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費交到什麼時候?
共青團團員多久交一次團費
團費是按月交納的。
團費收繳管理制度和標準
一、團費的收繳管理工作由各團組織的組織委員負責。
二、在冊團員必須按月繳納團費,團員連續6個月無故不交團費應按自動脫團處理。
三、團支部每季度向團總支上繳團費,團總支每半年向基層團委上繳團費。基層團委每年向團縣(市)委上繳團費,縣(市)、廠礦、學校團委年底向地區團委上繳團費。
四、團員繳納團費情況,支部半年應公佈一次。
五、團費的使用要嚴格管理,集體研究審批,主要用於團員教育,幹部培訓,學習材料,團內表彰等方面,不能挪為他用,更不能出現違法亂紀現象。
六、繳納標準。
1、凡有固定收的團員,以基礎工資加地區補貼再加工齡(含教、護齡)津貼和職稱(職務)工資組成基數繳納團費。
2、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
3、每月工資收在400元以上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1%。
4、領取計件工資和從事個體經營的團員,應按月收入繳納團費,其比例和有固定收的團員相同。
5、沒有工資收入的團員,每月繳0.10元,自願多繳者不限。
共青團交團費,交到多大可以不交了
到你脫離共青團為止。除非在共青團擔任職務,不然最多到28歲。
團費問題``多長時間不交團費自動取消
根據組織上的相關要求,如果團員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連續六個月不繳納團費,則視為自動脫團。但針對你的情況,其實不是是不是要繳納團費的問題,而是你在離校之後的四年都沒有將團關係轉入到相關基層團組織備檔,這已經違反了團的要求,根據團章規定,團員每季度要將團員證上交所在團委註冊,如果達到三年未註冊,應視為自動脫團。但實際上我們在操作的過程中不注意這些,只是簡單的註冊,因而以上兩個原因一般情況下都不會造成團員自動託團的結果。我本人認為,如果你還沒有到28週歲(退團年齡),應該繳納團費,畢竟團費也不是很多,保留一個團員的身份對你以後的參政和團活有積極幫助。
(評論者:至今已任團支部書記4年,領導大連市“先進團支部”)
團費是多久交一次?
每個月都交的、、、、、、
團員幾年不交團費就自動退團了?
不是幾年,是6個月。
根據《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團員”部分
第十一條:“團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團費、不過團的組織生活,或連續六個月不做團組織分配的工作,均被認為是自行脫團。團員自行脫團,應由支部大會決定除名,並報上級委員會批准。”
關於團費的繳納,共青團中央發佈的《關於團費交納和管理使用的補充規定》
中還有一些補充的規定,摘錄如下:
1、團員如確有生活困難,無力交納團費,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支部團員大會討論同意,團的基層委員會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團費。
2、團員應自覺地向所在團組織交納團費。如有特殊情況不能親自交納或不能按月交納時,經團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委託其他團員代為交納或預交、補交,預交、補交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
3、對不按規定交納團費的團員,團組織應進行批評、教育。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團費的,按自行脫團處理。
所以,如果你沒有交團費的時間超過6個月,一般就被視為自動脫團了,補交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不過你可以向團組織查詢,看是否被除名,如果沒有被除名,那是團組織的失誤,補交團費即可,如果已經被除名,那說明原因,看能否有辦法挽救。
此外,你所擔心的入黨問題是不存在的,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一條 :“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
也就說,黨章中並沒有要求只有團員才可以申請入黨,非團員的積極分子一樣可以申請入黨。
上學時是團員,畢業幾年不交團費了,是否會自動退團?求正確回答?
28歲
一、 年齡在十四周歲以上,二十八週歲以下的中國青年,承認團的章程,願意參加團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團的決議和按期交納團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團員年滿二十八週歲,沒有擔任團內職務,應該辦理離團手續。
團員加入共產黨員以後仍保留團籍,年滿二十八週歲,沒有在團內擔任職務,就不再保留團籍。
二、 團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學習團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二)宣傳、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積極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努力完成團組織交給的任務,在學習、勞動、工作及其他社會活動中起模範作用。
(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和團的紀律,執行團的決議,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提倡共產主義道德,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為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鬥爭。
(四)接受國防教育,增強國防意識,積極履行保衛祖國的義務。
(五)虛心向人民群眾學習,熱心幫助青年進步,及時反映青年的意見和要求。
(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改正缺點和錯誤,自覺維護團結。
三、 團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團的有關會議和團組織開展的各類活動,接受團組織的教育和培訓。
(二)在團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在團的會議和團的報刊上,參加關於團的工作和青年關心的問題的討論,對團的工作提出建議,監督、批評團的領導機關和團的工作人員。
(四)對團的決議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並且可以向團的上級組織提出。
(五)參加團組織討論對自己處分的會議,並且可以申辯,其他團員可以為其作證和辯護。
(六)向團的任何一級組織直至中央委員會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並要求有關組織給以負責的答覆。
團的任何一級組織或個人都無權剝奪團員的權利。
四、 接收團員必須嚴格履行下列手續:
(一)申請入團的青年應有團員兩人介紹。
(二)介紹人應負責地向被介紹人說明團章,向團的組織說明被介紹人的思想、表現和經歷。
(三)要求入團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員會提出申請,填寫駭團志願書,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和上級委員會批准,才能成為團員。被批准入團的青年從支部大會通過之日起取得團籍。
五、 新團員必須在團旗下進行入團宣誓。誓詞如下:我志願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團的章程,執行團的決議,履行團員義務,嚴守團的紀律,勤奮學習,積極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為共產主義事業而奮鬥。
六、 對於模範履行團員義務、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保衛祖國的事業中有顯著成績的團員,團的組織應當給以獎勵。獎勵分為:通報表揚,由團的中央、省、市(地)、縣級委員會和基層團委授予優秀共青團員稱號。
七、 對於不執行團的決議、違反團章的團員,團的組織應當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精神,進行批評和幫助,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撤銷團內職務,留團察看,開除團籍。
留團察看的時間為六個月或一年。團員在留團察看期間沒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不得作青年入團的介紹人。留團察看期滿,改正了錯誤的,應當及時恢復其團員的上述權利;堅持錯誤不改的,應當開除團籍。
八、 對團員的紀律處分,必須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報上級委員會批准。
對團員給以開除團籍的處分,必須經縣級委員會或被縣級以上團的委員會授權的團的基層委員會批准。
九、 團的......
團費還有什麼意思?錢交到哪裡去了?
團費; 團的經費來源主要是:團員交納的團費、黨和政府以及企事業單位關於青少年事業的專項經費、團屬經濟實體收益、正當的社會資助和團組織的其它合法收入。 團費的交納和管理使用辦法由中央委員會統一規定。 團屬經濟實體,必須認真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努力為社會經濟發展服務,為青少年健康成長服務,為團的事業服務。 共青團員向團組織交納的活動經費。根據共青團團章規定,團員應按時自覺地交納團費。這是團員對團組織應盡的義務,也是團員組織觀念強弱的表現。 團費是用來組辦團的活動時所需的一種經費來源,主要由團員們交納。
我年齡已經30了,應該是已經自動退團了,單位怎麼還要我交50元團費,還說收費年齡放寬到30多歲,這是違法的吧?
單位違法。年滿28週歲自動退團。單位的收費做法沒有法律依據。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團費的交納和管理使用辦法由什麼規定
團費是用來組辦團的活動時所需的一種經費來源,主要由團員們按月交納,也可自行捐贈團費。青年入團後,應以上級團委批准其為共青團員的月份開始,每月按時向團組織交納團費。
共青團中央關於印發 《關於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費收繳、 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的通知
共青團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委, 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組織局群團處, 全國鐵道團委, 全國民航團委, 中直機關團工委, 中央國家機關團工委, 中央金融團工委, 中央企業團工委:
現將 《關於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費收繳、 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印發給你們, 請認真貫徹執行。
共青團中央
2016 年 7 月 13 日
關於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費
收繳、 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按照團章規定向團組織交納團費, 是共青團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 是團員對團組織應盡的義務。 團費的收繳、 使用和管理, 是團的基層組織建設和團員隊伍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 為了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 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團費收繳、 使用和管理工作, 現作如下規定。
一、 團費收繳
第一條搖 按月領取工資的團員, 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 經常性的工資收入 (稅後) 為計算基數, 分檔交納團費。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 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 機關工作人員 (不含工人) 的職務工資、 級別工資、 津貼補貼;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 薪級工資、 績效工資、 津貼補貼; 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 技術等級 ( 職務) 工資、 津貼補貼; 企業人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 ( 基本工資、 崗位工資) 和活的部分(獎金) 。
第二條搖 各收入檔次的團員每月交納的團費為: 每月工資收入 (稅後) 在 2000 元以下 (不含 2000 元) 者, 交納 3 元; 2000元以上 (含 2000 元) 者, 交納數為收入數乘以 2譯後按去尾法取整 (即直接去掉小數點後的數值。 如: 工資收入為 5000 元—5499 元者, 交納 10 元) 。 最高交納 20 元。
第三條搖 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團員, 每月以當月實際領取的薪酬收入為計算基數, 參照第一條、 第二條規定交納團費。
第四條搖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個體經營者等人員中的團員, 每月以個人上季度月平均純收入為計算基數, 參照第一條、 第二條規定交納團費。
第五條搖 農民團員每月交納團費 0. 2 元—1 元, 具體數額由省級團委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學生團員、 下崗失業的團員、 依靠撫卹或救濟生活的團員、 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團員, 每月交納團費 0. 2 元。
第六條搖 交納團費確有困難的團員, 經團支部研究, 報上一級團委批准後, 可以少交或免交團費。
第七條搖 團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團員之日起交納團費。 保留團籍的共產黨員, 從取得預備黨員資格起, 應交納黨費, 可不交納團費, 自願交納團費者不限。
第八條搖 團員一般應當向其正式組織關係所在的團支部交納團費。 流動團員外出期間可向流入地團組織交納團費, 流入地團組織出具收據。
第九條搖 團員工資收入發生變化後, 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 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 按照規定標準交納團費。
第十條搖 團員自願多交團費不限。 自願一次多交納 1000 元以上的團費, 全部上繳團中央。 具體辦法是: 由所在基層團委代收, 並提供該團員的簡要情況, 通過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團委組織部門, 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組織局群團處, 全國鐵道團委組織部門, 全國民航團委組織部門, 中直機關團工委組織部門, 中央國家機關團工委組織部門, 中央金融團工委組織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