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哪些檢查必須做?

General 更新 2024-12-26

整個孕期都需要做什麼檢查,詳細的

一: 檢查時間

1、 三個月(12周)內,進行第一次檢查;

2、 13-27周,每四周檢查一次;

3 、28-35周,每兩週檢查一次;

4 、36周-分娩前,每一週檢查一次.

二: 檢查項目

1、 12周(三個月)左右做第一次孕期檢查. 2、 13-16周, 第二次產檢: 唐氏症篩查 3、17-20周, 第三次產檢  4、 21-24周, 第四次產檢 妊娠糖尿病篩查  5、 25-28周, 第五次產檢 乙型肝炎抗原 梅毒血清試驗 6、 29-32周, 第六次產檢 下肢水腫 子癇前症的發生 預防早產   7、 33-35周, 第七次產檢 超聲波(B 超)檢查 評估胎兒體重  8、 36周, 第八次產檢 為生產事宜做準備 減少AA次 9、 37周, 第九次產檢 注意胎動 10、 38-42周 第十次產檢 胎位固定 胎頭下降。

孕期一般需要做的檢查都是些什麼項目?

孕期0—4周   * 在這個月經週期內,也許你沒有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也許你已經為受孕做好了充分的準備。因此,要特別留意自己是不是懷孕了,儘量避免有害因素的影響。   * 從孕前3個月或從現在開始服用小劑量的葉酸,預防胎兒發生神經管畸形。

孕期5—8周   * 第1次檢查可能是你自己完成的。月經推遲5~7天時,可以自己用“早早孕”試紙對尿液檢測一下,往往就會知道自己是否懷孕了。

* 最好到醫院婦產科進行一次檢查。醫生會給你做一次B超,以便確定你的懷孕狀況。如你的月經週期不規律,此次B超檢查對日後推算預產期是極有必要的。

* 如果在孕早期出現了禁用詞語出血或腹疼應該及時就診,防止發生宮外孕或流產而未能得到及時治療。

* 選定你所要進行孕期保健或分娩的醫院。在你戶口所在地的社區醫院、地段保健科或社區保健中心、鄉衛生院保健科建立檔案,註冊孕產婦保健手冊。所有要求參加保健的孕婦建冊時,醫生會向孕婦詳細解釋《健康檔案》的內容和使用說明。

* 做一次口腔檢查,牙醫會給你有關孕期口腔保健的建議。

* 對孩子出生以後養育的方式進行準備和諮詢,比如由家中的老人看護孩子,請月嫂或保姆,或者停止工作,做專職母親。瞭解一下你所居住的小區的幼兒園的情況。

* 如果是在高溫、高噪音或某些危險因素的環境下工作,應向勞動部門申報,請求暫時調離。   第3個月   * 向計劃生育部門申報懷孕了。諮詢有關費用報銷、休假問題。

* 通知你所在單位的領導(公司老闆)你懷孕了。這是出於常理,並非一定要這樣做。

* 保存好你收到的所有有關懷孕監測的手冊或資料,上面有你將要進行的產前檢查的時間表及各種注意事項。

* 去醫院進行檢查、化驗。孕期檢查項目:身高、體重、血壓、全身體檢、婦科內診;化驗:血常規、血型、尿常規、肝功、肝炎病毒系列、梅毒、HIV、生殖道感染檢測(有症狀和體徵者)、妊娠合併糖尿病篩查(孕24周以後)、唐氏綜合徵血清學篩查(孕14~20周);心電圖。在以後幾個月的檢查中,每次都要進行體重、血壓、宮高、腹圍測量等。 第4個月

* 第2次產前檢查。勞動法准許你從懷孕第4周起,每月請假一次到醫院檢查。

* 如果你的情況比較特殊,比如高齡孕婦(年齡大於35歲)、有過習慣性流產等不良生育史、夫婦雙方之一為遺傳病或染色體病患者、夫婦雙方之一有遺傳病家族史者、孕期接觸放射線、化學毒物或病毒感染者,或者孕期服用過緻畸藥物者、孕期病毒篩查陽性等。   在你的同意下,可在孕8~11周進行孕早期絨毛,孕16~20周進行羊水穿刺檢查,以篩選胎兒的染色體。

* 閱讀一下勞動僱用合同,看看你有哪些權利,是否需要調換你的工作崗位或減少你的工作時間。

* 可能的話,參加分娩準備課程。最好同丈夫一起參加。  第5個月

* 第3次產前檢查。在第22周時,做第2次B超,對開放性神經管畸形、內臟畸形、胸水、腹水進行篩查。   * 進行鈣、鐵、碘等微量元素的補充。

* 學習孕期保健操,為自然分娩做好準備。   * 注意孕期體重的控制,避免巨大胎兒的出生。   第6個月

* 第4次產前檢查。進行妊娠合併糖尿病篩查(孕24周以後),用50克葡萄糖加200毫升溫水沖服,5分鐘內喝下,1小時後檢測血糖。如大於140~190毫克/分升,為篩查陽性,需行OGTT檢查,以確診是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如大於190毫克/分升,則查一次空腹血糖,如大於105毫克/分升,也可診斷患有妊娠期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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