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高祖實行什麼制度?
根據材料劉邦實行了什麼制度?這造成了什麼嚴重的後果
(1)皇帝制度、三公九卿制、郡縣制。承襲秦制。
(2)分封諸侯王國。受封王侯在封地上可以自行任命官員、收取賦稅。王侯權力過大,危害中央集權。
(3)頒佈推恩令分割王國封地;剝奪犯法諸侯王封地,改為郡縣;頒佈律令加強對諸侯王的防範。消除了地方割據勢力,中央集權得到加強,鞏固了國家統一。
劉邦在實行郡縣制的同時,還實行什麼制度?
劉邦在實行郡縣制的同時,還實行封國制。
劉邦在地方上實行了什麼政治制度?
劉邦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在全國範圍內實行“輕徭薄賦”政策、實行“十五稅一”低稅率的皇帝。 劉邦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以“休養生息”為國策從而在全國大力發展經濟的皇帝。
根據材料一分析西漢初期在地方管理上實行什麼制度
郡國並行制漢高祖劉邦建漢之初,中央機構繼承秦制,皇帝之下設三公九卿。在地方上則實行“郡國並行制”,即一方面設郡,另一方面分封同姓和異姓子弟為王,建立諸侯國。諸侯國後來逐漸成為割據一方的地方勢力。 文帝、景帝時,為消除地方勢力對中央的威脅,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文帝採納賈誼“眾建諸侯而少其力”的建議,把齊國分成六個小王國,把淮南國分為三個小王國,以削弱其力量;景帝採納晁錯“削藩”的建議,削減了幾個諸侯王的封區,導致了以吳王劉濞為首的“七國之亂”。郡國並行制“七國之亂”平定後,景帝下令取消了諸侯王的治民權,又減縮諸侯王的統治機構,降低王國官職的等級,使之成為中央直接管理的一級地方行政單位,基本上解決了劉邦實行諸侯王制度的弊病,進一步加強了中央集權。
西漢出年地方上實行怎樣的政治制度
漢在實行郡縣制的同時,又有封國制的存在,這是同秦最大的相異之處.早在楚漢戰爭時間,劉邦為了分化項羽的陣營,壯大自己的力量,曾封韓信、英布等為王,這些人因為非劉姓,故稱"異姓".由於異姓王非劉邦嫡系,又雄踞一方,在封立後數年之中,他們相繼被誅除殆盡.與此同時,劉邦又大封他的子弟為王,稱為"同性王",高於列侯.當時封立的"同姓王"共有9國,他們在封國內是國君,權力很大,其政權與中央基本相同,除太傅和丞相由中央任命外,自御史大夫以下的各級官吏,都由諸侯王自己任命.諸侯王還有一定的軍權、財權等.史稱"郡國並行制".
西漢地方行政區劃制度.西漢一代二百年間(前202~公元 8)的疆域和政區變化很大.初期的版圖小於秦代,北方的河套地區為匈奴所佔有,南方五嶺以南為趙佗所割據(見南越),東南(今福建、浙南)地區和西南(今貴州、雲南、川西南)地區也脫離了中央政權的管轄.全境只有四十餘郡,其中大部分郡屬漢高祖劉邦所建立的諸侯王國所有.
漢初諸侯王國地位遠在漢郡之上.景帝三年(前154)平定吳楚七國之亂以後,諸侯王國支郡逐漸被削,諸侯王特權被奪,王國地位降格,與郡同為一級行政區劃.漢王朝的地方行政區劃遂行郡(國)縣兩級制,與秦代的單一郡縣制實質上沒有什麼差別.
文景兩代相繼執行的以親制疏和眾建諸侯之策,使王國數目增多,領域縮小;景帝悉收王國支郡以屬中央,又使漢郡數目激增,至景帝中元六年(前 144),共有王國二十五(西漢一代王國最高數),漢郡四十三.但是版圖仍與漢初一樣,並未擴大.
漢武帝以後分全國為司隸部一,刺史部十三,共十四個監察區.上述一百零三郡國即依地域分屬這十四部.
漢高祖劉邦建漢之初,中央機構繼承秦制,皇帝之下設三公九卿.在地方上則實行“郡國並行制”,即一方面設郡,另一方面分封同姓子弟為王,建立諸侯國.諸侯國後來逐漸成為割據一方的地方勢力.文帝、景帝時,為消除地方勢力對中央的威脅,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文帝採納賈誼“眾建諸侯而少其力”的建議,把齊國分成六個小王國,把淮南國分為三個小王國,以削弱其力量;景帝採納晁錯“削藩”的建議,削減了幾個諸侯王的封區,導致了以吳王劉濞為首的“七國之亂”.“七國之亂”平定後,景帝下令取消了諸侯王的治民權,又減縮諸侯王的統治機構,降低王國官職的等級,使之成為中央直接管理的一級地方行政單位,基本上解決了劉邦實行諸侯王制度的弊病,進一步加強了中央集權.
漢初漢高祖劉邦實行了什麼政策
政治方面:推行郡國並行的制度,即在地方既設立郡縣進行統治,同時也分封子弟、建立諸侯國;經濟方面:推行“休養生息”的政策,減輕人民負擔,勸課農桑,恢復經濟;民族政策方面:初期對匈奴等實行戰爭政策,失敗後改為和親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