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訴後怎麼辦?
被起訴,該怎麼辦?
這是一個民事糾紛,在收到法院傳票後,進行應訴。首先確定是否曾在法院管轄問題,存在就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第二,確定你弟弟是否為完全民事責任人。一般無民事行為能力為10週歲以下或是完全不能自控,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一般為10週歲以上~18週歲以下或是間歇性精神病患者等不能完全控制自己行為的。這樣確定的目的是區分在該案中你弟弟承擔的責任。第三、拿到你弟弟手中的借條(該借條是指你弟弟和本案原告合錢放貸的對象出示的借條)及你弟弟與本案原告之間存在的經濟往來的證據,這樣做的目的是證明,本案應該和你弟弟有關係。第四、證明原告起訴你媽媽的借條均不是出自你媽媽的手,即是原告偽造。第五、如果原告能夠證實是你所寫,那麼你必須證明你書寫本借條不是出自本人自願即被脅迫。第六、找到原先的借款人,讓其作證本借貸行為是你弟弟 原告 他三人之間的事情。第七、這筆錢,如果全部是由你弟弟操作的,原告沒有出示過任何其他資料,那麼你弟弟就會要償還。最後說一句,數個很大超過20000的話還是到律師事務所諮詢一下律師吧。
欠債被起訴了應該怎麼辦
那還能怎麼辦,看你打算怎麼辦唄。
1、如果你確實欠錢了,要我說就趕快還錢。可以選擇和對方溝通,讓對方撤訴,然後你們庭外解決,你直接還他錢,連本帶利的,或者錢不夠的話,就跟對方協商。解決了得了,畢竟欠錢不還不是什麼好事。
2、打官司。不過如果對方有足夠的證據,比如有你的欠據,而你又超期未還,又拿不出已還錢的證據。那你基本是必輸無疑了。這樣的話,你作為敗訴的一方,不但要還錢還債,還得拿訴訟費用。賠的更多,然後錢還得照還。甚至可能還會有賠償,當然,這種情況極少。
3、你打官司,還敗訴了。那你要堅決不還法院也拿你沒轍。反正就是當癩子唄。要錢沒有,要命一條。不過從此你的人也臭了。不講信譽的人,沒人會願意和他做朋友,除非有所圖謀的,然後狼狽為奸。當然,如果你欠人家錢太多的話,可能敗訴之後會入獄,不過這是太多的情況下。
4、被誣陷,比如你明明還錢了,對方卻說你沒還;也可能你本沒欠錢,對方卻偽造證據說你欠了。這種情況你就要積極尋找證據。通過法律途徑擊敗對方,捍衛自己的利益和尊嚴。
我被起訴了,現在該怎麼辦
根據起訴狀副本控告的內容,書寫答辯狀,如果條件允許,建議聘請律師代理案件。切記一點,不要拒絕應訴,法院有缺席審理,缺席判決的權利。
銀行貸款逾期被起訴瞭然後應該怎麼處理
現在擺明態度很重要,無論多少先還一部分欠款,然後主動跟銀行協商還款,給銀行一個清還期限,表示你最終會還清欠款,這樣銀行一般也不會堅持起訴的。
信用卡欠款逾期會生成不良信用記錄,影響個人信用及以後的信用業務,如貸款、車貸、房貸、辦理其他業務等;逾期還款會產生利息及滯納金,如果欠款時間過長,會產生高額利息以及滯納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所以,信用卡欠款逾期時間過長,銀行幾次催繳不還的話,銀行有權提起民事訴訟,如果情節嚴重、數額巨大,還會成為刑事犯罪。
起訴後對方不接(拿)傳票和應訴怎麼辦
問這個問題就沒意思了。
如果你是法院的,你當然知道這個題目的答案。
如果你是當事人,送達傳票之類的事是法院的工作,你沒有必要問太多。
如果對方不接,法院可以採取留置送達的方式,就是丟在他家,視為對方已經收到。
欠債不還被起訴了怎麼辦我不去法院可以嗎?
你不去法院應訴,視為放棄訴訟權利,法院有權依法缺席審理並做出判決
被起訴後,不理會怎樣
民訴第100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紶可以拘傳。
雖然沒什麼處罰,但是缺席審理的話多半你要輸官司。
欠銀行貸款被起訴傳票之後怎麼辦
當事人在接到法院的傳票後,應該積極準備應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同時,類似於這類欠貸糾紛,作為被告只有依法還款,或者想辦法與銀行和解,是前提條件,否則將面臨敗訴的風險。
我被人起訴了、怎麼辦
蒐集證據,積極應訴答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起訴後被告不來,怎麼辦
您好。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審理,並依法作出判決。
也就是說,被告不來,不影響法院的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