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不給過戶怎麼辦?
房子定金交上後房東遲遲不給過戶怎麼辦?
問題:我原來已經看好了一棟房子,與房東簽好了合同,並且交了3萬元的定金。房東答應我會在去年年底把房子過戶到我名下,但是現在已經今年年初了,房子過戶還是不見動靜。我聯繫房東後,房東直接回絕說不賣房子了。這合同也簽了,定金也交了。房東這樣的做法我應該怎麼維護我的權益? 黃律師: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解決,具體要看合同的約定,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付律師:可以起訴,定金與違約金不能並存,你可以選擇要求對方雙倍返還定金或者按照合同承擔違約金。 相關知識——辦理房產證的基本手續 (1)登記收件。產權登記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記收件。登記收件表示主管機關接受產權人主張權利的申請。因此,產權人必須填寫申請書,並交驗有關證明、證件;經審查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請書,收存需要進一步審查的有關證明、證件。 (2)勘丈繪圖。它是對已申請產權登記的房地產逐戶、逐處進行實地勘察,查清房地現狀,丈量計算面積,核實牆體歸屬,繪製分丘平面圖,補測或修測房屋分幅平面圖,為產權全面審查和製圖發證提供依據。 (3)產權審查。對申請登記的房屋,經過認真細緻的實地勘察和丈量製圖,掌握了房屋全部實況資料以後,即可轉入產權審查。 產權審查是以產權檔案的歷史資料和實地調查勘察的現實資料為基礎,以國家現行的政策、法律和有關的行政法規為依據,對照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牆界表、產權證件、證明,逐戶、逐棟認真審查其申請登記的房屋產權來源是否清楚,產權轉移和房屋變動是否合法等整個複雜細緻的工作過程。 需要說明的是,這裡的產權審查是全面的、更為細緻的產權審查,是經過了登記收件勘丈繪圖後的產權審查。 (4)繪製權證。對申請人申請的房地產,經過審查確認可以頒發產權證後,應及時轉入制權證階段。這個階段的主要工作是繪製應頒發的產權證件。 (5)收費發證。它是產權登記發證工作的最後程序,要求把應收的登記費收繳入庫,把應發出的權證發放到所有權人手中。 發放產權證前,必須全面檢查應發放的權證有無差錯,是否已交納契稅。 個人購買商品房,辦理房產證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 1、購房合同(正本); 2、購買發票(原件); 3、竣工決算書(原件); 4、個人身份證及複印件。
買房,房東收了40萬,不肯過戶,怎麼辦?
經典案例
2007年7月,北京市民劉女士交納了40萬元的定金,通過中介公司向祁女士購買了一套房屋。然而,交完定金半年多後,房主祁女士發現樓市價格飛漲,於是以中介公司欺詐、房屋尚未取得房產證不能買賣等理由拒絕交房,並主張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為此,劉女士將祁女士告上法院,要求繼續履約或高額賠償。
2008年2月初,朝陽法院經過審理對該案作出判決。根據判決,雙方房屋買賣合同解除,房主祁女士不但要雙倍返還劉女士購房定金共計80萬元,還要賠償她高達50餘萬元的房屋差價損失。
高額差價的判賠依據
賣房人祁女士反悔一案中,法院判決認為,根據合同法第113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該案中,房價上漲後房屋的現價值與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之間的差額,應視為合同履行後,劉女士享有的可得利益。
針對房屋的現價值,法院向北京市價格認證中心進行了調查諮詢。他們答覆的結果是,當地同類型房屋的市場價是每平方米1.7萬元到2.2萬元。法院採納了每平方米2萬元的中間價格,並以此計算出房屋的總價,再減去合同約定的428萬元的成交價,得出的差價是90餘萬元。因考慮到法院同時判決雙倍返還定金,劉女士已從中得到了40萬元的經濟補償,因此法院從90餘萬元的差價中又減去了這40萬,最終得出了50餘萬元的賠償款。
賣房人反悔的幾種手段
看到房價上漲後,一些賣房人開始要求買房人加價。加價不成時,有些人便開始採取其他手段要求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比如讓其他的房屋共有人出來主張自己不知情,或者讓第三人以承租人的身份起訴主張優先購買權。有的房主則以拒收房款等方式,製造買房人延期付款,再主張其違約,要求解除合同;有些房主直接以高價將房屋賣與第三人並辦理過戶。
在此情況下,對買房人進行差價賠償,一定程俯上可以達到遏制惡意違約的效果。
法院支持差價的原因
該案審判長姜春玲表示,法院之所以支持差價損失的賠償,目的是為了讓守約方受損的利益得到彌補,使其仍有能力購買到同區位、同類型的房屋。
目前房價可以說是暴漲,房子升值帶來的利益應該由誰來享受?應該由守約方、誠信方來享有。法院處理這種案件時遵循的基本原則是,不能讓毀約方通過他的毀約行為獲利,同時也不能讓守約方因守約而受到損失。希望通過法院的審判,能夠對雙方的交易行為起到一個引導的作用。
誠信原則是民事合同的帝王條款。法院要保護善意守約方的合法利益。守約方的實際損失有多大,法院就要通過審判幫他把實際損失彌補上。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也就是房屋的差價損失。
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子能否出售
按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8條的規定,沒有取得產權證的房子不能買賣。在劉女士一案中,祁女士正是以此為由主張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而這一條款更成為許多房主反悔時的擋箭牌。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是一種行政管理性的規範,並不是民事上的禁止性規範,何況它還有一些補充性的條款。因此,只要是合法取得的房屋,即便尚未取得產權證,也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法院認定合同有效,通常符合三個條件即可:第一,當事人出於自願;第二,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第三,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原房主不配合過戶我該怎麼辦
如果真的給他一萬塊錢能過戶 ,還真可以給她這個錢 ,起訴只是為了爭口氣 ,她更會以沒時間推脫, 到強制執行花費可能遠高於一萬塊 ,而且耗時可能需要一二年 ,你這個2005年就購買了 ,到現在已經上漲了幾倍之多 ,這時候很多人都會不平衡 ,她才提了個一萬元 ,胃口實屬不算太大。個人認為給她這些錢是最佳選擇 。
看你字裡行間流露的意思,可能不大會贊同我的見解 ,不要緊 提出來給你作參考吧 。
二手房房東不給我過戶咋辦呀
可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要房東履行過戶義務。
實在不行,建議起訴至法院,要求法院強制房東履行過戶義務。
房子原房主一直拖著不給辦過戶手續怎麼辦?急急急急 100分
本人法律專業的,就你的問題簡單回答幾點。
1、首先必須能夠證明你,包括b和c買房這一法律行為真實有效,最好是有你們的房屋買賣合同;
2、能夠有證據確定你們的法律關係後,你現在在法律上有權利要求c將房產過戶到你的名下,而c就必須找b進而找a。a不同意是違反a和b之間的賣房合同的,所以a有義務過戶;
3、你可以訴諸法院,要求b過戶給你,同時把a列為第二被告浮勝訴的前提是第一條。如果他們不同意則違約,要賠違約金給你。
4、如果你們無法證明你們的房屋買賣行為,則房屋最終會判給a的,所以關鍵在於你們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有效。
你的情況法律關係不算複雜,只要一些房屋買賣證據都在就行了。最擔心的是萬一ab和或者b和c之間的房屋買賣不成立,那你就肯定拿不到房子,但可以拿回錢款並且要求c給你一定賠償
我已經把錢給完了,房主遲遲不給過戶怎麼辦?
房主構成違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違約之訴。
依據《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
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買的二手房房主不配合過戶怎麼辦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國家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不動產房屋以登記為準,動產以佔有為準。若乙方沒有履行過戶手續則財產一直歸乙方所有。所以,自己和甲方的合同是無效的,換句話說,甲沒有權利將屬於乙方的房屋私自轉賣,法律上是不認可的。如果甲乙方買賣事實成立,應該有買賣契約,那麼只能是甲方起訴乙方。 實在不行可以通過訴訟要求房主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並賠償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及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如不存在違約的地方,則是能勝訴的。也可以要求強制過戶,也可以提起訴訟,並申請查封該房屋。
買房遇到業主拒不過戶,怎麼辦
買賣雙方的權利如下;賣家。只要房產沒有過戶,沒有辦理新的房主房產證。那麼賣家可以隨時終結和買家的買賣住房協議!這事法律賦予賣家的權利!再說買家,買家可以拿出買房協議,主張賣家全額退還自己支付的購房款,要求賣家賠償自己的經濟損失(當然要有證據證明的損失)。還能主張自買家付款之日起,該房產增值部分一半的權益。這是法律賦予買家的權利!建議你們買賣兩家再就此協商一次,如還是不能達成協議。建議你們上法院各自主張自己權益,要求法庭裁決!祝好運
買房子,沒有過戶,房東不給過戶,怎麼辦?
你好!這種情況,從合同的角度來講,你我方只能找張三,要求張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返還購房款並賠償損失等。
但是,張三跟你說的情況是否全部屬實呢?張三有沒有詐騙的可能性呢?情況不同,處理方式也會不同的。
建議帶著協議,在當地找個律師當面將情況說清,以尋求事情的最佳解決方案。
以上回答,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買房後房主一直不過戶怎麼辦
房屋買賣是指將自己名下的房產進行買賣.自己的名下的房產必修具備房屋產權所有證.法律諮詢:本人2003年經熟人價紹向原戶主張買了其單元居住,張將房產證給我後一直未過戶,也未籤任何協議,現要求過戶,張以是原單位房不準過戶為由不給過戶.律師,我現在該怎麼辦?是這樣,本人2003年經熟人價紹向原戶主張買了其單元,將買房錢交給張後,張將房產證給了我,因當時沒錢也不懂籤合同辦手續,在又是熟人介紹以為沒什麼問題,他當時也答應隨時可辦過戶手續,所以一直未過戶,也未籤任何協議,現此地段要拆遷,我要求過戶,張以是原單位房不準過戶為由,不給辦理過戶.我現在該怎麼辦?是原單位辦公樓,已辦房產證,鄰居的已經賣了,是完全產權.華律網律師解答:你敘述情況不是很清楚,無法給予準確判斷。但從你意思表達來看,好像對方是違約了,可以通過訴訟主張自己權益。儘快起訴維護你合法權益,那個房子是不是完全產權,可以上市交易辦理過戶手續的?那他就沒有理由不辦理過戶手續了,建議早起訴他。相關法律知識: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瞭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權限逐級申報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複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7、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8、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