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作廢丟失了怎麼辦?

General 更新 2024-12-03

已作廢的發票遺失了怎麼辦?

如果經稅局未核銷作廢的發票遺失了,那就要按此發票的最高限額補稅!不必另行罰款。

1.營業稅。按照營業額徵收營業稅,餐飲業適用的稅率為5%。

2.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交納的營業稅稅額的7%(或5%、1%)交納,具體稅率按照納稅人所在地確定;

3.教育費附加,按照交納的營業稅稅額的3%交納;

4.如果是核定徵收的,還要帶徵企業所得稅,按營業額*應稅所得率*25%,餐飲業為10%。

上述四項算下來,5000元的收入要繳納400元左右的稅金!

普通的作廢發票讓客戶給丟失了,我該怎麼辦呀

罰款是依據《發票管理辦法》來的,你可以去查看一下,今年新版本的。依照未按規定保管發票那條來出來,好像記得是罰1萬元以下。

稅款的就兩說了,如果你實際上有發生這比業務並且被地稅局查證了,那就必須錠交相應的稅款,就是營業稅及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等,具體可以查一下營業稅暫行條例等,或者打當地的納稅人服務電話問。

如果是這比業務確實沒發生,就可以依照作廢發票來處理,但是這個也得到地稅局去報備,找相應的稅收管理員把。

發票的問題要謹慎,一張一張都信息化的,有什麼問題最好先諮詢一下當地的稅務局。

開的是服務業發票,交的是營業稅,不是增值稅...扯啥普票非普票呢

作廢的普通稅務發票丟失怎麼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發票丟失,應於丟失當日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並在丁刊和電視等傳播媒介上公告聲明作廢。”請您辦理上述手續後,再按以下程序辦理:

1、丟失發票的消費者到銷貨單位取得該份發票存根聯複印件(加蓋銷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

2、到銷貨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蓋章確認並登記備案;

3、由銷貨單位重新開具與原銷貨發票存根聯內容一致的銷貨發票。

作廢的發票丟失了怎麼辦

1、增值稅專用發票作廢的前提的所有聯次都在,並且沒有跨月。如果開票方違規作廢,那是開票方的問題,對方稅務機關會對其進行處罰,你只需讓他重新開具正確發票就可以,不存在賠稅金的說法,作廢了就不產生銷項稅額了。 2、如果沒作廢,抵扣聯丟了,那正確的做法是:讓開票方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該份發票的已抄報稅證明,把該證明與存根聯複印件給受票方,受票方憑證明及複印件認證抵扣入賬。 3、認證發票之後發現票面有誤需紅字沖銷重新開具的,受票方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紅字通知單後作進項轉出,並將發票及通知單給開票方開具紅字。 根據你的描述,你需要做的步驟:讓對方申請已抄報稅證明,並將存根聯複印件給你,然後你認證抵扣,然後申請紅字,讓對方開具紅字發票,進項轉出,最後讓對方開具正確的發票。 另外現在專用發票的認證期限為180天。

需要作廢的發票丟失了怎麼處理

首先,先更正一下:現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認證期限是180天。

如果銷售方沒有收回全部聯次就作廢了發票,稅務機關查到後會以“未按規定開具發票”進行罰款,如果稅務機關認為因此少繳稅款,會判定是偷稅,追繳稅款及滯納金並加處罰款。

我認為最符合現行稅收法律的做法是:

1、銷售方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專用發票已抄報稅證明單》,把證明單和存根(記賬)聯複印件(加蓋財務章)一起給你

2、你企業憑證明單和存根(記賬)聯複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認證併入賬

3、你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並提供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資料。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無誤的,當場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一式兩聯給你企業。

4、你企業收到《通知單》一聯交銷售方開銷項負數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聯留存。

你企業應暫依《通知單》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後,與留存的《通知單》一併作為記賬憑證。

請問弄丟了已經作廢的普通發票怎麼辦? 10分

金額小的話,讓他把稅款補給你,你重新給他開。 存根在核銷的時候如果稅務問,就說是搞錯了,反正你稅也交了,一般不會追究。 如果金額大,且客戶不願意承擔稅款,按正常程序登遺失聲明,費用與客戶協商。

丟失增值稅發票作廢怎麼處理 5分

丟失了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不能作廢。另要規定辦法規處理: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

第二十八條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附件5),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複印件留存備查。

作廢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丟失了怎麼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的規定,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於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並登報聲明作廢。辦理髮票掛失/損毀報告需提供以下資料:

(一)《發票掛失/損毀報告表》(一份,將《丟失被盜發票的書面報告》併入報告表中)。

(二)刊登“遺失聲明”取得的發票原件或複印件(發票擡頭載明企業名稱,可以到稅務機關報失後補辦登報手續)。(三)屬被盜、被搶的,必須提供公安部門受理報案的有關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四)納稅人遺失或被盜(搶)普通發票(包括專票)的,必須自行到轄區內的地級市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

已經在開票系統中作廢的發票丟失怎麼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於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並登報聲明作廢。又依《關於加強發票供應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穗地稅發〔2007〕51號)的規定:業戶遺失地方稅務登記證件、發票等,辦理遺失聲明的,必須在具有全國報刊號的報紙上刊登。

普通發票作廢後遺失,怎麼辦?罰款多少?

不管是作廢前還是作廢後遺失發票都需要立即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然後在指定媒體上聲明作廢,至於罰不罰款就看你的關係還有稅務機關的態度了,按發票管理弧法規定,未按規定保管發票的稅務機關可以處1萬以下的罰款,罰不罰主要看主管稅務機關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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