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生的二胎還罰款嗎?
二孩政策都下來了,之前生的二胎還要罰款嗎
需要交罰款。
根據違法生育或者非法收養的性質、情節和收入取證情況,確定下列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
1.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條件,未取得生育證生育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徵收。徵收社會撫養費後補辦生育證。
2.符合法定結婚條件,未辦理結婚證生育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二倍徵收。
3.不足法定婚齡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三倍徵收。
4.符合法定收養子女條件,但沒有辦理收養證的,動員其依法辦理收養證,拒絕辦理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二倍徵收。
5.不符合法定收養子女條件收養子女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三倍徵收。
6.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二至三倍徵收。有下列嚴重情節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的人,按較高的倍數徵收:
(1)實際收入明顯高於當地人均收入,但無法核實其具體收入的,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徵收;
(2)違法多生育子女後沒有及時報告,超過一年的,按照總收入的三至四倍徵收;其中超過三年未主動報告或者經舉報查實的,按總收入的五至六倍徵收;
(3)所在村民委員會的土地被納入徵地規劃後,違法多生育的,按照總收入的四至六倍徵收;
(4)在違法生育前後藏匿、轉移財產的,按照總收入的四至六倍徵收;
(5)拒不繳納終止妊娠保證金,又拒不終止妊娠導致違法生育的,按照總收入的四至六倍徵收;
(6)重婚生育或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徵收;
(7)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在二至六倍標準內酌情決定計徵倍數。
縣級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根據以上規定製定社會撫養費徵收的具體標準。
7.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或非法收養一個子女後,再繼續違法多生育或多收養的,每再多生育或再收養一個子女,按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的徵收標準依次增加三倍徵收。
2016年以前生的二胎還罰款嗎
如果是在兩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實施前違反當時的生育政策違法生育子女的,你應該作好繳納社會撫養費的思想準備。
國家衛計委明確表示: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兩孩政策正式實施之時。在此之前,各地各部門都必須認真執行好現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維護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
這就意味著此前的違法生育子女的行為,還會按現行各省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的。你可查閱該條例。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二胎政策放開前出生的二胎還還罰款嗎
如果是在兩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實施前不符合當時的生育政策違法生育子女的,該當事人應該作好繳納社會撫養費的思想準備。
國家衛計委明確表示: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兩孩政策正式實施之時。在此之前,各地各部門都必須認真執行好現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維護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
再比如2016年5月12日,湖南省衛計委專門發出對《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應用解釋,明確了“《修改決定》生效以前發生的行為,依照行為發生當時的原《條例》或者政策規定作出處理決定”。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現在放開二胎,以前生的二胎還要不要罰款
問題是現在還沒放開,不挨罰的夢還是不做的好,別忘了他們是制訂者又是執行者。
問政策以前生的二胎還要罰款嗎
您好!任何方針政策都沒有追溯性。全面放開二胎的政策是從2016年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的。凡是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超生二胎的,都按照以前的政策徵收社會撫養費,也就是通常說的罰款。謝謝閱讀!
二胎政策出臺了,為什麼以前生的二胎還要罰款
如果是在兩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實施前不符合當時的生育政策違法生育子女的,該當事人應該作好繳納社會撫養費的思想準備。這是因為雖說目前已實施兩孩政策,但當事人的生育行為如果是違反了當時的生育政策,還得接受處理,不會因為目前實施兩孩政策了,當時的違法生育子女的行為就變成了合法。
國家衛計委明確表示: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兩孩政策正式實施之時。在此之前,各地各部門都必須認真執行好現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維護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
再比如2016年5月12日,湖南省衛計委專門發出對《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應用解釋,“《修改決定》沒有溯及力。其生效之前發生的行為,應當適用行為發生當時的原《條例》或者政策規定” 。明確了“《修改決定》生效以前發生的行為,依照行為發生當時的原《條例》或者政策規定作出處理決定”。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在二胎放開之前生的孩子還交罰款嗎
如單獨二胎政策出臺前出生,且已經進行了處罰的,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按違法生育者或者違法收養者的夫妻雙方實際總收入計算,其中:農村居民實際收入低於本鄉(鎮)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以本鄉 (鎮)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城市居民實際收入低於本縣(市、區)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本縣(市、區)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具體徵收標準如下: (一)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條件未取得生育證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徵收; (二)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條件,未達到規定的再生育年齡或生育間隔提前再生育子女的,每提前一年按照其上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徵收,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三)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其上年度總收入的二倍徵收,每再多生育一個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徵收; (四)非婚生育和非法收養子女的,依子女數量按違法多生育子女的標準徵收;
二胎全面開放後,之前生的二胎現在還罰款嗎?該怎麼處理
全面二孩以後,對於在2016年之前出生違反當時計劃生育政策出生的孩子還需要按照當地政策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處理需要到計生部門諮詢,是屬於超生還是搶生
二胎已全面放開,之前超生的二胎還要罰款嗎
一、法律允許有利追溯
法不溯及既往是法律的一般原則,理由是法律不能要求行為人以今天的規則要求昨天的行為,即要求其承擔自己從未期望過的義務。但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並非絕對。目前各國採用的通例是“從舊兼從輕”原則。即新法原則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罰較輕的,適用新法。我國《立法法》第八十四條亦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不溯及既往,但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而做的特別規定除外。因此,法律允許有利的溯及既往。
二、從立法者目的來看
國家放開計劃生育政策啟動單獨二胎新政,是為了緩解結構,緩解老齡化帶來的社會福利壓力。同時也是為了讓更多獨生子女家庭有保障,降低了年輕人以後贍養老人的壓力,降低單獨家庭的“失獨”風險。新政策的出臺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是逐步放開生育政策的一個過程,根據立法者本意只要當事人符合生二胎的要求,且在政策出臺後未被徵收社會撫養費,即應不認定為超生。
三、如果認為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則該行政行為不具有合理性
單獨二胎政策出臺賦予了單獨家庭生二胎的權利,如果將政策出臺日之前生的小孩認為是超生的話?那政策出臺後十個月之類生的小孩是否都屬於超生呢?因為這些小孩都是在政策出臺前就已經成為了胎兒。如果認為之前出生的小孩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而政策出臺第二天之後出生的小孩不需要繳納費用的話,違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且行政行為不具有合理性。
二胎政策全面放開了,以前超生的還交罰款嗎
開玩笑。
你現在生二胎都要被罰款,就別說以前的了。
開放二胎只是一個政策,從司法層面來說,法律上還沒有取消生二胎的限制。必須等人大司法委員會修改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後才算正式放開。
而且根據司法不能追溯法律實施以前的原則,開放二胎也是從法律允許生二胎的當天起計算。法律實施以前生的,該罰款繼續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