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去法院起訴離婚?

General 更新 2024-12-27

去法院起訴離婚的步驟是怎麼樣的?

離婚應該是婚姻之路上最後的選擇,在這之前,應該盡一切努力協調歧見,處理問題,解決問題。面對不幸的婚姻,如果確已不可挽回,離婚是種較為合理的方式,是結束痛苦和不健康關係較為人性的方式。在您決定離婚之前,請先確認您們確已無法挽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下簡稱《婚姻法》)及相關法規規定,婚姻關係只能通過兩種方式解除:第一種是協議離婚;第二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指男女雙方自願解除婚姻關係,並就離婚的相關法律問題達成協議,經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認可後使婚姻關係歸於消滅的離婚方式。相對於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經濟、快捷的離婚途徑,根據現行的《婚姻登記條例》(以下簡稱《登記條例》),只要雙方就協議離婚相關問題已達成合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當場就可以辦出離婚證,雙方就從法律上解除了婚姻關係。筆者建議離婚當事人,應該首選協議離婚。

但是,協議離婚也有其固有的缺陷:1.適用前提要求雙方均同意離婚,財產分配沒有爭議;2.離婚協議書,不具備強制執行的效力;3.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可能隱藏隱患;4、其它特殊情況,例如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要求離婚時。在很多時候,訴訟離婚是不得不面對的離婚方式。訴訟離婚是很專業的離婚方式,如果沒有律師的參與,下面的知識是必須瞭解的。

一、起訴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對於離婚訴訟來說,原告即自己;被告即自己的配偶;訴求即離婚,事實、理由就是自己和配偶感情確已破裂的;受訴法院即有管轄權的法院(下面詳述)。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亥所。起訴狀的事實要簡要概括,語言文明。

原告應預交案件受理費,如申請緩交、減交、免交的,要提出書面申請,並附有相應證明。

二、訴訟權利、義務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委託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或者其他人代理訴訟的,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寄交或者託交的授權委託書,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才具有效力。

當事人必須依法正確地行使訴訟權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須提供的訴訟材料。

三、舉證範圍

1、結婚證、居民身份證、戶口證明

結婚證(如丟失應提供原登記機關的證明);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供同居的時間或者舉行婚禮的時間;婚後感情的事實依據;如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供下落不明的時間、情況的證明。

居民身份證(如丟失應提供公安機關的證明)。

戶口證明(應提供戶口薄,如丟失應提供公安機關的證明)。

2、子女情況的證明

子女的自然情況:若為養子女、繼子女的,應提供有關證據或加以說明;請求由自己撫養子女的有利條件或者其他條件的事實依據;請求給付撫育費數額的依據,如雙方工資或者勞動收入的證明。

3、財產情況的證明

財產名稱、數量、價值的情況證明;財產性質(婚前、婚後或者夫妻約定財產)的證明;儲蓄、國庫券、股票等財產的證明;債權債務情況......

起訴離婚要去什麼地方去起訴

人民法院

就是因為一方不同意才起訴的!

想通過法院離婚,請問程序怎麼走

都有孩子了 幹嘛還離婚.你離婚後會再婚麼?還是你外面有人了? 孩子歸誰? 你們兩個人的財產怎麼分?你自己都想好了麼?

離婚後的女人要是還相信愛情 準備再婚 那是騙人的.要不是你老公吃喝嫖賭抽,再找一個也不過是湊合過日子.

孩子才1歲多,在他的成長過程中如果沒有一個好的雄性長輩做榜樣 ,是很容易價值觀扭曲的.(如果你老公確實是吃喝嫖賭抽,那就考慮換個好爸爸.前提是你得找的到一個願意做便宜爸爸的.人品又好的.如果你相信這社會有這樣好的男人願意與二婚的共同撫養孩子的,且你們婚後能負擔再生一個孩子的)

俗話說:男人是頂樑柱,女人是主心骨. 大多數家庭存在著 不是因為感情多好,而是礌人在忍讓,支撐.

離婚不是生活最好的選擇,實在過不下去,和他商量下,各玩各. 等孩子長大了再說.

還有一種情況是他出軌了..那你就更別離了,拖也拖死那個小三啊....你走了 不是正好麼.

我先入為主地認為你是女人,,如果你是男人,那就不罵你了..反正你不是個愛家庭的人,想和老婆離婚,孩子還那麼小,一點責任感都沒有.

到法院起訴離婚要什麼手續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需要提交起訴書以及以下相關的證據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係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起訴離婚不要律師直接到法院能離嗎,急急急啊

可以不用律師,自己擔任辯護人,可以離婚

到法院起訴離婚,需要多少錢 5分

訴訟費用交納標準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製定具體交納標準。

第十四條 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四)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納100元。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的,每件交納400元。

(六)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

我老公要去法院起訴離婚,我要怎麼辦

看你的對婚姻的態度,另外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是否卻無和好可能,若不存在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等法定的調解不成應准予離婚的法定理由,第一次訴訟離婚,調解不成,法院一般不會准予離婚。此時,原告可以15日內上訴或者6個月後第二次訴訟離婚

起訴離婚去哪個法院

--離婚訴訟地域管轄一、《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注: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二、《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三)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條規定“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勞動教養地人民法院管轄”。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1條規定:“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注:涉及軍人的離婚案件,都是由地方法院來審理的,而非軍事法院審理。

到法院起訴離婚需要交多少錢?

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點五交納。另外,不同地區還有相關的行政法律法規來做微觀調控。例如:

天津市物價局、天津市財政局關於制定部分訴訟收費標準的通知》(津價費〔2007〕85號)第一條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20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按照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三章第十三條第(二)項第1款的規定執行。”

需要需要得到具體的訴訟費用是多少,麻煩提供一下詳細的行政區劃和標的價值,可以給我留言,我一般都在線

您好,朋友,陝西安康的收費標準是執行的國務院的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希望我的答案能夠讓您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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