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

General 更新 2024-11-21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做如是觀.是什麼意思?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偈誦的解釋!­  因一切有為事相,皆是緣聚則生,緣散則滅。變化靡常,執捉不住。如夢、幻、泡、影、露、電然,似有似無,­­應於一切有為法,作如夢、幻、泡、影、露、電觀。知其當體即空,不生貪著,乃能不取也。­  如上所說,本科大旨已明,茲再詳細說之。­  當知如如不動,是真實性。亦即所謂不生不滅之無為法。前雲: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今不令觀無為法如如不動之真性,而令觀有為法緣生無實之幻相,何也?此我世尊深知凡夫之病,特為巧開方便也。此中有二要義:­  (一)凡夫之所以為凡夫者,無他。背覺合塵,向外馳求耳。何故向外馳求?無他。分別幻相,貪著幻相耳。何故分別貪著?無他。誤認一切有為法為真實耳。由是之故,愈迷愈深,不肯回頭,永被輪轉矣。故今入門初步,先須令其深觀一切有為之法,如夢、如幻、如泡、如影、如露、如電,莫非虛假,一切皆空,到底一無所得。所得,唯一苦味而已。且其苦無窮,說亦說不出。所謂萬般將不去,唯有業隨身,是也。果能常作如是觀,洞明皆空之理。庶幾不再受騙,而能死心蹋地迴光返照乎!此所以欲觀無為之真性,應先觀有為之幻相也。此第一要義,必應了知者。­  (二)一切凡夫性光,早被無明隱覆。有如一輪杲日,盡被烏雲遮蓋。光明全暗。太陽看不見了。此亦如是。妄念紛動,未曾暫停。今欲觀之,而能觀所觀,莫非無明妄識。何能觀見本性?此與滿天黑雲看不見日光,看來看去,無非昏擾擾相,是一個道理。故圓覺經曰:“以輪迴心,生輪迴見,入於如來大寂滅海,終不能至。”­  輪迴者,生滅之意。寂者,無聲。謂真如非可以言詮也;滅者,無形。謂真如非可以相顯也。豎窮三際,橫遍十方,曰大。體備萬德,用賅萬有,曰海。如來大寂滅海,即謂如如不動之本性也。可憐凡夫,全是生滅心。即發心作觀,亦是生滅見。今欲以此生滅心,生滅見,觀不生滅之圓覺性海,全然反背。故曰不能至。不能至者,言其南轅北轍也。­  然則修圓覺者,欲覺照如如不動之性,豈非竟無下手處乎?我世尊大慈,今語之曰:勿憂,有妙法在。其法雲何?宜觀諸法緣生,自有入處矣。此意,無異曰:初不必強息妄念。雖欲息之,亦不可得也。­  但當向有造作,有對待之一切有為法上,觀察其變化無常,如同夢幻泡影露電一樣。使此心洞明一切諸法,不過緣會時,現有生起之幻相耳。實則生即無生。從此可知,表面雖萬象森羅,而其底裡,全然烏有。時時處處,如是觀察覺照,便有不可思議功德。­  何謂功德不可思議?當知觀諸法緣生之理,若領會得一切法當體是空,便能契入諸法空相。相空則性自顯。何以故?有相,則諸法千差萬別,相空,則諸法一如故。諸法一如,即是性光顯現故。性光顯現,即是無明已明故。雖無明未必遽斷,未必遽與如如不動冥合,而智理冥合,實基於此。何以故?妄念從此日薄故。對境遇緣,不易為其所轉故。由是言之。觀諸法緣生,無異觀諸法空相。觀諸法空相,無異觀如如不動也。換言之。觀生滅之有為法,如夢如幻。便不知不覺引入不生不滅之無為法矣。功德何可思議哉!此第二要義,為吾人更應了知者。­  合上說兩重要義,可見作如是觀,譬如用起重機,四兩可以提千斤,毫不吃力。輕輕巧巧,撥雲霧而見青天。真善巧方便也。­  一部甚深經典,歸到極平淡,極切近,四句偈中。一切眾生,無論利鈍,皆可隨順而入。此之謂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此之謂真實義。­  此與序分所序穿衣吃飯等事,同一趣味。皆是指示道不遠人,即在尋常日用中。須於......

一切有為法皆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這是什麼意思

《金剛經》末尾有“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意思是萬事萬物皆如夢幻泡影,此刻有彼刻無的無常啊。只有深入觀想其無常,心才放得下,才不會生煩惱,才不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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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金剛經中的偈頌。是說世間所有一切皆如夢幻,虛妄不實,剎那生滅,如早晨的露水亦如閃電。很難懂。如電影放映機,鏡頭每秒鐘開關二十四次,即每秒鐘二十四張底片,我們在銀幕上看到的虛幻相以為是真實的。而佛告訴我們,大千世界所有一切假象是一組合相,最基本的物質是一個,電影的底片。而這個假相的生滅不止一秒鐘二十四次。佛曰:一彈指六十剎那,一剎那九百次生滅,我們一秒鐘萬彈指四次。那就有兩個十萬八千次生滅,所以我們看到的一切以為是真實的,不能辨別。看到這個真象是大乘八地菩薩。定功之深可想而知。我們的身體也是剎那生滅,細胞不仃的生滅組合,剎那不住。世間一切皆是無常,皆將敗壞。只有不生不滅的真如佛性是真實的(心性)。它是一切萬法的本體,萬法都是它變現出來的,佛菩薩經過修行證得清淨無為心性,迴歸不生不滅的清淨本體,無所不知,無所不能。譬如夢中境界從何而來,佛把能現夢境的東西比喻作心性,夢中有山河大地,亭臺樓閣,亦有七情六慾,人在夢中都以為是真實的。醒來以才是幻。佛告訴我們,我們現在正在夢中,只有不變的心體才是真的,凡是會變的都不是真的。而佛菩薩雖已得大解脫,不生不滅,於禪悅中化現無量無邊身度化眾生,大慈大悲只為將眾生從迷夢中喚醒。因為佛,眾生,一切萬法皆同一佛性所現,所謂無緣大慈,同體大悲,佛與眾生同為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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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因緣和合而生的事物,都是不真實的、不永恆的存在。如夢,如幻,如露,如電,應當這樣去體會、觀察、瞭解這個世界。

您可以看看江味農居士的《金剛經講義》,聽說江居士證得三昧。

有為法,即是因緣所生、造作的、生滅的、妄想的產物。

佛性是無為的,您可以看看《六祖壇經》。但是最巧妙的是空不離開有,有不離開空,空有不二,真空妙有。

空,是破除一切名相執著所呈現的真實。

空,是指因不著一切法,故而能包容一切法,明瞭一切法,應用無礙的廣大境界。——界文法師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何解

這是金剛經的最後一句,世尊講的太了不起了。徹底的看破身心不實在,徹底放下,就是這一句,就是關鍵。

【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世尊、釋迦牟尼佛,恐怕我們一直死執這個身心,叫我們徹底的看破,這一句就是叫你徹底看破,把生到死收攝在這一念。記住!一切有為的生滅法,跟做夢一樣,我們人生、宇宙,統統在做夢,夢幻、水泡,水中泡,砰!沒了,砰!沒有,表示生命的脆弱。影像不實在,夢是不實在,泡,很脆弱,影像是不實在。如露亦如電,就像早上的朝露,太陽一出來,朝露就消失了,表示生死無常,剎那消失。“電”就是閃電。像閃電,沒了!生命就是這樣,這麼短暫。意思就是:你要珍惜人身啊!要好好的修行,在這麼短暫的生命裡面,這麼快速的無常裡面,你總要找到清淨自性,要不然,就要徹底的趕快唸佛。何以故?一切有為的生滅法,就像夢幻泡影一樣不實在;就像露、朝露,太陽一照就沒有了;就像閃電一樣,一閃就過了,生命是如此的脆弱、短暫,如此的無常,趕快修行啊!應作如是觀,內心要有心理準備。

【一切有為法者。生老病死。貧富貴賤。士農工商。赤白青黃。馨香臭穢。有無虛實。深淺高低。皆是妄心起滅。】因為那個都是相,所有的相都是陷阱。記住!見所有的相,統統放下,見所有的相,都知道那是陷阱,不要落入進去,不要掉進相的陷阱裡面,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不要掉進去,不要落入觀念,不要在相上建立觀念,拼死命的執著,沒有這種東西。【有為之法也。】

【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者。一切有為之法。即是世間萬事。皆如夢幻泡影。不得久長。】

【夢者。妄想也。幻者。幻化也。泡者。如水上之泡。易生易滅也。影者。如身之影無所捉撮也。】“撮”就是取。我們身體,光線一照,後面的影子你捉不到,那不是實在的。燈光一照,後面的影子,你抓那個影子,怎麼抓得到呢?人生、宇宙就是心性的影現,沒有實在的東西,趕快看開、放下。

【露者。霧露之露。不得久停也。電者。】閃電,【雷電之電。頃刻之光也。】剎那的閃電,生命是這樣脆弱的。所以用這個臭穢的色身,無常的色身,想要追求永恆的快樂,是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應作如是觀者。有為無為皆由自己。心常空寂。湛然清淨。無纖毫停留罣礙。自然無心。如如不動。應作如是觀也。】

參考資料:慧律法師《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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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六喻中,夢喻是總,而幻、泡、影、露、電是別,但都是說明它如夢一樣。根性好的人,一聽到夢喻,便可以明瞭緣生之法,當體即空。但世尊又恐怕有人或者還不明瞭,因而又說了幻、泡等五喻。對於這五喻若明白了,便當可恍然,萬事都同樣歸到一夢了。

所謂夢,也是緣生法之一。古語說:“日有所思,夜形諸夢”。這個所思的,就是他作夢的緣。但也有並沒有所思而作夢的,如世俗所說的託兆,那個託兆也是他入夢的緣。所以說,夢是緣生之法。

有緣必定有因。那麼,作夢的因是什麼呢?是意識(也叫妄心)。如果沒有這個因,緣也就無從相遇。所以說“至人無夢”。因為有道的人,他的妄心雖然或者還未曾斷,但必定已能降伏,因而他的夢就少了。從此可知:一切都是唯心所造的。

可憐凡夫,在他做夢的時候,固然是妄心,即使當他所謂醒的時候,也全是妄心。所以,他的所謂醒,依然也是在夢中。為什麼呢?因為他從來在迷中而未曾覺的緣故。如果他已經覺的話,決不致於只知道夢中的悲、歡、離、合,得、失、窮、通是假的,而又認為所謂醒時的悲、歡、離、合,得、失、窮、通倒是真的。須知醒時的心和夢時的心,既然都是妄的,不是真的,所以當醒時的種種境遇,或者是由於計劃而成,或者是出於意料之外,其實,這同他入夢之緣,或者是由於日有所思,或者是由於神靈託兆,其理由是完全相同的。而轉眼皆空,了無所得也毫無二樣。豈不是醒時就是夢時嗎?所以經警告我們說“如夢”!但凡夫卻迷戀在夢中,計較分別,執著不捨。真正是“痴人說夢”,所以說:眾生從來不覺。現在警告說如夢,正是喚醒我們很快地覺醒。

......一切有為法,都是依心為因,託事為緣,因緣會合所生的果吧了。除了因果之外,便一切烏有了。而稱它是果的,卻又成為因;說它是因吧,但又變成了果。這是從因果的本身而言,又是毫無定形,因此說:當體即空。

譬如做夢,在夢中所遇到的事相,不是象真有的那樣嗎?其實這個有卻是非有。因此說:因緣生法,即假即空。所以,只要舉出一夢喻來,便已足夠了徹一切了。但由於眾生長久以來,一直在迷途之中,在平日也未嘗不知世事如夢,但當一遇到順逆境界現前時,卻仍執迷不悟,放不下去了。還說道:過去的事,確實是象夢一樣。倘若遇到順逆境界現前,但又是清清楚楚地親身受到,你說它不是實事,可以嗎?因此,又要告知他說:你所遇到的順逆種種境界,雖然歷歷身受,其實都如幻的啊!

“幻”,就是佛經所說的幻術。現在世間上就叫它戲。意思是說:你見過幻人、幻術嗎?幻人能變出種種飛潛、動植物來,難道不煞象真的一樣嗎?

又如演戲那樣,演員們粉墨登場時,有邪、正、賢、愚、悲、歡、得、失的劇情,演得多麼神情活現!有時能使人看了發笑,也有時看了就會淚下。你不是也認為那是真的嗎? 是不是因為那個戲演得無比悲喜,猶如自己親受一樣,因而才執以為是事實嗎?

當知,我們人生在世,也如同演戲一樣,一切所遭遇到的,無不都是妄識、業緣所變現的而已。人世間就是戲場,而一切眾生就是這戲場中的各色演員。當戲場裡鑼鼓喧天,非常熱鬧的時候,其中有智慧的人,便已在警告自己,一轉眼便下臺了。這時,在這戲裡所扮演的這個角色不過是由於業力所牽,必須了卻一段緣法而已。豈可當真呢?

譬如唱戲,既然做了戲曲中的一名演員,其中必定有縮因才現出這果來。當然,他也不能不用心去唱、做,卻誤了所抱的目的。然而,也決沒有執著戲中所扮演的人物,而當作是自己的。今世來做這個人,不過是暫時充當這齣戲的一個角色吧了。演員尚且能不執著他所扮演者當作自己,那麼,我輩難道可以把暫充的角色,誤認為是自己呢?應當知道:因果是難逃的,因果是可畏的。我輩既然暫充了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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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天涯論壇給的解釋:

什麼是“有為法”,什麼是“無為法”。最簡單的比喻就是水和波浪。當水面平靜如鏡,這個時候的水是“無為法”。當起了風,水面有了波浪,這個時候的水是“有為法”。

一真法界,佛法裡也叫“真如”、“涅磐”、“法身”、“本來面目”,就是那平靜的水面,就是“無為法”,這個時候沒了任何的波動現象。沒有了光波,沒有了聲波,沒有“色受想行識”一切波動,整個世界就像老子在《道德經》裡描述的一片空寂,但這片空寂裡卻能生出萬物,“道 之 為 物 , 惟 恍 惟 惚 。惚 兮 恍 兮 , 其 中 有 象 ﹔ 恍 兮 惚 兮 , 其 中 有 物 。”

當“無明”的“風”吹過來,水面出現了波,也就出現了形狀,這就是“有為法”,你所有能看到的,聽到的,摸到的,感受到的,都是一真法界產生的波動,所以凡是有相的,皆是有為法,我們娑婆世界是有為法,極樂世界也是有為法。

只要是“有為法”,就是不穩定的,因為不可能讓水面的波穩定下來,水面最終要歸於平靜,平靜是永恆的,波動是暫時的。

所以《金剛經》“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佛所比喻的東西,“夢”、“水泡”、“電”、“露”都是不穩定的代名詞。需要細心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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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間花一定的時間,讀數百遍金剛經。每天定日課讀誦學習,你會慢慢理解的。 這句詩金剛經裡面句子。(你多了一個“皆”字)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 第一句,一切有為法,先暫時理解成,一切有。都是像夢幻泡影一般。不是實實在在永恆存在的。也好像早晨的露水,閃電一樣,都是瞬間的。 假如你的一件衣服。是確實的有。過幾年也許就不能穿了。要作為垃圾丟掉。丟掉的垃圾,就不是衣服了。比如我們吃飯。在桌子上佳餚,吃剩下了,就是垃圾,成了肥料。 如夢幻,就好像夢境中一樣,醒來時沒有了。如泡影,泡破裂了也就沒有了。如露水,太陽一出來就沒有了。如閃電,一瞬間就沒有了。 應作如是觀 應該如這樣的觀察所謂“有”的東西。 大意就是這樣的。不知道你能理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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