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跟單信用證?

General 更新 2024-11-17

什麼是跟單信用證?

跟單信用證是指開證行憑規定的匯票和單據(代表貨物所有權或證明貨物已轉運的商業單據)或僅憑單據付款的信用證

請問跟單信用證和即期信用證有什麼區別。謝謝

跟單信用證和即期信用證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但卻可以結合——所謂跟單信用證是與光票信用證比較而言的——即跟單信用證是指信用證規定受益人必須提交符合信用證規定的單據,開證行才付款;而光票信用證則無需受益人提交單據,只要受益人提交匯票開證行就付款。即期信用證是與遠期信用證比較而言的——即期信用證是指開證行在受益人交單相符的情況下,必須馬上付款;而遠期承兌信用證(或延期付款信用證)是指開證行開證行在受益人交單相符的情況下,不是馬上付款,而是承兌匯票(或表示接受單據)在遠期匯票到期(或信用證標明的日期到期)時付款。而我們一般操作的信用證都是跟單信用證,有即期跟單信用證,也有遠期跟單信用證,因為都是要受益人提交單據,所以“跟單”二字被省略,即簡稱為即期信用證或遠期信用證。“對於這個解釋比較困惑。怎麼會是信用證規定受益人開立即期匯票,不是匯票都是進口商開的嘛,按照解釋成了出口商開匯票了。”——這說明你對什麼是匯票這個概念不清楚——所謂匯票,是出票人對付款人簽發的無條件的支付命令,那麼僅憑這個概念,不是出口商出具,難道還是進口商簽發?難道是進口商要求出口商無條件的付款?所以,無論是需要提交匯票的信用證,還是D/P託收,都是出口商簽發(出具)匯票,而不是進口商簽發(出具)匯票。

跟單信用證的作用是什麼?

跟單信用證是國際貿易買賣雙方用於支付貨款的支付工具. 是買方的銀行應買方的申請,為買方出具的,用於向賣方支付貨款的,有條件的付款承諾書.

什麼叫"信用證

(一)信用證的概念  國內信用證(簡稱信用證),是指開證銀行依照申請人(購貨方)的申請向受益人(銷貨方)開出的有一定金額、在一定期限內憑信用證規定的單據支付款項的書面承諾。  我國信用證為不可撤消、不可轉讓的跟單信用證。不可撤銷信用證,是指信用證開具後在有效期內,非經信用證各有關當事人(即開證銀行、開證申請人和受益人)的同意,開證銀行不得修改或者撤消的信用證;不可轉讓信用證,是指受益人不能將信用證的權利轉讓給他人的信用證。  信用證結算方式只適用於國內企業之間商品交易產生的貨款結算,並且只能用於轉款結算,不得支取現金。  (二)信用證的基本程序  1、開證。  (1)開證申請。開證申請人使用信用證時,應委託其開戶銀行開證業務。開證申請人申請開證業務時,應當填具開證申請書、信用證申請人承諾書並提交有關購銷合同。  (2)受理開證。開證行根據申請人提交的開證申請書、信用證申請人承諾書及購銷合同決定是否受理開證業務。開證行在決定受理該項業務時,應向申請人收取不低於開證金額20%的保證金,並可根據申請人資信情況要求其提供抵押、質押或由其他金融機構出具保函。  信用證的基本條款包括:開證行名稱及地址;開證日期;信用證編號;不可撤銷、不可轉讓信用證;開證申請人名稱及地址;受益人名稱及地址(受益人為有權收取信用證款項的人,一般為購銷合同的供方);通知行名稱(通知行為受開證行委託向受益人通知信用證的銀行);信用證有效期及有效地點(信用證有效期為受益人向銀行提交單據的最遲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信用證的有效地點為信用證指定的單據提交地點,即議付行或開證行所在地);交單期(交單期為提交運輸單據的信用證所註明的貨物裝運後必須交單的特定日期);信用證金額;付款方式(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或議付);運輸條款;貨物描述(包括貨物名稱、數量、價格等);單據條款(必須註明據以付款或議付的單據,至少包括髮票、運輸單據或貨物收據);其他條款;開證行保證文句。  2、通知。通知行收到信用證,應認真審核。審核無誤的,應填制信用證通知書,連同信用證交付受益人。  3、議付。議付,是指信用證指定的議付在單證相符條件下,扣除議付利息後向受益人給付對價的行為。議付行必須是開證行指定的受益人開戶行。議付僅限於延期付款信用證。受益人可以在交單期或信用證有效期內向議付行提示單據、信用證正本及信用證通知書,並填制信用證議付/委託收款申請書和議付憑證,請求議付。  4、付款。

中國的信用證為什麼是跟單信用證

信用證實際上只有兩種,即跟單信用證和備用信用證。

而通常所說的信用證就是指跟單信用證,即受益人憑提交符合信用證規定的單據而得到開證行的付款。備用信用證是一種銀行擔保,一般很少用到,且即便開立備用信用證,通常也是備而不用。

所以,所謂信用證都是指“跟單信用證”,簡稱“信用證”。

跟單信用證的操作流程的介紹

跟單信用證的操作流程是指買賣雙方使用跟單信用證的操作步驟。

區別備用信用證與跟單信用證的異同

與一般的跟單信用證相同的是備用信用證也具有獨立性和單據化的特點,只要受益人提交了與備用信用證條款相符的單據,開證人就必須履行付款義務,但二者的區別也很顯著第一,二者適用範圍不同,備用信用證除了進出口交易外還廣泛適用於保證付款或履約,跟單信用證主要用於進出口貿易結算第二,使用前提不同,跟單信用證用於受益人的履約付款,備用信用證,只有在申請人未按照基礎合同的規定履約時,開證行才會根據受益人的索償要求,憑相符單據按照備用信用證所規定的內容賠付款項,即備用信用證用於申請人違約賠款第三,要求付款的單據不同,備用信用證是憑簡單單據付款,跟單信用證憑證明履行合同的相關單據付款,簡單單據就是指受益人或第三方出具的證明開證申請人違約的文件、索賠書以及其他有關文件或單據

希望能解決您的問題。

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跟單信用證 是什麼意思?越詳細越好,完全不懂!! 10分

所謂不可撤銷,意思是信用證一經開出,則該信用證不可以被撤銷,即該信用證要麼由受益人在有效期內兌用,要麼該信用證於有效期到期時失效,期間不能夠被開證申請人或開證行撤銷(撤回)。

所謂可轉讓的意思是該信用證可以被受益人(第一受益人)通過轉讓行轉讓給其他受益人(第二受益人)兌用。

所謂跟單的意思是該信用證需要受益人憑信用證規定的單據向開證行收款,即開證行憑受益人提交的符合信用證規定的單據向受益人付款。

什麼是信用證?

什麼是信用證?

撫 信用證是銀行用以保證買方或進口方有支付能力的憑證。?

在國際貿易活動中,買賣雙方可能互不信任,買方擔心預付款後,賣方不按合同要求發貨;賣方也擔心在發貨或提交貨運單據後買方不付款。因此需要兩家銀行做為買賣雙方的保證人,代為收款交單,以銀行信用代替商業信用。銀行在這一活動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證。

可見,信用證是銀行有條件保證付款的證書,成為國際貿易活動中常見的結算方式。按照這種結算方式的一般規定,買方先將貨款交存銀行,由銀行開立信用證,通知異地賣方開戶銀行轉告賣方,賣方按合同和信用證規定的條款發貨,銀行代買方付款。?

信用證方式有三個特點:一是信用證不依附於買賣合同,銀行在審單時強調的是信用證與基礎貿易相分離的書面形式上的認證。二是信用證是憑單付款,不以貨物為準。只要單據相符,開證行就應無條件付款。三是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信用,它是銀行的一種擔保文件。

參考資料:www.shanghai.gov.cn/...9.html

跟單信用證是什麼意思簡單明瞭的描述一下

巴黎國際商會的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UCP500) 第2條對跟單信用證所下的定義為: “任何一項約定,不論如何命名或描述,依照其客戶(即開證申請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動行事的一家銀行(即開證行)根據該約定,在符合信用證條款的條件下,憑規定的單據: 1) 向第三方(即受益人)或其指定人進行付款,或承兌並支付受益人出立的匯票;或 2) 授權另一銀行進行該項付款,或承兌並支付該匯票;或 3) 授權另一銀行議付。” 跟單信用證,有時也稱為“銀行家的商業信用證(banker’s commercial credits)”及“銀行商業信用證(commercial letters of credit)”,為國籍貨物買賣的賣方提供擔保,確保他能夠在貨物裝運後獲得付款,即使買方無法付款或買方的票據被拒收(dishonoured)。一單涉及跟單信用證的國際貨物買賣通常涉及一下流程: 貨物買方在他本國向他的銀行(開證行)按該銀行的標準格式以另一國的賣方為受益人開立信用證。信用證開立涉及開證行支付貨物合同價款或承兌或議付賣方按該金額開力的匯票(例如:支票)的承諾。開證行可能要求買方為其對賣方的預期支付責任提供保證金,或也可能依賴買方的良好信譽。開立信用證的標準條件通常是向銀行繳納針對貨物的一筆費用以及和貨物相關的裝運單據。一旦開證行同意開立信用證,他要求在賣方國家的通知行告知賣方以其為受益人的信用證的開立。通知行也可能承擔向賣方付款的義務,在此情況下信用證是“保兌”的(相反為“非保兌”的)。此後賣方向通知行提交裝運單據(包括貨物發票、提單或海運單以及,在CIF條件下的海運保險單,等等)。如果備齊單證,通知行通過支付、承兌或議付買方開立的匯票而向賣方支付貨款。隨後通知行將裝運單據遞交開證行,開證行隨後向買方交單,使得買方能夠在卸貨港接受貨物。開證行開立信用證是收費的,當然最終費用由買方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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