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買車怎麼交稅?
公司新購車如何交稅
公司新購車交稅:
1、帶上公司法人身份證,購車合格證,發票(一式三聯)原件和複印件, 去戶口所在地的國稅大廳。
2、填寫購置稅申報表。
3、交納車輛購置稅;發票購車價X10%。
車輛購置稅是對在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它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現行車輛購置稅法的基本規範,是從2001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為購置(包括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徵稅範圍為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如果消費者買的是國產私車,計稅價格為支付給經銷商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稅率17%)。因為機動車銷售專用發票的購車價中均含增值稅稅款,所以在計徵車輛購置稅稅額時,必須先將17%的增值稅剔除,即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發票價÷1.17,然後再按10%的稅率計徵車輛購置稅。
一般納稅人企業購車怎麼做賬
汽車如果用於增值稅應稅項目的,應將機動車銷售 統一發票到稅務機關認證,通過的當月申報抵扣,前提該企業系一般納稅人。這樣計入固定資產機動車銷售 統一發票記載發票金額減除稅額部分+車輛購置稅+汽車裝具增值稅普通發票載明金額,保險發票計入管理費用
分錄:借 固定資產(不含稅的機動車發票金額+車輛購置稅+汽車裝具發票載明金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機動車發票稅額部分)
管理費 (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如果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企業,就不用分拆機動車發票稅額和金額的,不用做進項稅額
借: 固定資產(機動車發票金額+車輛購置稅+汽車裝具發票載明金額)
管理費 (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以公司名義購車都需要交什麼稅?
購置(包括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含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繳納車輛購置稅,稅率為10%。
購車合同按照合同價款的按萬分之三繳納印花稅。
車船使用稅已經與原車船使用牌照稅合併為車船稅。機動車車船稅將由經營機動車"交強險"的保險公司代收代繳。 你們上保險的時候保險公司會幫你們扣稅的。
公司和個人買車,車輛購置稅是一樣的嗎?
你好,公司和個人買車都是相同7.5的購置稅,這是沒有公司和個人區別的,購置稅的高低只是在車的排量大小區別的情況下才有差別,1.6以及以下排量車型的購置稅為車價的7.5%,高於1.6排量的車型的購置稅則為車價的10%!
買車需要交稅嗎
買車無須特別交稅。但有個購置費,是車價的10%,很坑爹。用車時,每年要交300左右的車船稅。
公司買車是不是交稅超5萬就有資格 20分
5萬稅裡可以含增值稅,公司用車不用搖號交夠稅就可以申請號牌,希望能幫到你。
公司購買汽車要交稅嗎
以公司名義購車輛交納的稅種有:
車輛購置稅,交通局交納產品附加稅;攜帶發票到保險公司交納強險;交完強險後攜帶證明以及發票到車輛管理所交納車船稅,以後每年都要申報車船稅。
公司賣汽車交稅嗎?
(一)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按下列政策執行: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固定資產,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的規定執行(hi.baidu.com/...332acf)。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當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2.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下同)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按3%的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二)納稅人銷售舊貨,按照簡易辦法依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所稱舊貨,是指進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價值的貨物(含舊汽車、舊摩托車和舊遊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以公司名義購車是不是交的稅要多
錯 以公司名義肯定能少好多 具體你還是請顧問吧 賣車的或許知道
賣車怎麼繳稅
賣車需要繳納增值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徵收增值稅:
(一)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以後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非自然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舊機動車時,應自2010年9月起全部徵收增值稅,具體政策如下: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舊機動車,屬於不得抵扣且未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銷售額和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4%)
應納稅額=銷售額*4%/2。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舊機動車,已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按17%稅率繳納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17%。
3、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銷售自己使用過的舊機動車,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二手車交易如何繳稅?銷售額和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應納稅額=銷售額×4閥/2。
一般來說,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實行的是“先票後稅”的政策,即先申請開具二手車發票,然後在次月進行納稅申報。而費一般納稅人則實行“先稅後票”的制度,即先到主管國稅局辦稅服務廳繳納增值稅,然後在導二手車市場申請開具二手車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