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交不交土地增值稅?

General 更新 2024-11-08

個人出售房屋是否交納土地增值稅

商業房或者商鋪車庫是收取土地增值稅的,住宅或者非普通住宅不收取

企業或個人哪些行為不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土地增值稅以轉讓房地產取得增值額為徵稅對象,徵稅面廣,採用扣除法和評估法計算增值額,實行超額累進稅率,按次徵收。 對土地增值稅的籌劃,可以結合“營業稅的稅收籌劃”中有關“銷售不動產”和“轉讓無形資產”兩個項目的籌劃。這裡主要讓大家明白兩點內容:一是正確掌握哪些經濟行為不屬於土地增值稅的徵稅範圍;二是如何用足用活土地增值稅政策。 一、 稅法對土地增值稅的徵稅範圍作了明確規定,下列經濟行為不屬於土地增值稅的徵收範圍,不徵土地增值稅。納稅人應當正確判定。 1.以繼承、贈與方式轉讓房地產的,屬於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不屬徵收土地增值稅的範圍。 2.房地產出租。出租人取得了收入,但沒有發生房地產產權的轉讓,不屬徵收土地增值稅的範圍。 3.房地產抵押。在抵押期間不徵收土地增值稅。待抵押期滿後,視該房地產是否轉移產權來確定是否徵收土地增值稅。對於以房地產抵債而發生房地產產權轉讓的,屬於徵收土地增值稅的範圍。 4.房地產交換。交換房地產行為既發生了房產產權、土地使用權的轉移,交換雙方又取得了實物形態的收入,按照規定屬於徵收土地增值稅的範圍。但對個人之間互換自有居住用房地產的,經當地稅務機關核實,可以免徵土地增值稅。 5.以房地產進行投資、聯營。對於以房地產進行投資、聯營的,投資、聯營的一方以土地(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作為聯營條件,將房地產轉讓到所投資、聯營的企業中時,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對投資、聯營企業將上述房地產再轉讓的,應徵收土地增值稅。 6.合作建房。對於一方出地,一方出資金,雙方合作建房,建成後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建成後轉讓的,應徵收土地增值稅。 7.企業兼併轉讓房地產。在企業兼併中,對被兼併企業將房地產轉讓到兼併企業中的,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 8.房地產的代建房行為。這種情況是指房地產開發公司代客戶進行房地產的開發,開發完成後向客戶收取代建收入的行為。對於房地產開發公司而言,雖然取得了收入,但沒有發生房地產權屬的轉移,其收入屬於勞務收入性質,故不屬於土地增值稅的徵稅範圍。 9.房地產的評估增值。房地產的評估增值,沒有發生房地權屬的轉讓,不屬於徵收土地增值稅的範圍。 10.國家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徵用地上建築物及附著物。國家收回或徵用,雖然發生了權屬的變更,原房地產所有人也取得了收入,但按照《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可以免徵土地增值稅。 此外,對於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由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的,《實施細則》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 掌握上述規定對於土地增值稅進行籌劃十分關鍵。比如,兩個關聯企業之間交換房地產,按規定雙方都應繳納土地增值稅,但如果採取股權投資的方式,則雙方都無需繳納土地增值稅。即雙方均以不動產向對方投資,按照不動產的評估價計算持有對方的股權比例。從整個集團利益來看,根本沒有任何損失。

個人轉讓房產,都不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嗎

關於土地增值稅徵免政策問題

對居民個人擁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轉讓時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

本通知自1999年8月l日起執行。部分地區在此之前越權自行制定的房地產市場稅收政策,凡與本通知規定不符的一律改按本通知的規定執行。

個人轉讓房產土地增值稅需要繳納嗎怎麼繳納的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免徵土地增值稅:(一)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之和20%的,應就其全部增值額按規定計稅。(二)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收回的房地產,免徵土地增值稅。指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徵用的房產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權。 (三)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拆遷,由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的,比照本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 符合上述免稅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須向房地產所在地稅務機關提出免稅申請,經稅務機關審核後,免予徵收土地增值稅。 (四)個人因工作調動或改善居住條件而轉讓原自用住房,經向稅務機關申報核准,凡居住滿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徵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滿三年未滿五年的,減半徵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未滿三年的,按規定計徵土地增值稅。

個人轉讓住房是否要繳納土地增值稅

發佈日期:2007-11-06 11:40:59 來源:遼寧稅務網 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個人因工作調動或改善居住條件而轉讓原自用住房,經向稅務機關申報核准,凡居住滿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徵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滿三年未滿五年的,減半徵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未滿三年的,按規定計徵土地增值稅。

個人賣房交土地增值稅嗎

需要交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條例》第二條---- 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

個人買賣房屋怎麼繳納土地增值稅

諮詢內容:   回覆內容: 凡對單位轉讓舊房及建築物和個人轉讓非住宅類的其他類型的舊房及建築物,可按以下三種方法之一計算繳納土地增值稅:(1)轉讓舊房及建築物能提供購房發票及完稅憑證的,可按發票所載金額並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計算的金額以及繳納的相關稅金作為扣除額,計算繳納土地增值稅;(2)可委託由政府批准設立,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授予評估資格的各類資產評估機構,按照重置成本法對房屋及建築物進行評估,按房屋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以及在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作為扣除項目金額計徵土地增值稅;(3)既沒有評估價格,又不能提供購房發票的,按轉讓收入的90%作為扣除項目金額計徵土地增值稅,即徵收率為3%.

個人轉讓住宅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1995〕48號)規定,個人將房屋產權贈與直系親屬或承擔直接贍養義務人的,免繳土地增值稅;通過法定繼承方式轉讓房屋產權的,免繳土地增值稅;對個人之間互換自有居住用房地產的,經當地稅務機關核實,可以免繳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1995〕6號)規定,個人擁有的房地產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徵用、收回的,免繳土地增值稅;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由個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而取得收入的,免繳土地增值稅;對個人轉讓自有住房,凡居住滿5年或5年以上的,經向稅務機關申報批准,免繳土地增值稅;居住滿3年未滿5年的,減半徵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未滿3年,按規定計徵土地增值稅。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地產市場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1999〕210號)規定,自1999年8月1日起,對居民個人擁有的普通住宅,在轉讓時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普通住宅”的認定,一律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26號)制定並對社會公佈的“中小套型、中低價位普通住房”的標準執行。即,“原則上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個人二手房轉讓需要交土地增值稅嗎

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

一般的情況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納的稅費如下:

一、 買房人應繳納稅費:

1、 契稅:房款的1.5% (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或二套購房的需要繳納3%,首套購房面積在90平米以下並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

2、 交易費:3元/平方米.

3、 測繪費:按各區具體規定.

4、 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二、 賣房人應繳納稅費:

1、 交易費:3元/平方米.

2、 營業稅:差價*5.5%(房產證未滿5年的).

3、 個人所得稅: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樓價的1%(房產證滿5年並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土地增值率小於20%用不用繳納土地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一)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

(二)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收回的房地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一條 條例第八條(一)項所稱的普通標準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標準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級公寓、別墅、度假村等不屬於普通標準住宅。普通標準住宅與其他住宅的具體劃分界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本細則第七條(一)、(二)、(三)、(五)、(六)項扣除項目金額之和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之和20%的,應就其全部增值額按規定計稅。

詳情參考神州財稅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www.dcetax.com/...rm=2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www.dcetax.com/...rm=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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