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法院立案多久開庭?
法院立案後多久開庭
各法院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安排開庭時間,法律對此沒有規定,只規定了什麼時候結案
一般民事訴訟需要多長時間受理開庭?
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由獨任審判員審理的,案件應當從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以合議庭審理的,案件應當從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自收到起訴狀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 開庭時間是看法院發的傳票,案件受理後,立案庭會向雙方當事人送達法院的開庭傳票以告知開庭時間。從你所說的情況來看,你的案件應當從正式交納訴訟費之日起視為立案,但是法院的操作值得商榷,因為先行調解也是指在開庭審理之前,而不是不立案。交了起訴狀以後,法院不立案而先行調解,但是過了五個工作日仍然沒有立案的,你可以向人大反映。
打官司從法院立案到開庭需要多長時間
山東律師馬勇回答:1、可找律師代寫,亦可自行書寫;2、一般一個月後安排開庭,簡易程序三個月,普通程序六個月內判決;以法院的通知為準;3、對法律不太清楚的,建議委託律師代理案件。
延伸閱讀:根據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一般立案後,多久才處理
民事案件從立案到開庭一般要三十天左右,具體看什麼案件和案件的實際情況。大概所需要的時間如下:
法院立案向五天內向被告送起訴狀副本,被告收到起訴狀副本後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收到答辯狀後五日內向原告送達答辯狀副本。
法院受理後需要多久才能開庭
法院受理你的案件,肯定會開庭審理的。
第一百一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第一百二十二條 人民稜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一百三十五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你立案時已交納訴訟費,沒有什麼開庭費的,訴訟費一般是由敗訴方承擔。如果原告方有過錯,法院也會判原告方承擔部分訴訟費。
民事案件立案後多長時間開庭
開庭時間跟送達和適用程序有密切關係,一般是立案後5日內移送至審判部門,之後就要看何時送達和適用程序了:
1、如果適用的是簡易程序,審判部門應當在5日內向當事人送達,法院在當事人在收到應訴材料後15日之後安排開庭;
2、如果適用的是普通程序,則需要在30天之後安排開庭;
3、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則需要公告,一般是在報紙刊登後第93天安排開庭。
民事訴訟,從起訴到開庭需要多久?
民事訴訟法對審理期限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普通程序,針對案情相對複雜的。另一種是簡易程序,適用案件相對簡單,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
一、關於普通程序的規定
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一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第一百一十四條 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
第一百一十五條 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後,應當在三日內告知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一百三十五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二、關於簡易程序的規定
第一百四十三條 對簡單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頭起訴。
當事人雙方可以同時到基層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請求解決糾紛。基層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當即審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審理。
第一百四十六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是否可以解決您的問題?
請問民事訴訟法院立案後多久通知原告開庭日期?
訴訟期是3個月,簡易程序3個月,沒有超過此時間就不算超期審理!
期限內快慢,取決於法官的辦案效率!
正常是立案後15天左右法院會下達傳票,通知開庭時間。
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過程需要多少時間?
法院受理的時間是15天內決定,受理後在7天送達,法院在受理後15天內決定開庭時間,你的這種情況應該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一般法院要是立案後多長時間就會開庭?
法律上沒有規定從立案到開庭的具體時間,由主審法官酌情安排,但法律對整個審理過程規定了明確的時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審期限。
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