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除員工工資怎麼算?

General 更新 2024-11-23

開除員工工資怎麼算?

不會扣的,你放心吧,都是這樣發工資的

對於嚴重違規的員工開除後,薪資如何計算。

使用開除的方式處理員工,現在已經沒有法律依據了。

即使員工有違紀行為,也只能用解除合同的方式。解除違紀職工的合同,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要格外注意的是:程序上除要將解除合同的決定送達員工本人,公司如果有工會,還必須將解除通知送達工會,避免因為程序問題導致解除行為被認定為違法;實體上必須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員工有違紀事實。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這些情況下解除合同是不用提前通知的。比如勞動者因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種情況用人單位可以立即開除該員工,根本用不著提前三十日通知,是否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是要區分情況的,

首先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這幾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是無需提前三十天通知的,而且解除勞動合同時,並不需給付經濟補償金的。

當然了,在其它情況下,用人單位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勞動者,或者另行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後可以當場接觸勞動合同。這時是需要進行經濟補償的,補償標準為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是總的經濟補償不得超過12月的工資。也就是你在一個單位連續工作滿12年以上也智能獲得12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同時如果勞動合同中規定了用人單位的違約責任,這時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違約金。提醒你注意的是,即使是勞動合同期滿了,只要用人單位沒用表明可以向你提供同樣或更高的工資水平(也就是可以繼續簽約)的話,你也有權要求經濟補償的。

被開除工資怎麼算

看情況一、有約定,按約定的算,二、沒約定的情況下,按你們平時給的算

你把問題提的具體點吧!是不是想問經濟補償的情況呢?如果是問經濟補償,如你未重大違反單位規章,單位開除你,那麼單位就必須付雙倍經濟補償給你,經濟補償為一年補一個月

公司開除員工工資怎麼算

員工離開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規定,補償或賠償是不一樣的,具體可以參考下面觀點:

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以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是全部工資的平均。

若公司有拖欠工資或剋扣工資或單方面調工作崗位或降低你的工資等違法原因,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若公司有少發或不發加班工資的情況,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公司若不提供勞動條件,變相調崗,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同時可以要求公司結清全部工資。若公司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

若員工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無論工作了多少年或簽訂的是什麼樣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滿6個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6個月的,補償半個月工資。是過去12個月全部工資的平均。

被單位開除員工工資怎麼計算

問題:★一、調崗調薪1、 調薪、調崗屬於企業的自主決定權嗎?2、 在什麼情況下調薪、調崗才算合法?3、 強制無薪休假、停薪留職、待崗合法嗎?4、 薪酬必然隨著崗位的變化而變化嗎?5、 違法降薪、調崗的風險及補救方式有哪些?6、 如何通過勞動合同的約定規避調崗、調薪的法律風險?7、 員工同意調整崗位後,企業應該與員工辦理什麼手續,才避免法律風險?8、 調整崗位能否載明:收到本通知後5天內不回覆的,視為同意?9、 合同約定的崗位已經發生變化,且雙方已履行一段時間,勞動者能否要求按合同約定的崗位執行?10、強制調崗調薪,勞動者能否提出解除合同,並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二、裁員解僱與經濟補償(穿插3個以上的案例)1、 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有哪些,非法解除的理由有哪些?2、 如何化解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所帶來的支付2倍經濟補償的責任?3、 如何避免用人部門經理擅自辭退員工所產生的風險?4、 到底由人力資源部還是由用人部門,向員工發出解僱通知?5、 勞動合同的無效給用人單位帶來哪些利弊,該如何靈活運用?6、 勞動者提出口頭辭職,又拒交書面報告,有什麼風險?7、 勞動者利用業餘時間在其他組織兼職,用人單位能否作出解僱處理?8、 用人單位故意不給勞動者安排工作,給勞動者“放假”,合法嗎?9、 什麼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解僱“三期”女職工?10、企業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並書面約定經濟補償的數額;但勞動者事後反悔,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的差額部分,到底誰會勝訴?11、對於“三期婦女、工傷員工”能否協商解除,其操作技巧有哪些?12、如何妥善處理違紀違規問題員工?用人部門經理應注意的日常問題有哪些?13、如何書寫《辭退通知書》/《處分通知書》,以保證合法處分、辭退員工。14、如何計算《勞動合同法》生效前後的經濟補償年限?15、離職程序有哪些技巧,既能保障用人單位利益又不觸犯法律?★三、勞動合同法真空地帶1. 企業自行擬定的勞動合同是否需要到勞動局備案,不備案是否影響其法律效力?2. 在校學生到公司實習,雙方是否建立、存在勞動關係?3. 與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否受勞動法的調整?4. 公司、企業高層如何簽訂勞動合同,跟董事會還是上級主管部門?5. 勞動者離職2年後再次入職的,企業能否與其約定試用期?6. 試用期間,以“不勝任工作,經調崗或培訓後仍不勝任”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7. “同工同酬”如何理解及操作技巧有哪些?8. 如何約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範圍,以保證試用期間辭退員工沒有任何風險?9. 如何約定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範圍,以保證辭退問題員工沒有任何風險?10. 如何約定重大損失的範圍,以保證辭退過失員工沒有任何風險?11. 以“嚴重違紀”辭退勞動者,在新法下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為什麼?14. 婚假究竟在什麼時候安排,企業能否自行說了算?可不可以分開休?15. 醫療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如何支付?

被單位開除員工工資怎麼計算

問題:★一、調崗調薪1、 調薪、調崗屬於企業的自主決定權嗎?2、 在什麼情況下調薪、調崗才算合法?3、 強制無薪休假、停薪留職、待崗合法嗎?4、 薪酬必然隨著崗位的變化而變化嗎?5、 違法降薪、調崗的風險及補救方式有哪些?6、 如何通過勞動合同的約定規避調崗、調薪的法律風險?7、 員工同意調整崗位後,企業應該與員工辦理什麼手續,才避免法律風險?8、 調整崗位能否載明:收到本通知後5天內不回覆的,視為同意?9、 合同約定的崗位已經發生變化,且雙方已履行一段時間,勞動者能否要求按合同約定的崗位執行?10、強制調崗調薪,勞動者能否提出解除合同,並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二、裁員解僱與經濟補償(穿插3個以上的案例)1、 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有哪些,非法解除的理由有哪些?2、 如何化解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所帶來的支付2倍經濟補償的責任?3、 如何避免用人部門經理擅自辭退員工所產生的風險?4、 到底由人力資源部還是由用人部門,向員工發出解僱通知?5、 勞動合同的無效給用人單位帶來哪些利弊,該如何靈活運用?6、 勞動者提出口頭辭職,又拒交書面報告,有什麼風險?7、 勞動者利用業餘時間在其他組織兼職,用人單位能否作出解僱處理?8、 用人單位故意不給勞動者安排工作,給勞動者“放假”,合法嗎?9、 什麼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解僱“三期”女職工?10、企業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並書面約定經濟補償的數額;但勞動者事後反悔,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的差額部分,到底誰會勝訴?11、對於“三期婦女、工傷員工”能否協商解除,其操作技巧有哪些?12、如何妥善處理違紀違規問題員工?用人部門經理應注意的日常問題有哪些?13、如何書寫《辭退通知書》/《處分通知書》,以保證合法處分、辭退員工。14、如何計算《勞動合同法》生效前後的經濟補償年限?15、離職程序有哪些技巧,既能保障用人單位利益又不觸犯法律?★三、勞動合同法真空地帶1. 企業自行擬定的勞動合同是否需要到勞動局備案,不備案是否影響其法律效力?2. 在校學生到公司實習,雙方是否建立、存在勞動關係?3. 與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否受勞動法的調整?4. 公司、企業高層如何簽訂勞動合同,跟董事會還是上級主管部門?5. 勞動者離職2年後再次入職的,企業能否與其約定試用期?6. 試用期間,以“不勝任工作,經調崗或培訓後仍不勝任”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7. “同工同酬”如何理解及操作技巧有哪些?8. 如何約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範圍,以保證試用期間辭退員工沒有任何風險?9. 如何約定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範圍,以保證辭退問題員工沒有任何風險?10. 如何約定重大損失的範圍,以保證辭退過失員工沒有任何風險?11. 以“嚴重違紀”辭退勞動者,在新法下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為什麼?14. 婚假究竟在什麼時候安排,企業能否自行說了算?可不可以分開休?15. 醫療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如何支付?

開除員工補償標準

你應該獲得以下的金錢:

1、結算清楚工資。

2、因為你工作4個月,未滿一年,故需要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3、公司如果沒有合理的理由且不提前一個月通知而解除勞動關係,需要再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給你作為代通知費。按照你所述的,只是得罪領導並非合法的解除勞動關係依據。故此補償你也可以獲得。

4、上述工資的標準都是指你在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以上金額可以通過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以到到底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即勞動局)。

公司解僱員工怎麼賠償.工資標準按照什麼賠款

你好,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員工被開除工資怎麼算

不可以隨便開除

首先,公司的做法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被開除的員工應當保存證據申請仲裁,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賠償金及未發的工資.其次,李生簽訂的協議屬於同業競禁協議,單位應當按約定支付相關費用及解除合同的工資.

被開除的員工工資怎麼結算

看你怎麼被開除的原因。是違反了常規,還是在廠裡大駕鬧事了。如果只違反常規,除了罰款,其餘工資立馬結清。如果大駕鬥毆以及傷到他人,那麼除了補償醫藥費罰款,其餘的不能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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