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是什麼意思?
一般行政法指的是什麼?
行政法是規定國家行政主體的組織、職權、行使職權的方式、程序以及對行使行政職權的法制監督,調整行政關係的法律規範系統。
行政法的基本內容包括三大部分:
(一)行政組織法;
(二)行政行為法;
(三)行政法制監督、行政救濟、行政責任法。
行政法的這三個部分分別調整著不同的行政關係:
行政組織法主要調整內部行政關係;
行政行為法,主要調整行政管理關係;
行政法制監督、行政救濟、行政責任法主要調整行政法制監督關係。
補充定義:行政法是指調整行政權被行使過程中所產生的社會關係以及對行政權進行規範和控制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行政法大白話講到底是什麼意思?謝謝!
就是關於政府機關工作規則的法律。行政訴訟法就是規定和政府機關打官司的法律。
行政法的含義?
行政法,源於法文droit administratif,英文為administrative law。由於社會制度的不同,法律文化的差異,觀察問題角度的差別,人們對行政法的理解與界定也便存有分歧。
最簡單的定義方法是把行政法描述為有關行政的法。統而論之,這並無不當,但只有進行進一步的闡釋,人們才能明瞭行政法的內容體系、本質特徵與重心所在,才能對這種定義的準確性、完整性、正確性作出判斷。
有的學者從管理的角度界定行政法,人們稱之為管理論。這種理論在早期特別是在大陸法系國家和前蘇聯的行政法學中佔據統治地位。最集中、最直接地表述這一理論的一個定義是:“行政法作為一種概念範疇就是管理法,更確切一點說,就是國家管理法。” 1 管理論者從“分析實證主義”出發,信奉“法律是無限主權者的命令”,認為行政法是“對國家事務進行管理的工具。”認為行政機關是權力主體,相對方是義務主體,二者之間的關係是權力義務關係,權力義務不對等是行政法的基本特徵,命令——服從是行政行為的基本模式。強調法制的中心是以法行政,即用法律管理國家事務,要求行政相對方服從法律的命令,否則要承擔行政法律責任,受到法律的制裁。他們將行政法律責任的範圍限於行政相對方的責任,不強調行政主體的法律責任,追究行政法律責任的機關是主管行政機關或行政裁判機構。行政救濟,早期被認為是行政長官對受害的相對方的一種恩賜,此後方逐步被承認為相對方的一種權利補救措施。他們一般都是以行政組織、行政職能和作用為核心來構築行政法學理論體系。在他們的早期著作中,不講司法審查和司法補救。管理論的產生有其歷史、社會的必然性,在一定條件下,對社會的穩定和發展起了積極的作用。但這種理論有較大的片面性,未能全面而深刻地把握行政法的實質,它以管理者為本位,以管理為使命,視法為管理工具,無視行政相對方的權利,忽略了對管理者的監督,過於強調行政效率和行政特權,加深了行政領域“官本位”的特徵,同現代社會的發展,同民主與法治原則不相適應。
行政是什麼意思?
行政就是在公司打雜的。比如:對公司人員文件資料,人事檔案進行合理歸類,有序整理,比如公司內部人員的聯繫方式,住址等內容的記錄。比如協助公司打印或複印相關文件資料,比如接聽或需要轉接給領導的來客電話的工作,還有就是接待外來人員........還有很多呢。很雜。
行政法和行政法規有什麼區別
行政法是有關行政活動、行政機關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包括行政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等等。行政法規是行政法的一部分。
什麼是行政法?什麼是行政法學?二者有什麼區別?
行政法是有關調解行政法律關係和監督行政法律關弧的所有法律法規的總稱。 我國現在還沒有統一的一部《行政法》法典。
行政法學是以研究行政權為核心、以維護行政相對人為目的,以行政法的淵源、原則、種類、作用等為內容的學科體系
簡單的說 行政法是法律 行政法學是學問
行政解釋是什麼(法律上
行政解釋是什麼(法律上
所謂行政解釋,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活動中,對有關法律法規如何具體應用貫徹的問題所作的說明。行政解釋學是法律解釋學的一盯分。
詳細解釋
從解釋主體來說,行政解釋主要可以分為: 1.國務院及其各部、委、辦等對不屬於審判和檢察工作方面的法律如何具體應用的問題進行解釋。 行政解釋
2.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准的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對同級權力機關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如何應用的問題所進行的解釋。 中國現行法定法律解釋體制的特點有:立法部門主導,集中壟斷,分工配合。 行政解釋是指由國家行政機關對於不屬於審判和檢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的具體應用問題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規進行的解釋。 指國務院及其所屬各部門對法律所作的解釋。一是對不屬於審判和檢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如何具體應用所作的解釋;二是國務院及其各部門在行使職權時對於自己制定的規範性法律文件所進行的解釋。
編輯本段權力淵源描述
中國的法律解釋作為一項獨立的權力,是由憲法和法律法規賦予的,憲法、法律、法規是法律解釋的權力淵源,也是行政解釋的權力淵源。 憲法淵源 1949年9月通過的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7條規定,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有權制定並解釋國家的法律。1954年憲法第31條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解釋法律,1975年憲法保留了此項權力,1978年憲法和1982年憲法進一步增加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具有“解釋憲法”的權力。 組織法淵源 1949年9月的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7條規定,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有權制定並解釋國家的法 行政解釋
律。1979年通過、1983年修訂的法院組織法第33條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對於在審判過程中如何具體應用法律、法令的問題,進行解釋。”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議淵源 1955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於解釋法律問題的決議》規定:凡關於法律、法令條文本身需要進一步明確界限或作補充規定,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解釋或用法令加以規定;凡關於審判過程中如何具體應用法律、法令的問題,由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進行解釋。 1981年五屆全國人大第19次常委會通過的《關於加強法律解釋工作的決議》,包括以下四項原則性規定。 1.凡關於法律、法令條文本身需要進一步明確界限或作補充規定的,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解釋或用法令加以規定; 2.凡屬於法院審判工作和檢察院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法令的問題,分別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進行解釋,兩院解釋如有原則分歧,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或決定; 3.不屬於審判和檢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法令如何具體應用的問題,由國務院及其主管部門進行解釋; 4.凡屬於地方性法規條文本身需要進一步明確界限或作出補充規定的,由制定法規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進行解釋或作出規定,凡屬於地方性法規如何具體應用的問題,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門進行解釋。 法律淵源 2000年3月15日通過的《立法法》第42條規定:“法律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律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解釋。(一)法律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的;(二)法律制定後出現新的情況,需要明確適用法律依據的。” 第43—46條規定了法律解釋的程序問題。 第47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法律解釋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行政法規淵源 1999年5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作出的《關於行政法規解釋權限......
請問行政法中的行政與行政管理學中的行政的意思有何不同
前者指國家行政和公共行政,後者指的是一定的社會組織,在其活動過程中所進行的各種組織、控制、協調、監督等活動的總稱
行政工作是啥意思
只要是做管理的~~都屬於行政工作...
行政是什麼意思? 20分
這個有很多含義啊,一般來說是國家行政機關行使職權,對於國家各種事務的管理職能。當然也可以指企事業單位內部的管理。
當然還有更專業的回答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