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五大機構有哪些?

General 更新 2024-11-20

聯合國的五大下屬機構是哪幾個? 10分

經濟及社會理事會

安全理事會

託管理事會

國際法院

祕書處

大會

附屬機構

新聞委員會

人權理事會

聯合國官方網站下的

www.un.o禒g/chinese/mainbodies.htm

聯合國五個常任理事國是哪幾個?

現在是中國,美國,俄羅斯,英國,法國

淵源如下:

羅斯福提出“四警察”思想

1943年10月,蘇、美、英三國在莫斯科舉行外長會議,會上通過了由美國政府起草,經美、蘇、英、中四國簽字的《四國關於普遍安全的宣言》。宣言明確宣佈,四國政府“承認有必要在儘速可行的日期,根據一切愛好和平國家主權平等的原則,建立一個普遍性的國際組織。所有國家無論大小,均得加入,以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這是二戰期間,四國政 府第一次共同宣佈,一致贊同要在戰後建立一個普遍性的國際組織。

當時的美國總統羅斯福鑑於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美國前總統威爾遜在倡導建立“國際聯盟”問題上的教訓,從美國的全球戰略利益出發,經過長時間的謀劃,提出了建立新的國際組織的設想。

在1943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的蘇美英三國首腦德黑蘭會議上,羅斯福提出了關於建立國際組織的較為具體的計劃。羅斯福強調,新的國際組織應該是世界性的,而非地區性的。羅斯福的建議得到丘吉爾和斯大林的同意。12月24日,羅斯福再次鄭重強調:“英國、蘇聯、中國、合眾國及其盟國代表了全世界3/4以上的人口,只要這四個軍事大國團結一致,決心維護和平,就不會出現一個侵略國再次發動世界大戰的可能。”這就是舉世聞名的“四警察”思想,這一思想成為後來確定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基礎。

中國成為常任理事國

在德黑蘭會議期間,羅斯福曾於1943年11月29日下午,同斯大林舉行了45分鐘的私人會談。會談中,羅斯福詳細敘述了對聯合國組織機構的設想,其中也包括“世界警察”問題。

羅斯福認為,未來的聯合國組織應由三個層次的機構組成:最低一級為全體大會,由當時大約35個反法西斯國家成員國組成。這個機構定期在不同的地方開會,每個國家都有權平等地發表意見,並向一個較小的機構提出建議。中間一個層次是執行委員會,參加者為蘇聯、美國、英國和中國,再加上兩個歐洲國家、一個南美洲國家、一個近東國家、一個遠東國家和一個英帝國(後改為英聯邦)自治領,總共10到11個國家。這個機構有權處理一切軍事以外的問題,它所作出的決議對各有關國傢俱有一定的約束力。最高一級為“四警察”機構,由蘇聯、美國、英國和中國組成,這個機構將有權快速處理任何對和平構成威脅的事件和突發事變。

在回答斯大林提問的過程中,羅斯福進一步補充說,在和平可能受到威脅時,“四警察”有兩種對付方法:一種情況是,如果威脅起因於一個小國的革命或擴張,“四警察”可以採取隔離的方法,封鎖有關國家的邊界並實行禁運。第二種情況是,如果威脅更嚴重,四大國即以“警察”身份行事,向有問題的國家發出最後通牒;如果這一通牒被拒絕,就將立即對該國實施轟炸和可能的軍事進攻。

斯大林贊同羅斯福關於加強制裁權的主張,他認為,聯合國的最高一級機構不僅應當有權作出決定,還應該有權控制德國和日本週圍的重要軍事據點,以防止這兩個國家再次走上侵略的道路。

斯大林強調說,為了防止侵略,只靠建立幾個擬議中的機構是不夠的,必須有權在歐洲和遠東佔領重要的戰略據點,包圍德國和日本,在它們出現發動侵略的危險時,就把它們打下去。

蘇聯方面主張,“世界警察”應該由美國、蘇聯、英國三國組成,中國無權列入。早在1943年10月,蘇美英三國在莫斯科舉行外長會議時,當美國國務卿赫爾提出把審議《四國關於普遍安全的宣言》列入會議議程時,蘇聯外長莫洛托夫就提出過異議。蘇方的真實意圖是要排斥中國,但它提出的理由是中國沒有參加會議,由三國會議來討論四大國的聲明文件是不合適的。赫爾堅持要把中國列為宣言的共同發起國,甚至表示將不惜以會議達不成協議為代......

聯合國下屬五大機構名稱及其英文縮寫

聯合國大會(General Assembly of the United Nations -- UNGA)、聯合國安全理事會(Security Council -- SC)、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EconomicandSocialCouncil)、聯合國託管理事會(United Na叮ions Trusteeship Council )、國際法院和聯合國祕書處(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等6個聯合國主要機構(聯合國主要機關)。(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現在是聯合國大會的附屬機構,直接向聯合國所有會員國負責。)

聯合國的直轄機構有哪三個

聯合國建立於五大機構之上,即聯合國大會、安全理事會、經濟及社會理事會(ECOSOC)、祕書處以及國際法院。第六個機構託管理事會在1994年最後一塊託管領土帕勞獨立之後已經停止運作。另外還由聯合國專門機構,聯合國憲章規定,聯合國的主要機構可建立專門機構以履行其職責[77]。最為人所知的機構包括國際原子能機構、糧食及農業組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銀行以及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國通過這些機構進行大部分的人道主義工作,其中包括大規模疫苗項目(通過WHO)、防止飢荒和營養不良(通過WFP)以及保護難民(如聯合國難民署)。

聯合國機構中世界主要經濟組織有哪些?

聯合國經濟和社會理事會(簡稱“經社理事會”,E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 -- ECOSOC)下設5個的五個地區性經濟委員會,分別是:

1 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簡稱“亞太經社會”,U.N.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ssion for Asia and the Pacific -- ESCAP)是聯合國經濟社會理事會下屬的五個地區性委員會之一,是亞太地區建立最早、代表性最為廣泛的政府間多邊經濟社會發展組織,其主要職能是通過區域和次區域合作促進本地區社會經濟的發展,是聯合國在亞太地區的主要經濟和社會發展事務的論壇。亞太經社會是聯合國的附屬組織,工作包括透過在區內收集、評估和分發有關經濟、科技及統計資料,進行研究並提出制訂新措施,以促進亞太地區的經濟發展。

2 聯合國非洲經濟委員會 (U.N. Economic Commission for Africa -- UNECA) 是聯合國經社理事會下屬的區域委員會之一。1958年4月29日成立,總部設在亞的斯亞貝巴。

3 西亞經濟社會委員會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ssion for Western Asia -- ESCWA) 是聯合國經社理事會下屬的區域性委員會,主要任務是幫助西亞國家發展經濟。1974年成立時名為西亞經濟委員會,1985年改為現名。總部設在約旦的安曼。

4 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 (United Nations 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 -- UNECE) 於1947年3月設立,是聯合國經社理事會下屬的區域委員會之一,會址設在日內瓦。

5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經濟委員會(簡稱“拉加經委會”,Economic Commission for Latin America and Caribbean -- ECLAC)成立於1948年,當時稱拉丁美洲經濟委員會,1984年改為現名。拉加經委會是聯合國經社理事會下屬五個區域性分支機構之一,其主要職能是促進拉美和加勒比國家經濟與社會的發展,推動本地區各國之間的經濟合作。總部設在智利首都聖地亞哥。

聯合國總共有多少個國家組成?還有聯合國五大理事國又是什麼?

聯合國總部設立在美國紐約的聯合國總部。現在共有193個成員國 ,其中亞洲39個,非洲54個,東歐及獨聯體國家28個,西歐23個,拉丁美洲33個,北美、大洋洲16個,包括所有得到國際承認的主權國家,此外還有2個觀察員國(梵蒂岡和巴勒斯坦)。

聯合國常見的有五大機構:聯合國大會、祕書處、安全理事會、經社理事會、國際法院。

其中,安全理事會簡稱安理會,共有十五個理事國組成,其中,有五大常任理事國有:美國、俄羅斯、英國、法國和中國。

聯合國的行政首長是聯合國祕書長,當前由安東尼奧·古特雷斯擔任。

聯合國共有六種工作語言,分別為英語、法語、俄語、漢語、阿拉伯語和西班牙語。

聯合國在維護世界和平,緩和國際緊張局勢,解決地區衝突方面,在協調國際經濟關係,促進世界各國經濟、科學、文化的合作與交流方面,都發揮著相當積極的作用。

聯合國有幾個總部(支部),分別駐在什麼地方?

聯合國有五大機構:聯合國大會、安全理事會、經濟及社會理事會(ECOSOC)、祕書處和國際法院。其中,五大機構中有四個位於紐約市國際領土上的聯合國總部中,國際法院則位於荷蘭海牙;其餘的主要機構則位於日內瓦、維也納和奈洛比(英語:UNON)的辦事處裡。其他的聯合國機構則遍及世界各地。

聯合國的十五個常任理事國分別是哪幾個?

聯合國的常任理事國指的是,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安理會由15個理事國組成,其中5個常任理事國是:美利堅合眾國、俄羅斯聯邦、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法蘭西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10個非常任理事國,由大會選舉產生,任期兩年。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二戰的五大戰勝國,自二戰來保留最強軍事實力,在聯合國有一票否決權。成員國:美利堅合眾國(美國)、俄羅斯聯邦(俄羅斯)、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英國)和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法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根據《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及原則,安理會負有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的責任,是唯一有權採取強制行動的聯合國機構,其中五大國有安理會否決權。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是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中的五位創始成員國,即二戰期間反法西斯同盟國中的4大國和參加反德同盟的法國(反德同盟為反法西斯同盟的前身)。《聯合國憲章》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中明文規定:“中華民國、法蘭西、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及美利堅合眾國應為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1958年起,法蘭西改稱法蘭西第五共和國,1971年,中華民國的席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取代。1991年,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的席次為俄羅斯聯邦所取代。

成為常任理事國,不僅需得到所有聯合國會員國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票,且現任的所有常任理事國的贊成票亦是必要條件。

自聯合國成立以來,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在維護世界和平、解決地區衝突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截止到2002年,安理會總共批准執行了約55項維持和平行動,有力阻止和減緩了地區衝突的發展和擴大。

聯合國出安理會外還有哪些機構他們的總部分別設在哪裡試著列舉五個

聯合國設有聯合國大會、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聯合國託管理事會、國際法院和聯合國祕書處等6個聯合國主要機構。國際法院在荷蘭海牙,其餘都在總部紐約。

聯合國的五大常任理事國是指哪幾個國家?

美,俄羅斯,英,法,中國。中國是最後進入常任理事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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