令限期繳納。即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在一定期限內全部繳清費用;
2、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的數額為每逾期一日加收所欠款額的2%;
3、對欠繳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以1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罰款。
公司未買社保賠償應該怎麼申請
您好:
1.試用期內也要籤合同,也要買社保,這是勞動法規定的,所以你老闆說的那句話是不合理的憨
2.你提到的仲裁申請書上賠償申請裡面的問題,前者很簡單,就是讓對方補繳社保費,後者是說如果你在這段期間住院了等發生一些需要繳納社保才能報銷的費用,因為公司沒有給你繳納社保而不能報銷,造成了你個人在這件醫療報銷等具體問題上的經濟損失。前者你是要填的,如果自己已經交了,那麼可以要求公司補償現金。後者如果有發生實際醫療費用,而因公司未交不能報銷的話你可以寫上去。不過既然你自己交著呢,估計這項可能不存在了。
3.你工作三個半月,公司沒有給你籤合同,那麼除剛才提到的社保費等補償外,自第二個月起公司應當支付你雙倍工資作為賠償金。
希望能幫到你,祝好,望採納。
公司不買社保怎麼賠償
1、不合法,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律規定的強制義務,是由單位和個人按比例共同承擔,單位佔大頭,個人佔小頭,所謂協議書本身就是川法國家規定的,它是無效的。你可以要求單位給你補交社保,如果單位不同意就向單位所屬的勞動保障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通過這個途徑辦理肯定是單位給你補交社保,一般不會現金賠償。
2、當然,公司無權這麼做。你同樣可以向勞動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