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可以破產嗎?

General 更新 2024-11-19

現在銀行可以倒閉嗎??

以前基本不可能,有國家兜底。

現在允許了。央行日前發佈《2013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稱,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各方面條件已經具備,內部已達成共識,可擇機出臺並組織實施。

通俗理解就是,國家不再為儲戶在商業銀行的存款兜底,允許銀行破產倒閉,一旦有銀行破產,儲戶的存款將由存款保險機構賠償,但賠償有一定限額。根據目前透露的消息,儲戶在單個銀行的存款,最大賠付額度可能是50萬元,超過這一限額的存款部分,將得不到賠償。

按照央行計劃的50萬元限額,實行存款保險制度之後,假如儲戶在單一銀行的存款不高於50萬元,萬一銀行破產倒閉,儲戶將獲得與實際存款金額相等的全額賠償;如果存款超過50萬元,則最多獲賠50萬元,超出部分或者不能獲得賠付,或者像美國和中國臺灣一樣,按一定比例賠付。

此外,限額保險賠付金額究竟是包括本金和利息在內,還是隻賠付本金,目前尚無明確信息。

滿意請採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法第幾條規定銀行可以破產什麼時候通過了

《商業銀行法》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

《商業銀行法》於2015年08月29日修正,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通過。

銀行在什麼情況下會破產

銀行有存貸比等監管指標的限制,不會出現資產小於負債的情況,除非福生擠兌等資產大幅流失的情況,導致銀行資不抵債,但天朝的銀行發生這種情況的時候政府會出面平息和救助,所以不會破產。

如果銀行破產倒閉了我欠銀行錢還需要還嗎?

那就應該多借些,然後呢,天天做夢銀行倒閉

中國有哪家銀行倒閉了

中國被關閉的金融機構不少,如廣國投,華銀等等,但是被關閉的銀行至今只有海發行.請看相關資料:

海南發展銀行,簡稱海發行,是總部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省海口市的一家股份銀行,該銀行已於1998年6月21日被中國人民銀行宣佈關閉。

海南發展銀行於1995年8月18日開業,註冊資本16.77億元人民幣(其中外幣摺合人民幣3000萬元)。銀行由海南省政府控股,一共有包括中國北方工業總公司、中國遠洋運輸集團公司、北京首都國際機場等在內的43個股東。銀行以兼併了5家信託投資公司,並向中國大陸募集股本的方式設立的。海南發展銀行並非只在海南省內經營,銀行曾於1996年在廣州和1998年5月在深圳設立過兩家分行。

海發行關閉的背景

1997年之前,即海發行兼併託管信用合作社事件之前,海南省被設立為經濟特區,經濟開始快速發展,房地產業也大規模擴張,同時伴生了許多金融機構。但是並沒有得到政府的有效監控,房地產業出現了泡沫,並在1990年代中後期,泡沫開始崩潰。海南省的銀行類金融機構數目很大,在這種激烈的市場競爭情況下,各個信用社都採取了高利息的方式來吸引存款。後來隨著房地產泡沫的破滅,許多信用社都出現了大量的不良資產,而對儲戶承諾的高利息也加劇了這些信用社經營困境。

1997年12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宣佈,關閉海南省5家已經實質破產的信用社,其債權債務關係由海發行託管,其餘29家海南省境內的信用社,有28家被併入海發行。這28家信用社及關閉的5家信用社,最終使得海發行走向了末路。

海發行關閉

海南發展銀行起初經營情況不錯。據1997年的《海南年鑑》記載,海發行收息率為90%,沒有呆滯貸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36家銀行及共403家分支行建立了代理關係,外匯資產規模達1.7億美元。雖然兼併了28家信用社、託管了5家信用社的債權債務,使得海發行賬面上實力增強——海發行的股本金增長為106億元,存款餘額為40億元,債務為50億元,但由於這些信用社大多是不良資產,海發行也背上了沉重的包袱,而且兼併後的海發行員工人數劇增為3000多人,是原來的數倍。

海發行兼併信用社後,其中一件事就是宣佈,只保證給付原信用社儲戶本金及合法的利息。因此,許多在原信用社可以收取20%以上利息的儲戶在兼併後只能收取7%的利息。1998年春節過後,情況開始急轉直下。不少定期存款到期的客戶開始將本金及利息取出,轉存其他銀行,並表示因為利息降低,不再信任海發行。隨後,未到期的儲戶也開始提前取走存款,並且同時出現了多種多樣的都市傳奇,海發行各營業網點前開始排隊取錢,發生了大規模的擠兌。後來海發行規定了每週取款的次數,每次取款的限額,而且優先保證個人儲戶的兌付。但是由於擠提存款問題嚴重,次數和限額規定一變再變,使得儲戶每次能取到的錢越來越少,而每月可以取款的次數也變得越來越少,加劇了個人儲戶的不滿情緒,而公司儲戶幾乎都難以從海發行提出款項。此時,海發行的其他業務已經基本無法正常進行,應對儲戶擠提存款幾乎成了海發行這段時間裡全部的活動。同時,由於房地產泡沫破滅,海發行賬內不少的貸款也難以收回。

有的營業部為了減少儲戶擠兌,同時吸引存款,又開出了18%的存款利率,但此時已沒有什麼人願意再把存款存入海發行。海發行見在海南島內無法緩解困境,想以島外的力量幫助恢復,於1998年5月在深圳設立分行,然而並沒有起明顯作用。

1998年6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出公告:由於海南發展銀行不能及時清償到期債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人民......

銀行會倒閉嗎?

並不是沒可能的,銀行也承擔風險,但是,一般都比較少。跟經營有關,管理不善,自然倒閉啦。飢有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遇到經濟週轉的問題時,可以向中央銀行申請貸款,暫時“應付”過去。銀行是以盈利為最終目標的,不能賺到錢的話根本就不會開了。銀行開展很多業務,不斷地吸收存款,大多數銀行不會面臨倒閉的危機。所以才說銀行是一個比較好的、穩定的、有福利的單位。

公司欠銀行貸款一定要破產嗎

不一定。銀行最怕這種呆賬。

4大銀行可以宣佈破產嗎

可以,但是不可能破產

公司要是申請破產,是先還銀行貸款還是先發工人工資?

企業在提出破產申請後,法院如受理破產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進行:

1、成立清算組。

法院應當自宣告債務企業破產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由法院從公司的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中指定,也可以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和律師參加。清算組負責破產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清算組應對人民法院負責並報告工盯,接受法院的監督。我國《公司法》規定,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2、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應當規定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的日期。

3、召開債權人會議。

所有債權人均為債權人會議成員。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由人民法院召集,應當在債權申請期限屆滿後15日內召開。以後的債權人會議在人民法院或者會議主席認為必要時召開,也可以在清算組或佔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1/4以上的債權人要求時召開。

4、確認破產財產。

破產財產指用以清償債務的全部財產,主要包括:

(1)宣告破產時破產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部財產;

(2)破產企業在破產宣告後至破產程序終結前所取得的財產;

(3)應當由破產企業行使的其他財產權利。已作為擔保物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超過部分屬於破產財產。破產企業內屬於他人的財產,應由該財產的權利人通過清算組取回。

5、確認破產債權。

破產債權指宣告破產前就已成立的、對破產人發生的、依法申報確認並從破產財產中獲得公開清償的可強制性執行的財產清求權。主要包括:

(1)宣告破產前成立的無財產擔保的債權和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有財產擔保的債權;

(2)宣告破產時未到期的債權,視為已到期債權,但是應當減去至期日的利息;

(3)宣告破產前成立的有關財產擔保的債權,債權人享有就該擔保物優先受償的權利。如果該項債權數額超過擔保物的價款的,未受清償的部分作為破產債權。債權人蔘加破產程序的費用不得作為破產債權。

6、撥付破產費用。

破產費用指在破產程序中為破產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產財產中支付的費用,主要包括:

(1)破產財產的管理、變賣和分配所需要的費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員的費用;

(2)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

(3)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破產費用應當從破產財產中優先撥付。

7、破產財產清償順序。

破產財產在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後,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破產企業所欠稅款;

(3)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8、破產清算的結束。

經過上述破產清算程序後,清算組應當編制破產清算結束報告,並出具清算期內的各種報表連同各種財務賬冊,經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證後,報授權部門審批。經批准後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部門輸註銷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高人;國家五大銀行近二至三年能破產嗎

國有五大行,中、農、工、建、交行的破產不會這麼快的,交通銀行是交通運輸部旗下銀行,是部委級銀行。金融是一個國家的經濟命脈,國有銀行的破產倒閉必然是執政黨的倒臺和政權的垮臺。當國有銀行出現困難時,國家會調動國庫資金和一切力量進行補充和支援,所以國有銀行的破產必然是執政黨的破產和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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