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算什麼部門?
法人代表屬於公司什麼部門
法人代表,準確地i講叫做“法定代表人”,在對外可以代表公司,在公司內部的職務一般是董事長,屬於最高領導層,頂屬於任何部門。如果在公司花名冊裡可以成為“董事會”。
公司法人 填什麼部門?急
董事長、總經理、執行董事,以工商登記的為準
企業法人屬於什麼部門
領導層:總經辦
管理層:市場和採購部門,行政人事財務後勤部門,生產技術管理,品質控制等;
操作層:生產車間或班組
企業法人屬於什麼單位類型
屬於盈利性法人
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是哪些
儲導層:總經辦
管理層:市場和採購部門,行政人事財務後勤部門,生產技術管理,品質控制等;
操作層:生產車間或班組
公司法人是什麼?跟法定代表人什麼區別?是一個人嗎?
思科律所-律師助理為您解答: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而一些訴訟當事人常常會混淆兩者的涵義。它們之間是有區別的。
一、兩者的概念不同: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據法人的內部規定擔任某一職務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它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概念。而法定代表人是一個確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沒有正職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職負責人擔任法定代表人,設有董事會的法人,以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沒有董事長的法人,經董事會授權的負責人可作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二、兩者產生的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而產生,沒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就不能產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則依法由上級任命或由企業權力機構依法定程序選舉產生。
三、兩者組成的人數不同:作為民事權利主體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個,而法人只有一個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獨立行使法人職權。
四、兩者的權限不同:法人代表對外行使權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權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權的職責範圍內代表法人對外進行活動,他的行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動,而是對法人發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直接代表法人對外行使職權。
五、兩者變更的法律程序不同:法人代表的變更沒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記;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應登記的事項之一,這是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如有變更,應及時辦理變更法定代表人登記手續。
董事長必須是股東,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川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不一定必須是股東。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一般是什麼職務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如:工廠的廠長、公司的董事長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49條規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法定代表人有權直接代表本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和應訴,其所進行的訴訟行為,就是本單位(或法人)的訴訟行為,直接對本單位(或法人)發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與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區別的,代表人的行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為,只是對被代理人發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為,就是企業、事業單位等本身的行為。
有限責任公司屬於什麼單位類別? 10分
有限責任公司是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注:有限責任公司: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註冊,由兩個以上、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共同出資,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駭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
公司種類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種,其中有限責任公司又分為國有獨資公司和非國有獨資公司。
董事長屬什麼部門
董事長的職責由所在公司制定,由董事會選出並向其負場。下面是某公司的董事長崗位職責定義,供參考:
崗位名稱:董事長
直接上級:董事會
下屬崗位:總經理
崗位性質: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和重大事項的主要決策人
管理權限:在董事會閉會期間,對公司的重要業務活動有業務執行的處理權和董事會職代行權,並承擔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義務
管理責任:主持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對所承擔的工作全面負責
主要職責:
1、 主持召開股東大會、董事會議,並負責上述會議的貫徹落實;
2、 召集和主持公司管理委員會議,組織討論和決定公司的發展規劃、經營方針、年度計劃及日常經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3、 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並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4、 提名公司總經理和其他高層管理人員的聘用、決定報酬、待遇以及解聘,並報董事會批准和備案;
5、 審查總經理提出的各項發展計劃及執行結果;
6、 定期審閱公司的財務報表和其他重要報表,全盤控制全公司系統的財務狀況;
7、 簽署批准公司招聘的各能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8、 簽署對外重要經濟合同、上報印發的各種重要報表、文件、資料;
9、 完成其他由董事會授權的重大事項。
公司法人可以不是公司股東嗎
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由誰擔任法定代表人由股東(或股東會)決定。
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負責人,根據公司章程賦予的權限行使職責。法定代表人對股東(或股東會)承擔責任和享有權利。因此,非股東法定代表人應與股東(股東會)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如果沒有簽訂聘用合同,則存在很大風險。比如:公司做了違法的事或者在外欠債,執法部門或債主一定到公司找法定代表人處理。另一方面,如果公司內部出了問題,股東(股東會)也會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責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有職有權,對公司進行實際管理,公司有沒有問題自己心裡是清楚的,反之,如果只當掛名的法定代表人,則肯定是陷阱,應小心。
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安排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不合法的。自己不願意當這個法定代表人可以要求你老闆變更法定代表人。如果老闆拒絕變更法定代表人,又沒有正當的理由說服你接受這一聘任,你可以到工商行政部門申請撤消對你的聘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保管的公司檔案中肯定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簽名,這個簽名如果不是你的親筆簽字,這個文件就是無效的,聘任你為法定代表人也是無效的。