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

General 更新 2024-12-22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1、主觀原因

從主觀上講,青少年正處於生理、心理逐漸走向成熟的時期,尚未形成正確的世界觀和正確觀察社會的意識,意志品質薄弱,容易受到各種不良風氣和壞思想的影響,養成“哥們義氣”,“享樂主義”等種種不良習慣和不正確思想,並具有強烈的衝動性,教育引導的不當,極易走上犯罪道路。

2、客觀原因

(1)社會風氣的不良影響。由於我們工作中忽視了思想,加上社會上請客送禮、貪汙賄賂等腐敗現象的影響,部分青少年對社會產生懷疑和矛盾心理,失去了是非觀念,甚至對正確的東西也持懷疑態度。有的違法犯罪分子毫不隱瞞的說:“人活著就是八仙過海,各顯其能,能貪汙的貪汙,能受賄的受賄,我不能貪汙也沒條件受賄,只好採用笨重的辦法去偷去搶。”在這種思想支配下,這種人藐視國法,大膽作案,抓住了坐幾年牢,抓不住算我走運,吃喝幾頓,快活幾天。如我們辦理的一起搶劫盜竊案件中,涉案的幾個年輕人年齡都在二十歲左右,由於受社會上的不良風氣影響,幾個人經常單獨或與他人合夥盜竊、搶劫。有時盜竊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有時搶劫現金,來充實他們空虛的精神生活。他們不是靠勤勞的雙手去致富,而是抱著幻想,以身試法,去盜去搶、去騙,最終走上犯罪道路。

(2)外來腐朽思想和文化的腐蝕。隨著對外開放,業的發展,資本主義國家的某些腐朽思想生活方式也象蒼蠅一樣飛了進來,在青少年中產生了不良影響。青少年身心正處於成長髮育階段,吸收能力強,而批判、辨別能力差,容易把壞的當成好的去仿效和追求。加上我們缺乏正確的引導,促使他們為追求物質精神享受而不惜鋌而走險,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3)就業不足,使無可事事的青少年有時間去違法犯罪。化的生活促使青少年成熟的比較早,有些人在十五、六歲就具有了成年人的思維能力和生活要求。他們成熟之後,在生活上、上就有了獨立的願望。他們容易經常“自我設計”處處以自我為中心,要求周圍的人尊重他、理解他,希望自己成為對、對家庭有用的人。就業除經濟意義之外,還反映出他們一種精神方面的需要。這個問題一旦得不到解決,他們就會產生消極的心理反應,生活的困難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他們感到自己正當權利沒有得到正當保障,產生反抗心理。筆者在提審一重大盜竊犯時,當問及他為什麼盜竊時,他說:“和我年齡相仿的都有工作,他們下班後遛舞廳、遛影院、玩檯球,有時請我到飯店吃點喝點,老花別人的錢不得勁。做生意又沒那本事,沒錢花就想到偷,叫你們處在我這種地步,沒錢花也會想辦法的”。

(4)國家機關工作中存在某些問題,對青少年犯罪起到催化作用。有些地區的政法機關對犯罪活動打擊不力,許多重特大案件長期不能破案,或雖已破案,由於案件久拖不決,失去應有的現實意義,起不到震懾犯罪的作用。有的公安機關辦案人員工作責任心不強,立案不查或久拖不決給那些違法犯罪的青少年一種僥倖心理,以為可以逃脫的制裁,以至於使其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不能自拔。有的公安機關辦案人員為了某些經濟利益或達到某些領導下達的抓人指標,該從輕的不從輕、不該拘留的也拘留了。還有的勞改、勞教場所管理不善,不力,使他們在服刑或管教期間不僅沒有受到改惡從善的教育,反而彼此了不少犯罪的經驗,有的甚至在釋放途中就繼續作案。

(5)家庭的因素。家長在教育、制止和挽救青少年犯罪方面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由於受自身素質的限制或教育不當等多方面的原因,有些家長非但不能很好的教育子女,甚至成為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引路人。調查中發現,犯罪青少年的家長知識層次較低,絕大多數只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文盲佔了其中相當多的一部分,職業多以農民個體戶或無正當職業為主。這樣就制約了其對子女的教育......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什麼?

青少年犯罪產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觀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觀方面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幾方面: (1)家庭因素。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走上違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有的家庭不合,父母離異,在得不到父愛、母愛基本溫暖的情況下,幼小的心靈被人為地扭曲,報復社會,而走上犯罪道路;有的是因為家庭過分溺愛,形成孩子任性、霸道的壞性格,一旦受挫折或受批評就難以接受;有的家長以打罵代替教育,孩子犯一點小錯,或學習成績不好,就不敢回家,在外流浪,甚至離家出走,碰上壞人教唆,極易走上犯罪道路;有的是沒有時間教育孩子,放任自流,在沒有約束的情況下,孩子在外結交狐朋狗友,小偷小摸,滋事鬥毆,沾上惡習,走上違法犯罪道路;還有的家長望子成龍心切,期望值太高,平時成績不是前三名不能過關,升學非上重點不可,逼得太緊,壓力過大,負擔過重,當孩子力不從心,“達標”無望時,極易走向反面,做出喪失理智或意外的犯罪行為。 (2)社會因素。不健康的社會文化,對涉世不深、抗誘惑力不強的青少年的危害是很深的。一些影視中播放的犯罪過程和人物語言的腐朽觀點,不健康的書刊雜誌、電子遊戲中的大量宣揚暴力、色情的東西,加之到處可見的美髮廳、按摩院,疏於管理的網吧、錄像廳不按照規定,隨意讓青少年進入,都誘發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無經濟來源,當囊中羞澀,以抵擋不住誘惑時,就有可能由內向外,從小偷小摸到公開敲詐搶劫,甚至殺人謀財,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3)學校因素。青少年犯罪除了家庭和社會的原因外,學校教育也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由於家庭和社會的負面影響,嚴重抵消了學校正面教育的效果。由於我國教育體制,各個學校不同程度的存在片面追求升學率的傾向。少數教師對後進學生缺乏愛心,教育方法簡單,鼓勵表揚少,批評指責多。有時造成後進學生校門、家門兩難進的局面。“破罐子破摔”,他們在校外尋找“知己”,極易走上犯罪道路。 除了客觀方面,青少年的主觀因素才是決定因素。 青少年正處於身心發育階段,在生理、心理上尚不完全成熟,社會經驗少,缺乏對事物的判斷能力和鑑別能力,尤其在心理和情緒上變化複雜,極不穩定。加之青少年法律意識淡薄,形成了許多錯誤的價值觀,表現為混亂,顛倒的“是非觀”、貪婪的“幸福觀”、稱王稱霸的“英雄觀”、低級庸俗的“趣味觀”等等,導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

青少年犯罪成因分析與對策

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歲的人實施的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青少年犯罪存在著:結夥作案多,嚴重犯罪多,突發性犯罪多,作案動機、目的比較單純,手段的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齡化,及反覆性強等特點。青少年犯罪有其自身、家庭、學校、社會和司法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們要採取自身預防、家庭預防、學校預防、社會預防和司法預防等多種預防方法,進行綜合治理,以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犯罪,是當今世界各國所共同面臨的社會難題,有人將其與環境汙染、吸毒販毒並列稱為“世界三大公害”。有資料顯示,我國近10年來的犯罪增長率已過24%(尚不考慮1992年起將立案標準上調的因素)(1),而其中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據官方統計資料表明,在1980—1989年的10年間,14—25歲年齡段的犯罪佔全部犯罪人數的比重一直維持在70%以上,自1990年以來的近10餘年,這一比重雖有所下降,但仍維持在65%左右。(2)這中間,十五六歲少年犯罪案件又佔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總數的70%以上。我們在報刊雜誌等新聞媒體上,也經常看到有關青少年犯罪的報道,其中不少是駭人聽聞的重大惡性案件。

青少年犯罪問題,已經得到了我國有關部門及黨和國家領導人的高度重視(3),我國也已頒佈實施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可以說,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和效果。但結合新的社會實際,針對青少年犯罪的特點、成因,進一步深入探析預防對策,仍有其必要性和現實意義。

根據省律協刑事法律業務委員會的選題安排,筆者就此題談一些粗淺看法,以求教於諸位同仁。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及其特點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據人的生理年齡所作的犯罪類別劃分。在我國有關的法律文件中,對“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確的界定。就其詞義而言,“青少年”即指青年與少年的合稱,“青年”是指人從十五六歲到三十歲左右的年齡段,“少年”指人從十歲左右到十五六歲的年齡段。(4)理論界對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狹義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指從刑事法學觀點出發給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義。它一般是指14—25歲年齡段的人所實施的依法應當受刑事處罰的行為。(5)它以我國開始追究刑事責任的年齡14歲為起點。廣義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從犯罪學的角度出發給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義。有學者認為,它是指6—25歲年齡段的人實施的犯罪行為、觸犯治安管理的違法行為和違反道德規範的不良行為。(6)這種定義,是從犯罪預防的角度,將矯治的行為擴大到違法行為和不良行為(不道德行為或可能引起犯罪的行為),並將這個年齡段的下限予以降低。對這個下限存有不同意見。有學者提出,應當定在10歲比較合適。其理由在於,從實證的角度,青少年犯罪人口中一般從10—12歲開始有劣跡,13、14歲開始走向社會進行違法犯罪,14—17歲進入犯罪的第一個高峰期。這樣可以有針對性地進行預防犯罪研究。故而指出,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歲的人實施的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7)筆者對此予以贊同。這一概念包括了未滿18週歲的少年犯罪和已滿18週歲不滿25週歲的青年犯罪。前者和刑法上規定的“未成年犯罪”的範圍應該是一致的,只不過“未成年犯罪”是一個準確的法律概念,而“少年犯罪”則是一個寬泛的社會學、犯罪學概念;後者的“青年犯罪”也指年輕的成年犯。

(二)青少年犯罪的特點

犯罪是一個社會不可避免的社會現象。有人類學家曾尖銳地指出:“從某種程度上說,當一個文明趨向於更高,或許還是更有價值的目標時,社會性越軌(犯罪)的可能就越大。”(8)......

構成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是?

電腦 戀愛 撒謊 打架 等 很多的,,,

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原因有哪些?

1、青少年犯罪的自身因素。第一、青少年由兒童向成年人過度時期,正是青春期發育的變化時期,心理學家稱為“危險年齡”時期,他們在這一時期生理髮育迅速,身體開始趨向成熟,個人意識和獨立意識增強,具有較強的好奇心和追求慾望,表現過分固執,缺乏自控能力。一旦感情衝動,便會不顧一切,鋌而走險。第二、青少年犯罪與成年人的犯罪行為在動機的形成方面是有區別的。年輕人感到最重要的問題是他們的地位不穩定。因此,他們要全力爭取得到承認,爭取得到象徵聲望和地位的東西,在成人的淺意識中,不承認青少年是一種獨立的群體,更不承認他們的文化觀、價值觀和行為模式有獨立存在的價值。而青少年人卻總希望與成年人不分高低,並駕齊驅。出於這個動機,他們的舉止行為便帶有驕傲自大,喜歡錶現的傾向,目的無非是引起成人世界的注意。他們會以尋釁滋事、打架鬥毆等引人注目的方式表現他們的集體,證明他們已經“成人”,為了吸引他人注意,或者為了表示自己的這一特殊動機,他們就可以對任何人幹出違法犯罪的蠢事,或者說這也是對成人世界的報復。第三、青少年最苦惱的莫過於感到自己無所事事。因此,他們之間也互相製造矛盾、摩擦,以次消遣度日。他們入世不深,妄想在犯罪的實踐中探求其行為所能達到的極限。2、社會環境的影響是滋生青少年犯罪的土壤。第一、生活貧富不均和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許多青少年多以“有錢”為榮,把“吃喝玩樂”作為人生的信念,總認為別人要什麼有什麼,我們憑什麼就不該有。加之社會上拜金主義,腐敗之風以及貧富差別的影響,對青少年產生了不良的示範效應。當他們沒有或失去享受的物質基礎時,就會採取盜竊、暴力搶劫、綁架勒索等手段獲取錢物,從而走向犯罪深淵。第二是社會管理力度不夠,社會沒有專門機構,負責對離開學校的這部分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他們基本處於失控狀態,在社會上放任自流,思想苦悶,精神空虛,一遇不良因素的誘惑就會誤入歧途。第三是不良的文化環境對青少年犯罪起到催化劑的作用。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社會文化正由過去的一元化向多元化發展,精神文明建設不斷加強人們的業餘文化生活越來越豐富多彩。但隨之而來的西方資產階級生活方式和腐朽文化也在不斷滲透和傳播。不良文化氾濫,暴力、色情、黑社會等內容的遊戲卡、網卡、書刊雜誌、影視作品在全國城鄉各地,各種影視廳、網吧、電子遊戲室等娛樂場所到處都有。青少年長期沉迷於這些場所,自然而產生模仿心理從而走向犯罪。3、 庭教育的失當,為青少年犯罪推波助瀾。一是家庭結構缺損對青少年產生消極影響。在單親家庭中,青少年由於缺少正常的父母之愛,感情受到創傷,生活缺乏保障,再加上同齡孩子的歧視、欺負,內心極度痛苦,精神憂鬱,從而形成孤僻、冷淡的性格,甚至會走向極端,變得冷酷、殘忍。而這種家庭中的父母往往忽視對青少年的教育培養,放任自流,孩子像脫繮的野馬,無拘無束,一旦有犯罪誘因出現,就會鋌而走險,實施犯罪。二是家庭成員和造成青少年人格不健全。家庭成員特別是父母感情不和,往往會導致青少年人格上的不健全。生活在沒有感情的家庭中,青少年感受不到家庭的溫暖,心靈封閉,感情冷漠,逆反心理強,待人接物缺乏熱情,處事方式固執、偏激。他們對父母不滿、鄙視,對成年人有強烈的反抗心理,一但遭受挫折和打擊,或受外界因素的刺激,就會突然爆發,不計後果,實施犯罪,侵犯對象甚至包括自己的親人。三是家庭教育失當導致青少年犯罪。許多家長忙於工作疏忽了與孩子的溝通交流,對孩子不管不問,放任自流,使處於危險年齡的青少年違規違紀,逐步走向犯罪;有的家長只注意孩子的智力開發,放棄了思想品德教育,只注重學習成績,其他一切都無......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什麼

家庭很重要,疏於管教、青少年需要三個方面、家庭、學校、和社會

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觀原因有哪些

(一)客觀原因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有著深刻的客觀背景,主要受不良的家庭、學校、社會環境因素的影響。  1.家庭原因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是社會諸因素的縮影,家庭教育、環境好壞,對青少年成長至關重要,家庭的不良影響主要表現在:  (1)家庭不健全,對子女失於管教  不健全的家庭往往壓力大,生活緊張。單親家庭的子女多得不到良好的家庭教育,缺少父母雙方的關懷,享受不到應有的歡樂。一般說來民主的教育方式與和諧的家庭氛圍有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而在離異和破裂的家庭中長大的孩子往往會產生反抗社會的不良心態和行為。有些離異家庭的子女無人教育,或受到父母的冷落歧視,他們幼小的心靈感受不到家庭的溫暖,得不到應有的父愛、母愛,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2)家庭管教不當  現在獨生子女較多,有些家庭對子女溺愛縱容,百依百順,放任自流,助長了小孩的任性,放蕩不羈,嬌寵和溺愛容易造成未成年人心理髮展上的扭曲,形成不良的意識和行為習慣,如自私、任性、驕橫、懶惰、粗暴、貪婪等,同時又缺乏獨立生活能力,造成適應社會困難,長期嬌寵、溺愛還會形成未成年人極端的“自我中心”意識,凡是從個人角度出發,不達目的不罷休。這樣,在個人利益,需要不能滿足時,他們可能不擇手段,甚至以身試法去追求和滿足。有的父母只顧自己的工作或享樂,無力顧及子女。有些家長平時對子女不進行管教,出了問題非打即罵,有的甚至把孩子轟出家門或採取更為簡單粗暴的方法。一些家長對子女過分粗暴,導致子女怕家長,對父母不說實話,父母難以覺察孩子的不良行為,也不可能及時制止其犯罪行為,從而導致其犯罪心理的惡性發展。家長之間對子女教育態度不一致,一方嚴厲,一方袒護的做法也不利於孩子良好性格的養成。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師,有的家長沒有盡到自己的職責,他們自己有著各種不良的嗜好或忙於發家致富,無暇兼顧子女,使這些子女與社會上不三不四的人來往而學壞,導致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2.學校教書與育人脫節  在升學教育、應試教育的模式下,有些學校由於片面追求升學率,只抓智育,忽視德育尤其是法制教育,只管教書,不為育人,一些學校形成了重文化知識傳授,輕政治思想和品德教育的傾向。不少中小學生普遍存在講吃、講穿,不願勞動的現象,道德水平下降,組織紀律鬆弛,缺乏遠大理想和信念,有些學生因成績欠佳,受到教師和同學的輕視,對學習、學校產生反感。有些學校不重視對後進生的管理和教育,以“甩包袱”的錯誤方式把他們推向社會,使他們走向犯罪的邊緣。  3.社會原因  經濟的發展促使人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時,也潛滋暗長了一些腐朽思想與社會不良風氣。不良的社會風氣使青少年中個人主義,自私自利傾向日益得到強化,進一步毒化了社會風氣,反過來又影響了青少年的不良心理,增加了犯罪發生的可能性。青少年已處於世界觀的形成時期,面對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唯利是圖、損人利己的盛行缺乏抵禦能力,這就使得某些青少年的價值取向發生重大偏差。近幾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高檔的賓館、酒店、娛樂城不斷興建,有些青少年根本不考慮自身的經濟實力如何,為了滿足非分的慾望,便實施盜竊、搶劫等犯罪。特別是近年來城市興起的遊戲廳、網吧等,將那些無心上學的學生、青年吸引過去,沉迷於此,一旦欠債多了,便步入盜竊、搶劫等犯罪道路。  另外,文化垃圾也汙染著未成年人的心靈,文化市場雖然多次清理整頓,但出於牟取暴利迎合低級趣味,還是有及少數經營者公然出售內雜大量不健康的宣揚暴力和色情的書籍、雜誌、音像製品。這樣的文化市場環境,對未成年人的不良影......

為什麼青少年會犯罪?原因是什麼?

1,家庭原因,家庭不和睦,家庭離異或單親的機率較大,2,環境原因,和什麼人接觸多了,就會變成他們的同類,3,利益原因,想得到某種東西,但沒有條件,他就會通過違法行為得到,4,教育原因 教育程度不高的人群,犯罪率都是最高的,5,生活原因,羨慕物質生活,通過犯罪實現,6,自我放縱原因,受到某件事情的刺激,破罐子破摔,7,天生就是為了犯罪而生,不知道有個11歲的黑客搞了十幾億的新聞你看過沒有,說的就是這類人!說了這麼多總結一下吧!單親或離異家庭的,根本沒有人關心或管教的,在學校裡經常和高界學生一起廝混的,早戀的,休學較早的,自閉內向的,家裡的皇帝,天生智商高的這些人犯罪的機率是最高的!

從犯罪心理學角度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首先可以從青少年犯罪案件主體分析,青少年正處於青春期,易怒,易衝動,還沒有形成穩定的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也就是人格還沒有定型,對外界充滿強烈的好奇,在不良的社會風氣影響下極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其次,可以從青少年所處的環境分析,當今社會各方面都更豐富,也更復雜,所謂魚龍混雜,也是導致青少年犯罪的誘因。

另外,就是家庭教育,很多家庭由於工作、婚姻感情等問題,對青少年缺少關愛,不能正確引導青少年健康成長,而採用不管不問或者打罵,甚至把孩子當成出氣筒,這樣就導致了青少年對社會的不信任,從而走上犯罪道路。耿

另外,青少年違法犯罪多以搶劫、盜竊為主,這也是因為青少年沒有經濟來源,法律觀念淡薄,不能及時和父母溝通。

為什麼青少年的犯罪率不斷上升?

現在的青少年學生缺少與別人的交流,處於青春期的孩子長期缺少與家長溝通,缺少與同齡人交流,老師也缺少對學生的理解,從而造成自我封閉,性格內向,不善言談等心理困惑的現狀,所以,他們活得很壓抑很痛苦,許多孩子找不到樂趣,於是尋找刺激發洩自己,甚至走上違法犯罪之路。

青少年犯罪率上升是一個不容忽視的社會現象,除了缺少交流以外,還有更多的原因,如地區不斷擴大的貧富差距,單親家庭的增多,留守孩子的隔代教育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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